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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索格10

我把目光从印得密密麻麻的纸张上挪开,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些阴险而迂腐的文字,但我的心已感染上了野心和复仇的病毒,此时,妈妈正要走进厨房。她看到门下有光,就从卧床的房间出来,在家里到处找我。生病期间,她头发剪得很短,让人几乎认不出来了。或者说,她的短发传递了一条更简单的信息,似乎是在对我说:儿子,这是死亡的样子。

我尽量回避着这条信息。

“我看到这儿亮着灯,”她说,“这么晚了,你在干什么?”但是,垂死的人通常都不再惦记时间了。她是心疼我,她死后,我就变成了孤儿,她知道我是空有姿态,野心勃勃,但其实是个傻瓜,她觉得我总有一天要面对灾难,而又缺乏眼光和力量。

几天后,她再也说不出话来,但她仍然想着要安慰摩西。就像当年她在蒙特利尔拖着他的雪橇艰难跋涉,累得气喘吁吁,几乎站不起身来。在她弥留之际,他走进她的房间,手里拿着课本,想要跟她说几句话。但是,她举起双手,给他看她的指甲。她的指甲已经变成蓝色的。他盯着她看,而她则慢慢点着头,好像是在说:“没错,摩西,我就要死了。”他坐在床边。然后,她开始抚摩他的手。她用尽了全力,她的手指已经僵硬了。他觉得她指甲下面的肌肉俨然已经变成了坟墓里蓝色的壤土。她已经开始变成泥土了!他不敢看,而是倾听着街上小孩乘坐雪橇滑行的声音,商贩推着车在冰上行走的摩擦声,苹果小贩嘶哑的叫卖声以及钢秤的嘎嘎声。蒸汽在通风口呼呼地响。窗帘拉上了。

他站在法院外面的走廊上,双手插在裤兜里,耸起肩膀。牙关咬得很紧。他就是一个书呆子,一个不谙世事的幼稚孩子。然后,他想到了葬礼。威廉在教堂里哭得稀里哗啦的!毕竟,他的哥哥威廉感情最丰富。但是……摩西摇摇头,想摆脱这些记忆。他想起来的越多,他对过去的感受就越差。

* * *

他在电话亭前面等着,轮到他的时候,他拿起话筒,发现话筒的两头都是湿的。赫索格拨通了辛金写给他的号码。瓦希塞尔说,没有,辛金没有跟他打过招呼,但欢迎赫索格先生上去,不过得先等着。“不用了,谢谢,我回头再打电话吧。”赫索格说。他不可能在办公室里等着。一直以来,他都不善于等待。“他来了吗?你知道不知道……”

“他来了,我知道,”瓦希塞尔说,“我觉得,这是一个刑事案件。那样的话……”他一口气说了一串房间号码。

赫索格特别记住了几个。他说:“我去随便转转,过半小时再打给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不,我不介意。我们全天迎客!建议你去八楼看看。小拿破仑……他那种声音,你隔着墙也应该听得到。”

赫索格听从了这个建议,进入第一间审判室,里面有一个陪审团正在判案。油光发亮的长凳上坐着几个旁观者。过了不到几分钟,他就把辛金忘得一干二净了。

有一对青年男女正在接受审判,一个女人和一个跟她在住宅区的一间经济旅馆里同居的男人,他们被控谋杀她三岁的儿子。辩护律师在陈述中说,那个男孩是她和另一个男人生的,而那个男人抛弃了她。赫索格发现,这些律师都很苍老,头发花白,属于另一代人,属于另一个生活圈子,他们的生活舒适,比较宽容、从容。被告的外貌和衣着跟别人不同。那个男的穿着一件褪色的拉链夹克,而那个女的一头红发,一张红扑扑的大脸,穿着一件棕色的印花连衣裙。两个人都面无表情地坐着,似乎对审判过程无动于衷,那个男的鬓角很长,留着金色的小胡子,那个女的脸上有雀斑,颧骨不高,丹凤眼,眯起来就是两条缝。

