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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展中的经济
四朝元老文彦博反对赵顼、王安石变法,彦博道:“祖宗法制完备,不要更张失人心。”赵顼道:“更张法制,士大夫自然不便,对百姓却有什么害处?”彦博道:“朝廷依靠士大夫治天下,还是依靠百姓治天下?”文彦博这几句话,明白指出宋朝法制的真精神,就是官僚地主的利益尽量扩大,一般人民主要是农民的利益,尽量摧残,因为朝廷需要官僚地主的拥护,所谓人心,就是士大夫的心。不过事实上,在北宋中叶以前,一般的经济情况仍然在发展过程中。
(一)农业
农业经过唐末五代长期地严重地摧残,到北宋又向前发展。因为这时已经没有唐末藩镇间同五代列国间成年累月的战争,而是一个和平统一的时代。由于和平,全国农民都有机会去生产;人口逐渐增加,劳动力也慢慢充实起来,把过去荒芜的田园重新开辟。由于统一,农民被免除了以往繁重的负担:赵匡胤建隆年间,诏除沧、德、棣、淄、齐、郓等州三十九处渡口算钱;随后又陆续废除橘园、鱼池、水硙(水磨)、社酒、莲藕、鹅鸭、螺蚌、柴薪、地铺、枯牛骨、溉田水利等名目的苛捐杂税。赵光义太平兴国三年,罢去沿河州县民船载粟的算钱。赵恒大中祥符六年,废除诸路州军农业器具的税钱。减轻农民负担,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北宋水利事业,也很发展。河北的陂塘(蓄水池塘),对农业帮助很大,从那里引水灌田,既节省人力,又增加收获。赵恒咸平年间,汝州导汝水灌溉垦地六百顷,一年收粮二万三千石;襄阳县修筑水堤,把淳河水截入陂渠,灌溉民田三千顷;宜城县用蛮河水灌田七百顷。赵祯嘉祐年间,赵尚宽在唐河县修复汉代陂渠,凡来种田的人,都借给耕牛、犁头、种子、食物,一年以后,不仅本地逃亡户都自动回家,并且从淮南、湖北各地还迁移来二十多户。赵顼熙宁元年,襄州宣城县官朱纮,修复旧日小渠,灌田六千顷。赵佶政和六年,平江府兴修围田二千余顷。从这几个实例中,可能看出大概情况。引水灌田面积达几万顷,不仅说明北宋农业较以前进步,也促成经济的发展。
江淮两浙一带,一遇天气稍旱,比较高仰的水田就容易枯竭,稻米产量因而减少。赵恒大中祥符四年,派遣使臣到福建取来“占城稻”种三万斛,分给人民。“占城稻”开始于福建,原是从占城传来的,与中国稻相比,颗粒较小而穗较长;它可以在高仰处生长,成熟时间较早。这种早稻传布于中国各地,自然能增加农产数量。
赵匡胤即位以后,就下诏奖励“广植桑枣,垦辟荒田”的农民,和能招徕流民、减少旷地的县官。赵恒咸平初年,广南西路转运使陈尧叟课植桑、枣于岭外一带。直到赵佶崇宁年间,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王觉还开辟荒地到一万顷上下。两广本是荒僻地带,从此农业日渐进步。
北宋的农业,在初期获得较大的发展。但是后来因为皇帝、官吏、豪绅、地主们剥削的增加,又使农民破产、流亡,农业发展遭受挫折。
(二)租税
(耕自己田称为税,耕他人田称为租,通称为田赋。)
