帕齐拜访父亲和一位生病的朋友(第4页)
“对了,”巴迪的未婚妻小声对帕齐说道,“他现在还不能真正看到你。他算是看着你这个方向,不过不要纠结这个。”
帕齐在侧面坐下,这样巴迪就不必转头了。“嘿,巴迪!”她说道。她的声音听起来既虚伪又无力,就好像她在给人留言一样。
“嘿,水果糖。”在那边,他们就这么叫她,因为她总是在吃水果糖。这是唯一数量充足的糖果。作为一名素食主义者,她很少能够找到足够的食物。帕齐的素食主义与政治、宗教、家庭或者其他什么都没有关系。事实是,由于从来没有吃过肉,她的胃不具有消化肉的能力。她向指挥官抱怨过餐厅缺少素食,而指挥官的回答是她应该开始吃肉。濒临饿死的绝望之下,她试着吃了几天水果糖,然后不可避免地经受了一场如史诗般的腹泻。接着,帕齐决定,因食用水果糖造成的营养不良是一种更合她心意的死法。
“你怎么样啊,姑娘?”巴迪问她。虽然他的嘴唇部位所剩无几,但在帕齐听来,他的声音并没有明显变化。和窗边的伪巴迪相比,至少真巴迪还保持着说话能力。
未婚妻说:“我看得出来,你真的很高兴见到帕齐。你都在咧着嘴笑呢。”
帕齐不知道巴迪的未婚妻是怎么做出判断的。她能辨认出来的唯一表情就是损害和灼伤。
未婚妻说道:“我不打扰你们两个了。”
帕齐正准备告诉她不用离开,可这个女人已经走到了门外。
帕齐问道:“你怎么样?”
“难道不明显吗?”
“我想也是。”
“该死的!”他笑着说。然后他进入自说自话的状态,讲述着自己的健康问题:他去年不停地进出医院;他因为那边的泥土而患有某种强烈的细菌感染;再也没有人能看出来他是黑人,因为他的皮肤烧焦了、腐烂了;没有人愿意好好和他说话或者看看他;他把侄子侄女都吓跑了;如果不是他的未婚妻,他就熬不过去了。她可能看起来像芭比娃娃,可脑子却聪明着呢。
到这里,帕齐觉得他可能开始哭了,不过这很难看得出来。不管怎样,他眼睛里透着奇怪的蓝色,明亮而透明。他可能只是讲故事太费劲出汗了而已。“婚礼在四月份。”他说道,“帕齐,你一定要当我的伴郎。”
帕齐问:“伴郎不应该是男人吗?”
“该死的!水果糖,你可是一个荣誉男子,这你知道的!”
帕齐一直很是骄傲,自己参军时交的好朋友都是男人,而从来没有人说她是个软弱而愚蠢的女孩。她同意当他的伴郎。“如果这真的是你想要的。”帕齐说道。
未婚妻将帕齐送到了车边:“非常感谢你来这一趟。”
“不是特别麻烦。”
“那我们婚礼上再见,对吧?”
帕齐点点头:“对了,你以前是啦啦队队员吗?”