她是特伦顿人,天生瘸腿。她爸爸是汽车修理工。她上学上到四年级,智商只有九十四。哥哥在家里受宠,而她遭到了冷落。她相貌平平,整天拉着脸,两脚畸形,需要穿着矫正鞋,早早就沦为不良少女。律师继续陈述,他的语气温和,甚至有点愉快。律师介绍她的情况,说她从一年级开始就脾气不好,动不动就发火。老师提交了书面证词。有内科和精神病科的病历,还有一份神经学报告,律师特别提请法院注意这份报告。这份报告表明,他的当事人做过脑电图,诊断结果是脑部有病变,这个病变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她的行为方式。大家都知道,她有癫痫性情绪障碍,会突然暴怒,大家也都知道,由于她的脑叶受损,情绪控制能力很差。因为她身上有残疾,青春期经常被男孩子猥亵,后来更是遭到性侵犯。事实上,她在少年法庭有案底,卷宗有厚厚的一沓。她妈妈恨死了她,拒绝去旁听审判。她甚至说:“这不是我的女儿。我们已经和她断绝了关系。”被告十九岁的时候跟一个已婚男人同居了几个月,被他弄怀孕了,而他却回到自己妻子和家人的身边。她拒绝把孩子送人收养,一个人带着孩子在特伦顿住了一段时间,然后搬到法拉盛,给一个人家做饭和打扫卫生。有一个周末,她认识了本案的另一个被告,当时,他在哥伦布大道的一家餐厅当搬运工,后来两人在第一百零三街的蒙特卡姆酒店同居。赫索格经常路过那里。从街上就可以嗅到里面的穷酸气息,肮脏被褥、垃圾、消毒剂、蟑螂药等的气味从敞开的窗口散发出来,恶臭难闻。他口干舌燥,但始终坐在前排,听得全神贯注。

法医在证人席上做证。他看见过那个孩子吗?是的,看见过。有书面报告吗?是的,有。接着,他汇报了尸检的日期和情况。那个法医身体壮硕,秃顶,表情严肃,嘴唇肥厚,说话从容不迫,双手捧着尸检报告,像一个歌手捧着乐谱,显然,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专业证人。他说,孩子正常发育,但有点营养不良,有佝偻病的早期表现,龋齿相当严重,但这可能是由妈妈怀孕期间出现妊娠毒血症引起的。孩子身上有什么伤痕吗?有,孩子显然挨过打。只打一次,还是反复挨打?在他看来,是经常挨打。头皮破了,背部和腿部有非常严重的瘀伤,小腿青紫。哪里的瘀青最重?腹部,特别是**的周围,孩子似乎被能导致破皮的东西打过,可能是金属皮带扣或者女人的鞋跟。“有什么内伤吗?”检察官追问。两根肋骨骨折,有一根属于陈旧伤。另一根是新伤,伤到了肺部。肝脏破裂,由此引起的大出血可能是致死的直接原因。还有一处脑损伤。“那么,在你看来,孩子是死于暴力吗?”“这就是我的意见。肝脏破裂就足以致死了。”

在赫索格看来,这一切都显得稀松平常。所有人,包括律师、陪审团、法官、那个妈妈和她的男友,都非常冷静,情绪控制得非常好,说话的语气也很平和。这么冷静,是在审谋杀案吗?他想。法官、陪审团、律师和被告都不露声色,似乎心里都没有一丝波澜。他自己呢?他穿着新的马德拉斯大衣,硬草帽拿在手里。他紧紧抓住这顶帽子,他心里感到很不舒服。草帽粗糙的边缘在手指上留下了印迹。

