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在无证单位受伤怎么办(第1页)
79。在无证单位受伤,怎么办
在无证无照的单位上班受了伤,单位没有买保险,老板又不赔,职工怎么办呢?杜晓峰就遇到了这样的难事。
2019年4月,杜晓峰经人介绍来到“滴滴香榨油坊”打工,“滴滴香榨油坊”老板李庆国法律意识淡薄,一直没有领办营业执照,也没有与杜晓峰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为杜晓峰购买社保。
杜晓峰的工作主要是把油菜籽倒进榨油机,他工作认真勤恳,李庆国也从未拖欠过工资。但不幸的是,两个月后的一天,杜晓峰在倒油菜籽的时候右手被榨油机绞伤,住院治疗了30多天才治愈,却落下了残疾,鉴定为八级伤残。
杜晓峰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的,是工伤,要求李庆国承担赔偿责任。李庆国虽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但拒绝再付伤残赔偿金。杜晓峰无奈之下,向当地政府申请维权。
当地人社局受理了杜晓峰的申请,认定李庆国的行为构成非法用工,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李庆国向杜晓峰支付一次性赔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李庆国不服裁决,起诉到人民法院。
李庆国坚持认为,自己和杜晓峰之间是雇佣关系,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应适用工伤的规定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杜晓峰为李庆国工作并遭受工伤的事实已经由当地人社局认定,法院对此予以认定。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等规定,李庆国应依法支付杜晓峰一次性赔偿金、生活费等合计16万余元。
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在非法用工单位上班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单位应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如果单位拒不支付,伤残职工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案例中,杜晓峰在无证无照的“滴滴香榨油坊”打工受了伤,劳动争议仲裁委和法院均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裁判非法用工的“滴滴香榨油坊”老板李庆国进行赔偿,维护了打工者的合法权益,也给非法用工单位敲响了警钟。
一些私营业主为了躲避纳税和工商、安全等部门的检查,往往不注册登记,招工用人也不签合同,更不购买工伤等社保,一旦发生事故,将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因此,私营业主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应当合法用工,在保护他人的同时,也防范了自身的法律风险。劳动者在找工作时,要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证照,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购买工伤等社会保险。
李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