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次 语意界说(第1页)
第十五次 语意界说
“我们今天不妨把界说和分类谈谈。”吴先生照例坐在他惯坐的那张椅子上。椅子临窗,窗外长满了茑萝。红色的小茑萝花正在盛开。吴先生抽着烟,神色沉静:“在许多科学书上,一开头常常有一个界说(definition)。这种界说的作用,在告诉读者某门科学是研究什么的。在订定条约或开谈判的时候,双方常常对名词定立界说,以求字义清楚,而不致发生多样的解释。在一般情形之下,我们讨论一个问题时,彼此虽然使用同一的名词,可是还常有格格不入的情形。之所以如此,从语言方面着想,是由于同一名词的意义不同。碰到这种情形,我们就得很机警,中止主题讨论,对所用名词复位界说。这样,即使各人意见不同,可以弄清楚不同之点究竟何在。于是,至低限度,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口头纠纷。可见界说是语言文字的实际运用中实际不可少的程序。
“所谓界说是什么呢?当我们表示某一新介绍进来的名词的意义就是某某原有名词的意义,或者,我们表示某一新介绍进来的符号等于原有符号,这种程序就是界说。例如说:‘生物学是研究生命现象的科学。’这是一个界说。在这个界说中,有两个名词,即
‘生物学’和‘研究生命现象的科学’。后一个名词是介绍前一个名词之意义的。生物学家之所以替‘生物学’定立这个界说,是恐一般人不了解‘生物学’是什么意谓。他假定‘研究生命现象的科学’这一名词为大家所了解,于是拿大家所了解的这个名词来界定(define)‘生物学’这个名词。许多界说都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逻辑不研究一个一个特殊的界说,逻辑只研究界说的形式结构或其形式的性质。各门科学各有其界说,这些不同的界说各有不同的内容。物理学的界说之内容与地质学的界说之内容就不相同。虽然这些界说各有不同的内容,但是,在这些界说成为界说时,必须有共有的形式结构或形式性质。这些界说所共同具有的形式结构或形式性质,便是逻辑所要研究的。在逻辑将界说的形式结构或形式性质加以研究或精炼以后,界说的标准条件就可以显露。我们凭此标准条件可以知道某一界说是否合格。从形式结构方面来看,无论哪一界说都是一样的。这可以形式地表示出来。”吴先生在黑板上端端正正写着:
“黑板上写的,是界说的普遍形式。”老教授一边说一边写着:
在左边的‘——’表示可以填入的名词或符号,是definiendum,即被界定端。在右边的‘……’表示可以填入的名词或符号,是definiens,即界定端。
‘=Df’表示填入——和……两边的名词或符号在界说上相等。
“请二位留心!”老教授习惯性地提高声音,“我是说两边的文字或符号在界说上相等。‘在界说上相等’这个条件很重要。我再举个例子,大家就可以更明了些。
“这个界说表示‘潜水艇’在界说上等于‘在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在这里,我们应该留心,界说所介绍的只是两个名词或符号,而不是事物本身。在这个例子中,借界说介绍的,是‘潜水艇’这个名词和‘在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这个名词。界说所涉及的只是名词与名词之间的关系,或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我们在这个例子中说,‘潜水艇’这个名词与‘在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这个名词的意谓相等。我们所界定的是二个名词,而不是潜水艇与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之本身,因为二者所指本系一物。一物可有二名,因而二名不必是二物。于是,我们显然可知,所界定者是事物的名词而不是事物本身。这也就是说,‘潜水艇’与‘在水中航行的机动船只’这二个名词所指是一实物——潜在水中之艇,我们对它说了二个名词,它还是一个东西。可见我们界定的是名词,而不是潜水艇这实物。我们可以建造一艘潜水艇,也可以击沉它,但不能‘界定’其本身……”
“您在以上所说的是界说的普遍逻辑形式,除此以外,关于界说还有其他可以告诉我们的没有?”周文璞问。