有一个证人走上证人席宣誓做证,那是个身材结实的男人,三十五岁左右,穿着时髦的深灰色夏装,有种麦迪逊大道的风格。他的脸型圆圆的,很丰满,有双下巴,但在耳朵以上,他的头就不那么高了,而且由于他剃了男性化的发型,显得扁扁平平。他举止得体,坐下时拉起裤腿,解开衬衫的袖口,身体前倾,回答问题的时候平静、诚恳、彬彬有礼。他眼睛乌黑。他皱起眉头想着怎么回答更恰当的时候,头皮上就会出现皱纹。他自称是纱窗和风雪护窗的推销员。赫索格知道什么是风雪护窗,风雪护窗就是三轨铝合金窗户,他看过广告。这个证人住在法拉盛。他认识那个被指控的女人吗?法官要求她站起来,于是她站了起来:身材不高,摇摇晃晃,深红色的鬈发,丹凤眼,脸上长满雀斑,嘴唇肥厚、暗褐色。是的,他认识她,八个月前,她在他的房子里住过,但不是他雇用的工人,不,她是他妻子的远房表亲,他妻子同情她,所以给了她一间房间,是他在阁楼上改造出来的套间,有独立卫生间,有空调。自然,家里也叫她帮忙做些家务,但她偶尔会不告而别,把那个孩子留在家里,她过好几天才回来。他知道她虐待孩子吗?那小孩子的身上没有干净过。谁都不想抱他。小孩得了感冒疮,最终是他妻子给他涂了药膏,因为孩子的亲生妈妈懒得涂。那小孩子很安静,不烦人,依恋妈妈,像惊弓之鸟,身上有一股难闻的气味。证人能否进一步描述妈妈的态度?嗯,有一次,他们开车去看望祖母,途中在霍华德?约翰逊餐馆停车吃饭。大家都点了饭菜。她点了一份烤牛肉三明治,只管自己吃,什么也不给孩子吃。最后是他自己气不过,分了一点肉和肉汤给那个孩子吃。

我真搞不懂!赫索格想。这时,那位好心人从证人席上下来了,他的下巴悄无声息地晃动着。我想不通……但是,对毕生从事人道主义研究的人而言,这个情形确实难以理解,一旦书中描述了残忍的暴行,它也就结束了。当然,他心里很清楚,他知道人们是不会为了被赫索格一家人理解而活着的。他们为什么需要赫索格理解呢?

但是,他没有时间去琢磨这些事情。下一个证人已经宣誓好,准备要做证了。那个证人是蒙特卡姆酒店的职员,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单身汉,嘴唇松弛,满脸皱纹,脸颊上有伤痕,头发看样子是染过的,说话的声音低沉、忧郁,每一句话都是降调的,越降越低,到最后几个词几乎听不清。从他的皮肤来看,赫索格认定这个人曾经是个酒鬼,他说话也娘娘腔,像个同性恋。他说他一直留意着这对“不幸的男女”。他们租了一间客房。这个女的领救济金,那个男的没有固定工作。警察来过几次,询问他的情况。关于那个孩子,他能否向法院介绍一些情况?那个孩子哭闹得很厉害。房客举报,他去查看,他发现孩子被关在壁橱里面。被告说是孩子犯了错误,在惩罚他。后来,孩子哭闹减少了。但是,在他死掉的那天,上面动静很大。他听到有东西落到地上,三楼有尖叫声。妈妈和孩子都在叫。有人在玩电梯,他只好从楼梯跑上去。他敲了门,但她一直在大喊大叫,听不见敲门声。于是,他强行打开门走了进去。他能否告诉法院他看到了什么?他看见那个女人抱着孩子。他原以为她是在安慰他,但始料未及的是,她居然把孩子扔了出去。孩子被摔到墙上。接着又出现他刚才在下面听到的尖叫声。还有其他人在场吗?有,另一个被告躺在**抽烟。那时孩子在尖叫吗?不,那时他躺在地板上,一点儿声音也没有。这位职员当时说话了吗?他说没有,他被那个女人的样子吓坏了,她那张脸涨得很厉害。她满脸通红,深红,用尽全身的力气尖叫,还不停地跺着脚,他注意到那只脚的鞋跟拼装加高过,他害怕她会用指甲去抠他的眼睛。然后他就去报警了。不久,那个男的下楼来。他解释说她那个儿子很讨厌。她都教不会他大小便。他浑身又脏又臭,好几次快要把她逼疯了。孩子整夜哭闹!警车来的时候他们还在说着话。当时发现孩子死了?是的,他们到现场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要盘问吗?”法官问。辩护律师又长又白的手指挥了一下,表示放弃盘问,于是法官说:“你可以下去了。足够了。”