柴荣均定田租,历代享受免赋特权的曲阜孔氏,也同平民一样,缴纳租赋,其他世家大族,自然更不得隐避。赵匡胤登位第二年,借口周末度(测量)田不实,特派使官再出度田,又下诏许民开垦,州县官无得检括(稽查),只据现田作赋额。这就是说,形势户(现任文武职官及州县豪强人户称形势户)、大地主可以托名开垦,隐避或减少(二十税一或三十税二)租赋,小农眼前耕种的田地,被官吏检出,永远作为田赋的定额。据旧史记载,赵匡胤末年,天下垦田二百九十五万余顷;赵光义末年,垦田三百一十二万余顷;赵恒末年,垦田五百二十四万余顷;赵祯末年,垦田二百二十八万余顷;赵曙末年,垦田四百四十余万顷;赵顼末年,垦田四百六十一万余顷。宋垦田数比过去任何统一朝代(西汉、隋、唐)少得多。尤其是赵祯在位四十余年,号称北宋全盛时代,垦田却耗减最甚。这说明当时对西夏连年用兵,农民被迫弃田逃亡,豪强乘机兼并,扩大免赋特权,异口同声称颂赵祯的仁政(赵祯号称仁宗)。赵曙时,垦田骤增一倍,照三司使的解释说:“这个数字是据租赋数约略推算,民间隐逃的田亩,至少占十中七八,所以实际垦田当有三千余万顷。祖宗旧制,不愿扰民(官僚地主),从没有切实检查,因此莫知垦田实数。”免赋田占六分之五强,一切军费、徭役、租赋,都加在六分之一弱的田亩上,两个阶级负担的不公,即此可见。
赵顼创行方田法(东西南北各千步,约得田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称为一方),想削夺官僚地主的利益,增加国家收入。官员们借口“民以为不便”,纷纷反对,行施不久就停止,已“方”的界线,也被豪强毁坏。赵佶又行方田法,十年间完成了六路(全国分二十三路),贪官赃吏勾结地方土劣,任意妄为,弊端百出,有的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有的二顷九十六亩方为七十亩,有的原租十三文增至二贯二百文,有的原租二十七文,增至一贯四百五十文。甚至方荒山,勒派农民出刍草钱,民户废业失所,不得不大量逃亡,赵佶无法,下令停止方田。
正赋以外,还有所谓折变、支移、宽剩三种苛法。折变是官府借口需要某物,停收旧定的贡品,令农民改纳某物。如农民照例纳绢,官府说要折钱,折钱以后,官府又要折麦。折价不依市价,由官府自定,绢折钱,钱多数倍,钱折麦,麦又多数倍,辗转增加,农民无端多出十数倍至数十倍要纳的钱物。支移是农民本该在本县缴租,官府却教他到几百里外州县去缴纳,说那里正等急用,实际是强迫农民出脚钱。脚钱原定每斗五十六文,官府又反复折扣,增大若干倍,农民卖牛变产还不够赔累。宽剩是旧定赋额外增收若干,口称准备灾荒,其实农民饿死,从不得救济。
农民贫困不堪,或避私债,或逃公税,只有逃亡一法。有的兄弟故意分家,田赋由一人出名缴纳,过些时此人弃田藏匿,县官认作荒田后,兄弟顶冒别人名义耕种。不过这种方法很难成功,乡官、债主遇有逃户,即时查封资财,所有室庐、用具、桑枣、材木估定价值,或输欠租,或偿欠债,逃户生计**尽,无可留恋,索性绝意归耕,永远做浮**人,或投靠地主当佃客,因为六分之五的免赋田正需要他们去耕种。
地主的生活是非常愉快的。一首农家诗说:“仕宦之人,南州北县;商贾之人,天涯海岸;争如农夫,六亲对面。夏挹新衣,秋米白饭,鹅鸭成群,猪羊满圈。官税早输,逍遥散诞(无忧无愁);似此之人,值金千万。”这是中小地主的生活。官员大地主置庄田,如福州王氏庄有田千余顷,汜县(河南汜水县)李诚庄方圆十里,中贯河道,地极膏腴,有佃户百家,值钱一万五千贯。庄主李诚,只是宋初汜县酒务官。其他官员的庄田,规模未必都这样大,可是肥美土地多数被形势户占去。田主募佃户耕种,生产物主客对分,用田主的耕牛,田主多得一分,称为牛米。佃户去留,绝对听命田主,不得私造房屋或仓库。佃户住屋极恶劣,某富家子弟到庄田监视获稻,命庄客生火取暖,庄客引他到山坡守禾小屋里,屋用竹编成,密不通气,庄客拾杉枝燃烧,熏得他泪流不止,大叫走出道:“难受难受,好比吃了十五大棒(刑杖)。”这样看来,佃户每天在“吃大棒”中过生活。