“哦!可谈的可多得很哩!详细讨论起来简直可以著一本书。例如,牛津大学的罗宾森(R。Robiion’为题写了一本书,足足有二百零七页之多。我们不谈界说的历史,仅仅就事实而论,界说就有十九种之多。不过,这许多不同的界说多系在学术之特定的范围里因应特定的需要而定立的。我们在此没有一一加以讨论之必要。……其实,在基本上,界说可分三种……”
“哪三种呢?”周文璞又问。
“第一种,是语法界说(syntactiition),通常叫作名目界说(ion)。这种界说定立之目的,纯粹在介绍新名词,尤其是新记号,而不涉及意义。例如,”他拿起粉笔来画着:
“第二种是语意界说(semaion)。在这种界说中,界定端陈示被界定端的意义。例如,‘逻辑是必然有效的推论之科学’。
“第三种,是通常所谓实质界说(realdefinition)。在实质界说中,界定端陈示被界定端所表示的‘实质’。例如,‘怯懦是借行较小的恶以避免较大的可怖事物’。”
“但是,严格说来,”老教授眉头闪动,眼中露出一股严肃的光芒,“所谓‘实质’为何,其意义就很不易确定。因此,界定端的意义常不易确定。界定端的意义既常不易确定,于是,整个‘实质界说’的意义也就常不易确定。在科学上,以及至少在人的通常语言中,实质界说常不能达到界说的实际作用。因而,科学领域及日常生活中很少用到这种界说。似乎,只有哲学上的‘本质论者’essentialists)对之发生兴趣。这种兴趣既然主要是某派哲学上的兴趣,对于我们现在的目标不相干,所以我们没有讨论它之必要。于是,所剩下来的,只有第一与第二两种界说。第一种界说,在数学中或纯形式的演算中常常用到。但是,数学与纯形式的演算二者俱非我们现在研究的主题。我们现在所要着重的,是剩下来的第二种界说。
“第二种界说是语意界说。我们在语言中最常接触的是语意界说。在此,我们首先须弄清楚的是定立语意界说的几种主要理由:
“第一,我们之所以定立语意界说,最显而易见的理由,是移除歧义。歧义既然移除了,当然可以移除因此歧义所引起的种种混乱语言及思想。在我们与别人进行讨论时,如果我们从别人的反应中察出他对我们所说的字义有所误解,我们就须立即停止下来向他解释,我们所说的某名字的意义,不是他借此字而联想起来的那个意义,而是什么什么意义。这种办法就是在下界说。我们把界说下好以后,再往前进,讨论也许比较顺利。如果不此之图,我们不顾对方是否真正弄清我们的意义,只顾自己像开留声机一样往前开下去,那么这样的讨论很少有好结果。这……这有点像女孩子织毛绳衣,如果绳头纠结起来,她应该马上解开,再织。如其不然,她心粗,或怕麻烦,只顾自己织下去。你想,她的毛绳衣会织成什么样儿?
“有一次,我听到两个人辩论。这个辩论系因讨论钞票问题而引起的。他们辩论的主要进行方式是这样的:
某甲:“我讨厌钞票,很脏。”
某乙:“哪里!新印的钞票不脏。”
某甲:“虽然是新印的,其脏与旧的何异?”
某乙:“新的和旧的一样脏,这怎么说得通呢?”
“这两个人就这样辩论下去。我们看,这样的辩论怎会有结果呢?只要稍肯用用头脑,我们立刻会发现,两人意见之所以相左,在语言方面,至少是由于用字不同所引起的。两人虽然同是用的一个‘脏’字,但甲之所谓‘脏’与乙之所谓‘脏’,意义各不相同:甲之所谓‘脏’意指‘金钱万恶’这一类的价值判断,乙之所谓‘脏’意指‘衣服污秽’这一类的事实判断。既然如此,所以尽管两人都用同一字,其实是各说各的,没有碰头。这样的辩论毫无意思。如果甲乙二人之中,有一稍有思想训练,立即察觉二人之所以话不投机,系因同用一字而意义不同之故。他们立刻停止下来,整理语言工具,各人把所用‘脏’字之意义弄清楚,那么,这场辩论就不致弄得如此之糟了。……”老教授抽口烟,沉吟着,“……我在这里所举的例子,只是最简单的情形,碰到复杂的情形,例如哲学的讨论,结果一定更严重。所以我们更需要语意界说来帮忙。
“第二,调节意义范围。在我们用名词时,如果原有用法或意义太狭或太宽,我们必得借语意界说来重新调节一下,在学术范围中常须如此。例如,‘哲学’一词,用久了,以致太宽泛,很需要把它的意义弄窄一点。窄一点,就严格些。又例如,‘民主’一词,许多人认为只指一种政治制度。这种意义似乎太狭,我们可以把它加宽:意指一种态度,或一种生活方式。常识中的‘能力’和‘热’这些字眼富于意象和情感,不合科学之用。物理学家用之之时,必须重新加以界定。如未重新界定,则物理学的‘能力’概念根本不能显出。在心理学的研究中,‘智能’‘羞恶’‘本能’诸字眼尤须重新界定,方合科学之中。其他这类对字眼松紧的例子很多,只要我们留心便不难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