证人站起来的时候,赫索格也站了起来。他得走了,必须走。他又一次怀疑自己是否受得了,他会不会倒下。也许是孩子的恐惧传染给了他?总之,他感到窒息,好像心脏瓣膜关闭不上,血液回流到了他的肺里面。他脚步沉重,又走得匆匆忙忙。在过道上,他回头看,只看到了法官瘦削花白的脑袋,他在看一份文件,嘴唇动了动,但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

来到走廊上,他自言自语说:“天啊!”他正想说话,却发现嘴里有一股味道辛辣的**,必须先吞下去。然后,他从门口走开,无意中碰到一个拄着拐杖的女人。她眉毛很黑,头发也很黝黑,虽然她已到了中年。她用拐杖指着下面,但没有说话。他看到她脚上包着石膏,像穿着一只木屐,脚指甲上涂着东西。他把味道很不好的口水咽下去,然后说:“对不起。”他觉得一阵恶心,头痛,刺疼,像**似的。他感觉自己好像靠火太近,烫伤了肺。她没有说话,但不准备放过他。她的眼睛凸出,眼神严厉,一直盯着他,让他干站着,一定是把他当成一个傻瓜。她肯定默默地说着,你这个傻瓜!他穿着红色条纹夹克,帽子夹在腋下,头发没有梳理,眼睛红肿,他等着她先走。她最后还是走了,拄着拐杖,拖着石膏“木屐”,沿着斑斑点点的走廊走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竭尽全力,调动理智和情感的全部力量,想为那个被谋杀的孩子取得一些补偿。但是,补偿什么呢?怎么补偿呢?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能给这个被杀害而且已经入土的孩子补偿什么。其实赫索格只有情怀,但他觉得情怀没有丝毫用处。他感动到要哭又怎么样?祈祷呢?他双手紧紧握在一起。他有什么感受?他感觉到自己的双手在颤抖,眼睛刺痛。在当代美国,在后……后基督教时代的美国,能祈祷什么呢?正义?正义和仁慈?让人间的邪恶远离我们?这个人间就是噩梦。他张开嘴,想减轻他所感受到的压力。他很痛苦,非常痛苦,非常非常痛苦。

那孩子尖叫着,紧紧抓住妈妈不放,但是,那个姑娘双手用力把他摔到墙上。她的腿上长着红色的毛发。她的情人长着长长的下巴,留着乱七八糟的鬓角,躺在**看着。躺下去就**,站起来就杀人。有的人在把人杀死后会大哭,而有的人甚至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现在,纽约是留不住他了。他必须回芝加哥去看看他的女儿,去和玛德琳、格斯巴赫斗争。他做这个决定并不费劲,是自然而然的。他回到家,脱掉新衣服,换上了一套平时穿的旧泡泡纱外套。幸运的是,从玛莎葡萄园岛回来后,他还没有把行李打开。他打开手提箱看了一眼,然后离开了公寓。和以往一样,还不明白该干什么,他就付诸行动,他甚至意识到自己没有能力控制冲动。他希望上了飞机以后,随着氛围平静下来,他能够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坐这一趟飞机。