(三)官卖
宋朝盛行官卖制度,人民生活必需品,都归国家专利,提高价格,垄断居奇,成为岁入的重要部分,当时官卖物品有下列几种:
盐——盐分颗盐、末盐、井盐、卤盐(河北卤地出产)四种。颗盐每年产三十七万余席(每席一百十六斤半,大席二百二十斤)。末盐产二百九十六万余石(每石一百一十斤)。井盐产一千六百二十一万余斤。卤盐产量极少,十余万石。官府强役民户或军士,给与最低的生产费,迫令制盐。如通泰盐(江苏南通县、泰县)每四石给钱五百文,岭南盐每石给钱二百文,后来改为淮南、福建盐每斤四文,两浙盐六文或四文,广南盐五文。井盐煎煮,官不给薪柴钱,盐户不能缴纳定额,往往破家流亡。朝廷收入低价的盐,再高价出卖,颗盐卖价每斤自三十四至四十四文,末盐每斤自八至四十七文。这还只是表面定价,实际贪官、奸商勾结操纵,每斤贵至数百文。
宋朝盐法,开始完全归政府经营,官制官销,仅河北一路,允许商运。赵光义始行钞法,令商人就边郡纳钱四贯八百文,领盐一钞,凭钞到解池(山西解县)取颗盐二百斤,在限界内自由贩卖。此后钞法通行(官制商销)。赵祯时,京师设榷货务,令商人纳钱银,得至各产盐地领盐贩卖。赵顼增长盐价,例如福建路旧额卖盐收入二十七万余贯,元丰二年增至四十六万余贯,三年增至六十万余贯。全国盐课总数,大致增加二三倍。
茶——产茶地区设场十三处,场官先发本钱给园户(种茶户),采得茶叶,一部分输纳租税,多余的悉数交给场官。私藏私卖,依造私盐法论罪,想减少赔累,砍伐茶树也有罪。园户受害不堪,或逃亡求免,或寻死求免,本人死亡后,邻伍仍须代纳租税。当时四川园户有“不是种茶,实是种祸”的谚语。官出最低价收得全国茶叶,自定高价出卖。蜡茶每斤价自四十七至四百二十文,片茶自十七至九百七十文,散茶自十五至一百二十一文。政府卖茶,起初自卖,后来也改钞引法。商人领长引,得往他路贩卖,有效期一年;短引限本路内贩卖,有效期一季。每年茶利平均收入,除官本及杂费外,禁榷时(官卖)净入钱一百九万余贯,内茶净利六十五万贯,茶租钱四十四万贯;通商(商卖)后净入钱一百十七万余贯,内茶租钱三十七万贯,茶税八十万贯。
酒曲、醋——各州县设酒务官酿酒,穷僻县镇乡村或许民酿,但仍输纳岁课。酿酒原料是农民缴纳的米、麦,酿成薄酒,高价出售。民间有婚葬大事,官府计算民户大小,强令买酒若干。有些地方,官不卖酒,专造酒曲,规定特价出卖。赵祯时,每岁收入酒曲钱多至一千四百九十八万贯。醋也官制官卖,收入数不详。
矾——产矾地区设官收矾,严刑禁止镬户(制矾户)私卖。官定买入价白矾一驮(一百四十斤)给钱六十文,绿矾一驮(一百十斤)给钱八百文。官定卖出价白矾每驮自二十一贯五百文至二十三贯,绿矾每驮自二十四贯五百文至二十九贯一百文,零售白矾每斤六十文至一百九十二文,绿矾每斤最低价七十文。赵佶时,每年收入矾利二十九万贯。
矿产——金、银、铜、铁、铅、锡、水银、朱砂产地设官,依茶盐法收归官有。赵祯时,每年得金一万五千九十五两,银二十一万九千余两,铜五百十万斤,铁七百二十四万余斤,铅九万八千余斤,锡三十三万余斤,水银二千二百余斤。赵曙时,矿业更盛,金减九千余两,银增九万五千余两,铜增一百八十七万斤,铁、锡各增百余万斤,铅增二百万斤,水银产量无增减,别得丹砂二千八百余斤。赵顼时,岁得金一万余两,银二十一万余两,铜一千四百六十万余斤,铁五百五十万余斤,铅九百十九万余斤,锡二百三十二万余斤,水银、丹砂各三千余斤。铜、铅、锡产量增加最多,正说明货币流通额的不断激增。赵佶时,又官卖石炭,凡设二十余场。全国木炭也归官卖,收入数不详。
(四)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