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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交通事故责任可以重新认定吗
一个月前,韩梅的丈夫骑着家里的二轮摩托车进城,在高速公路的辅道上超越一辆货车时与货车发生碰撞,当场被碾死亡。
事故过去了一个月,丧事也办完了,韩梅好不容易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中缓过点气儿来,等着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然后就找对方肇事车赔偿。可不承想,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看,认定自己的丈夫超速驾驶,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按照这样的认定,本来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60多万元的,但现在对方只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按30%来计算,就只赔10多万元。一个活生生的人死了,才赔这一点点钱,太不公平了!不服,立即申请复核!可上一级交警部门复核后,维持了事故责任的划分。
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了。韩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并按照新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法院受理案件后,调取了交警部门对事故的全部调查材料,发现出事的辅道紧邻高速公路,辅道与高速公路之间被钢制防护栏网隔离。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韩梅的丈夫从货车左侧超车时先与破损倾倒在辅道一侧的钢制防护栏网发生碰撞后,摔倒在货车后轮下被碾身亡的。
发现了这个新情况,韩梅申请追加高速公路公司为被告,要求该公司与对方肇事车共同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起交通事故是由于韩梅的丈夫驾车超速行使与高速公路公司对倾倒的防护栏网管理不善,以及货车没有合理审视后方共同造成的,认定韩梅的丈夫承担50%的责任,高速公路公司承担20%的责任,货车司机承担30%责任。根据重新划分的责任,判决高速公路公司和货车司机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赔偿韩梅共计30多万元。
交通事故常有发生,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清楚的话就不能正确维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不服责任划分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来变更责任划分。
通常情况下,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时候,人民法院会依法审查并确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相应证明力,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确定赔偿的依据,轻易是不能变更的;但是,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进入民事诉讼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也仅为证据,不是确定责任的终极依据。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确有不妥的,可以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按照当事人的过错、原因力等对事故责任重新划定,以此作为赔偿依据。
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