超音速喷气式飞机只用九十分钟就把他送到了芝加哥,飞机朝正西方向飞行,逆着地球自转的方向,所以下午的时间长了一些,他看到了更多的阳光。白云在飞机的下方翻滚着。太阳就像接种疫苗后留下的疤,之所以接种,是想预防我们受到宇宙崩溃的危害。他看着蓝色的天空,以及金光闪闪的机翼发动机。飞机颠簸的时候,他的牙齿会咬住嘴唇。他并不害怕坐飞机,但他想到,如果飞机坠毁或者直接爆炸(最近马里兰州就发生过飞机坠毁,当时人们看到一个个人像剥了壳的豌豆粒一样撒落),格斯巴赫就将成为琼的监护人。除非辛金把遗嘱撕毁。亲爱的辛金,精明的辛金,把遗嘱撕掉吧!另外还有两份保单,一份是赫索格的爸爸给儿子摩西买的。看看当时的孩子、幼小的赫索格如今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了?满脸皱纹,不知所措,内心痛苦。我要跟自己说实话。天堂是我的见证。空姐问他要不要饮料,他摇摇头拒绝了。他感觉无法直视这个姑娘美丽、健康的脸庞。

飞机着陆时,赫索格把手表的指针拨了回去。他从三十八号登机口出来,匆匆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办理汽车租赁的办公室。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他出示了一张美国运通卡,马萨诸塞州的驾照,还有他大学的各种证件。看到这些不同的地址,他自己都会起疑心,更不用说这个申请人摩西?赫索格还穿着又脏又皱的泡泡纱外套。但是,受理租车申请的官员只问他想要敞篷车还是硬顶车。那个官员是个甜美的小姑娘,态度亲切,身材丰满,留着鬈发,鼻子肥厚。即使在当前的状态下,赫索格也居然被感动了,微微一笑。他说要硬顶的,挑了一辆蓝绿色的车开走,在绿色的路灯照耀下,他紧张地盯着布满灰尘的陌生标志,艰难地找着路。他沿着盘旋的立交桥上了高速公路,然后和其他车辆一样超速行驶,这个区域限速每小时六十英里。他不认识芝加哥的这些新区。笨拙、恶臭、脆弱的芝加哥,是在古老的湖底建起来的,在这个暗橘色的西区,工厂和火车发出嘶哑的声音,把废气和烟尘排放到初夏的空中。从城里出来的车流量很大,赫索格这边不多,他一直开在右边的车道上,寻找着熟悉的街道名。过了霍华德街,他就来到了市区,到了市区,他就熟门熟路了。他在蒙特罗斯下了高速公路,向东行驶,去他已故爸爸的家,那是一栋两层的小砖房,那一整排都是按同一张设计图建的,屋顶倾斜,水泥楼梯在右侧,窗框的高度都和小客厅的窗户差不多,人行道和地基之间有一小块草地,草长得很茂盛,路边长着成排的榆树和白杨树,树皮发黑,灰不溜丢,满是皱纹,到了仲夏,树叶都变得非常坚硬。还有一些芝加哥特有的花,都是些粗糙、蜡质的东西,像用红色和紫色的蜡笔画的,不像真的。这些愚蠢的植物让赫索格很反感,因为太不优雅,太老土了。他想起了爸爸对花园的热爱。到了晚年,老赫索格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房子,每天晚上都用软管给花浇水,显然是着了迷,他的嘴唇平静,笔直的鼻子总是嗅着土壤的气息,可以看得出来他心情很好。赫索格从租来的硬顶车上下来,只见洒水器不停转动着,一会儿右边,一会儿左边,喷出晶莹剔透的水珠,形成了色彩斑斓的水幕。几年前夏天的一个夜晚,老赫索格就是在这幢房子里去世的,临终前,他突然在**坐起来说:“我死了!”然后他就死了,他鲜红的血液变成了泥土,凝固在他体内萎缩的血管里面。然后,他的身体也是……哎,上帝啊!死前日渐消瘦,只剩骨头,死后甚至骨头也化成了灰,消失在泥土里面。而银河系中的这颗行星,就像一个人一样,也是从虚空走向虚空,最终会变得无穷小,一点儿意义也没有。没有意义?赫索格跟别的犹太人一样耸了耸肩,低声说:“那又如何?”无所谓!

