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自甘风险责任自己担(第1页)
45。“自甘风险”,责任自己担
周峰是一位体育运动达人,平时酷爱各种体育运动,尤其是对网球,可谓是达到了迷恋的程度。因此,周峰加入了本市网球爱好者协会,每周定期都会参加协会组织的友谊球赛。
在一次参加友谊赛的时候,周峰结识了跟他一样酷爱网球且性格极为合得来的林辰。两人很快就成为关系很好的“铁哥们儿”,平时两人经常约着一起打网球,切磋技术。2020年7月的一个周末,周峰又约林辰去体育馆打网球,林辰如约而至。但是,意外发生了。当天,不知是周峰状态不佳还是打球时未集中注意力,因接球不准,被飞来的网球击中左眼。
周峰瞬间痛苦地捂住左眼倒在了地上痛苦呻吟,林辰见状赶紧开车将周峰送往市医院治疗。虽经医院全力治疗,但因损害太严重,左眼不能治愈,失明了。周峰一时无法接受自己一目失明的现实,也不顾及此前与林辰的友谊,出院后就直接一纸诉状将林辰告上了法庭,要求林辰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峰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与同样作为参加者的林辰的发球行为受到身体损害,导致左目失明,但林辰在此次事故中并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周峰无权要求林辰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周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些文体活动因其激烈的竞技性和对抗性而决定了参赛者难以避免地存在潜在的人身危险,比如,足球、篮球、网球、蹦极等。如果在这些危险的文体活动中受到了损害,其他参加者承担责任吗?对此,《民法典》第1176条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自甘风险”也叫危险自愿承担、风险自担、甘冒风险,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或者其进入的环境含有特定的危险因素,仍自愿参加,则发生的损害后果自负,除非其他参加者对损害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案例中,周峰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网球活动,因未接准林辰打出的球而导致左眼失明,而林辰在此过程中也没有出现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因此周峰是不得请求林辰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因此驳回了周峰的诉讼请求。
我们平时参加文体活动的时候,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做好各方面的防护,更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规则,做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李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