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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价格疯涨几十倍哄抬物价必严惩(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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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价格疯涨几十倍?哄抬物价必严惩

新冠肺炎疫情正在给人民群众带来灾难的时候,张老板却以为自己抓到了“大好商机”。

张老板经营了一家颇具规模的连锁药店,长期医药行业的工作经历让他在疫情初现端倪时就敏锐地察觉到,老百姓对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药品将有巨大的需求量;尤其疫情发生在春节放假期间,大多数的口罩生产厂家已经停止生产,工人已经回家过年,市场上储备的口罩一定难以满足需求,到时候一只口罩卖多少钱,还不就是我药店说了算?

张老板当机立断,决定抓住这个百年难遇的“商机”大赚一笔。于是,他立即通知各店店长,马上提高连锁药店所售的20余种疫情防护用品、药品的价格,其中,将进价12元的口罩提价至128元,将原售价2元的84消毒液提价至38元。

张老板果然赚了大钱,从2020年1月21日起至1月27日仅6天的时间,他的连锁药店经营额就达100余万元,狂赚了好几十万元。

可是张老板高兴得太早了,由于他非法经营,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2020年1月27日,公安局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线索后立案侦查,固定了涉案药店口罩、消毒液等物品的销售记录、出库单等证据,并对各药店销售情况进行了审计,第二天就将张老板抓获归案。等待张老板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张老板自作聪明,以为抓住了“商机”,违反规定疯涨价格、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发“国难财”,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虽然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很多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而由市场自主决定,但经营者也不能随便疯涨价格、哄抬物价;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更应该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与消费者共克时艰、共渡难关。那些自以为抓住“商机”想发财的,最后都一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卢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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