总之,这是他已故爸爸的房子,摩西的继母还住在里面,继母年纪很大了,独自一人住在这小小的赫索格家庭博物馆里。这幢小楼是全家人的。现在没人要了。舒拉是个千万富翁,他明说不要了。威廉继承了爸爸的建材生意,而且把生意做大了,有好多辆水泥搅拌车,可以在路上一边行驶一边搅拌水泥,然后浇筑成摩天大楼,对于施工细节,摩西不甚了解。海伦的丈夫不能和威廉相提并论,但也是很富裕的。如今她很少谈到钱了。那么,他自己呢?他的银行存款只有六百美元左右。不过,他也不至于很困难。贫穷不是他的专利。失业、住贫民窟、变态者、小偷、法院里的受害者、蒙特卡姆酒店客房里的恐怖事件、腐臭的气味、致命的劣质威士忌酒等,这些都与他无关。他冲动的时候,还可以搭乘超音速喷气式飞机去芝加哥,租一辆蓝绿色的福特猎鹰,开着车回老房子。因此,他特别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特权等级中的位置,或者说是他所面对的富裕、傲慢、虚伪。况且,人家两个情人吵架的时候,居然把一个哭泣的孩子关在一辆林肯大陆车里面。

他脸色苍白,表情严峻,夕阳西下,他走上影影绰绰的楼梯,按下了门铃。门铃的中心有一弯新月,晚上会亮起来。

里面响起了铃声,门上方有几根铬管,像金属制作的木琴,奏响了《欢乐岁月》的调子,只有最后两个音符不同。他等了很久。陶贝老太太总是慢吞吞的,即使是刚刚五十多岁的时候,她也是动作迟缓,像在深思熟虑,和赫索格家里的人格格不入,赫索格家的孩子们都继承了他们爸爸的敏捷和优雅,以及独行侠似的自信,老赫索格曾经满世界跑,养成了这样的自信。摩西一直都很喜欢陶贝,也许是改变对她的态度太麻烦了。她一双圆眼睛凸出,眼神飘忽,可能是她刻意放缓动作所致,延迟和停滞是她一生的原则。她总是悄无声息地完成自己设定的每一个目标。她吃东西、喝东西都很慢,一点也不着急。她不会把杯子拿到嘴边,而是把嘴唇凑过去。她说话慢条斯理,说的话都滴水不漏。做饭的时候,她手指好像都不听使唤,但她做的饭菜非常好吃。她打牌常常赢,总是磨磨蹭蹭,但总是赢。每个问题她都要问两三次,每个答案她都要重复一下,好像是自言自语。她做其他的事情也同样缓慢,梳头、刷牙,或者切开助消化的无花果、枣子、番泻叶。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嘴唇渐渐下垂,脖子逐渐变粗,于是头总是向前探。她现在已经很老了,八十多岁了,身体状况很不好。她有关节炎,一只眼睛有白内障。但与波琳娜不同,她头脑很清楚。毫无疑问,她与老赫索格之间的矛盾锻炼了她的大脑。年纪越大,爸爸就越暴躁,越容易发脾气。

屋里一片漆黑,除了摩西,所有人来了都会掉头就走,以为家里没有人。然而,赫索格等着,他知道她稍后就会来开门。年轻的时候,他曾看着她花了五分钟打开一瓶汽水,烤面包之前,她揉面团就要花一个小时。她的果馅卷就像珠宝艺人的作品,里面红红绿绿的果干就像晶莹璀璨的宝石。终于,他听到她走到了门口。门开了一条缝,可以看到一串铜链。他看到了陶贝乌黑的眼睛,现在她的眼球更加凸出、眼神更加阴郁了。她和摩西之间还隔着一层玻璃挡风门。他知道玻璃门也锁上了。空巢老人总是更警惕一些。而且,摩西知道他背着光,陶贝可能一下子没有认出他。再说,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摩西了。不过,虽然她的眼神就像看到陌生人一样,但她已经认出了他。总之,她并不迟钝,还不痴呆。

“是谁?”

“摩西……”

“我不认识你。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摩西?”

“陶贝阿姨,我是摩西?赫索格。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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