“对,高中的时候。”
“我也是。”帕齐说,“直到她们害我摔倒在地。”
在返回鹿留市的三百英里的途中,帕齐陷入了沉思。这也情有可原。
她在沙漠里度过的时光有时候似乎就像一次漫长的货车之旅。除了那些运货汽车,她几乎想不起其他东西。她和巴迪一直同坐一辆货车,直到巴迪在空港道路上被炸伤了。不和巴迪一起开车的时候,她就和聪明鬼一起开车。
一般来说,她努力不想起聪明鬼——她知道想起他绝不会有什么好处。可是,回鹿留市要开好长一段路,所以她允许自己例外一次。
他曾嘲笑帕齐在苹果音乐播放器上听布兰妮·斯皮尔斯的歌;他嘲笑她竟然用苹果音乐播放器——明明用需要电池的播放器更加明智。但当他不嘲笑她时,他们也会好好聊天。他想知道她为什么是素食主义者,反过来,他也会向她倾诉说他手底下的人不太喜欢他。他们往往怀疑他。他推测这是因为他自己的背景。他上过西点军校,他的叔叔是肯塔基州的代表,但他自己并不是什么精英。有一次,他还给她弄了那种素食野战口粮,因为这种东西很难搞到。他还教她怎么下象棋。他的拉链箱里有一套小小的带磁性的象棋。他以前常常嘲笑帕齐,因为帕齐从不喜欢看到马倒下,即便这意味着要牺牲王和后。“这么下棋可不行啊,水果糖。”他说道。不过他说这话时眼睛附近总是会泛起皱纹。帕齐并不太在乎输赢,她只是喜欢马。还有,和聪明鬼在货车里的那一次可以说是帕齐最幸福的时候。而且,那不只是她在伊拉克最幸福的时候。那可以说是帕齐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候。她知道这种生活状态非常可悲,但这是事实。她对伪巴迪说,和聪明鬼上床只是因为她寂寞了——那是谎话。
聪明鬼也要结婚了。对方的名字叫作里甘·格雷厄姆,她正在芝加哥学习成为一名馆长。帕齐从来不认识一个成了馆长的人。这不是鹿留市(甚至是大岩石区)的人会做的事。聪明鬼曾经给帕齐看过她的照片。她的牙齿偏大,不过帕齐找不到她的其他缺点。
有一次,帕齐休假时无事可做,曾在谷歌上搜索“里甘·格雷厄姆”。她并不是名人,可她的名字还是有三千八百条搜索结果。她毕业于哈佛大学,曾是吉尔伯特和萨利文歌剧院的排演伴奏。她的一篇题为“纷乱时代的阈限”的研究论文曾经获奖。她曾经在费城举行的姐姐的婚礼上当过伴娘。她的礼服是黑白格子裙。那张照片登在费城报纸的社会版上,帕齐不得不输入自己的姓名和地址才能看到照片。里甘在某个贵格会学校里打过长曲棍球,那个学校也在费城。就在去年二月份,她在芝加哥参加过五公里长跑,名列第四十六。她曾伤过某个男孩的心,显然,这个男孩对此打击所做出的反应是写了一篇长长的博客讲述她是怎样一个贱女人。2002年的几个月的照片显示,她把头发染成了黑色。她把自己所有的书编入那种图书馆网站。她喜欢画集,可那种艺术家帕齐从来没有听说过。她在陶瓷大谷仓和蒂凡尼都登记了婚礼礼物清单。她喜欢白色和米黄色的盘碟和亚麻布。她比帕齐大五岁——里甘的生日在十月份。有时候,帕齐觉得自己应该给她送一份礼物——她是如此了解她的喜好。
不久之后,帕齐在谷歌上搜索了自己的名字。帕特里夏·弗伦奇的搜索结果有无数条,但大部分都和她没有关系。有一位帕特里夏·弗伦奇是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的房地产经纪人;有一位帕特里夏·弗伦奇会画动物肖像,并精通骑术;有一位帕特里夏·弗伦奇是英格兰利兹市的民政专员——她可能是所有叫帕特里夏·弗伦奇的人中最有名的一个。还有一位帕特·弗伦奇是个颇为年轻的男人,他喜欢写关于女性向情感小说的同人小说。他的朋友喜欢取笑他,把他称作“帕特里夏”。
然而,她是宇宙中唯一已知的帕特里夏·波默罗伊·弗伦奇。共有八条链接指向她的全名,其中三条提到她的第一轮调配;两条提到她是牧师的女儿(其中涉及她的调配)。还有一条错传她已经去世。最后两条是死链接,也就是说根本链接不到什么内容。
当她回到家时,房子里空****的,电话正在响,是罗杰打来的。
“帕特里夏。”他说道。
帕齐走向餐桌,这是家里唯一一件她喜欢的东西,也是家里唯一一件从好尔玛超市买回来的全新的东西。桌椅的边缘镀成了铬银色,就像是从老餐馆弄来的一样。她用第一笔入伍津贴购买了这套桌椅,在当时,这让她感到了极大的愉悦。人生之中第一次,她发现一切都如此相配,实在是令人满足。她坐下的时候,坐垫发出同情的叹息声,帕齐想,这些椅子是否就是她整个军人生涯中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