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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九十年代02(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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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康熙王朝》时,“80后”中的头茬孩子想看也不敢看,怕影响学习。年龄小的看不懂,不感兴趣。

再往前几年,所有的台湾电视剧播出时,普遍的“80后”年龄皆小,在看《聪明的一休》《哆啦A梦》等日本动画片;那些台湾电视剧的主要观众群是他们的父母。

终于轮到他们追看一部台湾的电视连续剧了——《还珠格格》甚合他们的胃口。剧情与宫廷权谋和你死我活的争权夺位没什么关系,主要是走的“皇族亲情”路线,这使家长们很乐于同儿女一起看。

皇族亦人族也,人类亲情有共性。据我所知,在某些国家,电视剧的审查制度之一条是——若主角是年轻人,面向的观众也将多数是年轻人,那么其所体现的人性价值取向,必须符合全社会人性向善的价值取向。1998年,不但下岗工人更多起来了,个人资本拥有者也更多起来了,国企及“大集体”性质的企业的卖与买,派生出了几茬私企老板,民间资本对电视剧形成了第一波投资热。《还珠格格》从投资方到演员前所未见的经济获益,使私企老板们看到了挣快钱的商机,使许多青年视从影人生为最佳之人生。1998年,中国的房地产公司还不是很多,利润也不像后来那么高得令人咋舌;而自1999年始,若一部电视剧取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其利润回报并不低于一幢高层商品楼的利润回报……

2000年,有两件事“相映成趣”——一是前边提到的,福建省厦门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红楼”腐败案东窗事发;一是反腐电影《生死抉择》之公映。

该电影是根据作家张平的小说改编的,他是中国最早致力于反腐题材小说创作的作家之一,也是义无反顾的一位。小说发表后,包括当年北影厂在内的多家电影厂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但计划一报上去就“搁浅”了——最后,上海电影制片厂闷声不响地,也可以说偷偷摸摸地将电影拍成了。

这样的电影,是否允许公映,尚有变数,后来《生死抉择》是当时的主要领导看了,肯定其是一部好电影后才与观众见面的。

《生死抉择》的公映,使中国社会特别是民间,似乎接受了这样一种逻辑上的心理安抚——居然允许这样的电影公映,而且肯定了是好电影,当然证明中央对腐败是承认的、重视的;也当然,会痛下决心进行惩治……

但一部反腐电影的公映,并不等于制度上具体的防腐措施,更不能代替反腐的具体步骤和实际行动。

2001年,继1999年《雍正王朝》在央视播出之后,《康熙王朝》于年底也在央视播出,由是形成了宫廷剧制作的**。

2003年《乾隆王朝》又在央视播出。

三部电视剧都是正剧、大剧,制作严谨,基本情节皆有历史出处。从剧本创作到正式播出,皆经重大历史题材审查小组把关,平均四十五集左右。当年的电视台还没有“上星”一说,只有央视播过后地方台二次播出的情况。“央一”播出后,“央八”照例重播;“央八”也播过后,才轮到地方台的二次播出——而地方台之购买和播出是不受限制的。所以,可以想象,在整个年度内,只要打开电视,任意调几次台,往往便能看到正在播着的某一部。客观言之,三部剧都是皇帝题材中的好剧。“编导演”都属当时一流水平,“服化道”也基本无懈可击。

但我当年却还是写了一篇文章《皇帝文化“化”了什么》表达我的疑虑——在二十一世纪初,在正有许多方面需要进行深化改革的中国,扎堆地播出皇帝剧,确实会给我这样的人一种难以理解的感觉。这三部剧以及后来的一系列皇帝剧,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当皇帝太不容易了,当一个有作为的皇帝不容易极了。这也的确是事实。一国之兴衰完全系于一人怎样,当然不容易。就说那个功过争议很大的雍正吧,他为爱新觉罗家族的江山长治久安,可以说是操碎了心,肯定是他那个朝代睡眠最少的人之一。

但那又怎样呢?

因为想不出其现实意义来,所以疑虑。

在以往二十年内,中国之发展进步所面对的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科技的、教育的、医保与社保体系建构及保障的、扶贫脱贫的、环境污染的、食品安全的问题;空巢老人问题、留守儿童问题、防害减灾问题、灾后家园重建问题——包括遏制腐败之风蔓延的问题……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当文艺的问题与以上层出不穷,新旧重叠、累积,按下葫芦起了瓢的发展中的问题摆放在一起时,我们基本可以得出这样的也许能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结论,即某一年甚至某几年全部的文艺现象的总和,抵不上该年度内某一项国是的提出、制度化及落实,对国计民生所产生的重要的、深远的影响。

直言之,文艺现象之对于中国,尤其是从1980年以来,并不是也绝不可能是迫在眉睫地需要解决的问题。绝不会比千千万万工人下岗的问题、几千万人口尚未脱贫的问题、尚未健全的医保社保还不能对最广大的人看病保命和维持一般生活起到有效保障作用的问题、权钱交易的腐败在种种帷幔的遮挡之下胆大妄为地运作问题……绝不会比其中任何一方面的问题更是问题。

2012年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执政后所进行的反腐斗争之“打老虎”“拍苍蝇”的战役成果,不容置疑地证明,恰是在以上各种发展矛盾相交织的情况下,大大小小一批腐败干部趁机对国家和人民财富巧取豪夺逐渐成为贪腐恐龙和巨鳄霸蟒。

那么,有必要摆正文艺现象在中国各时期诸现象中的实际位置后来谈文艺现象。本书也只有讨论到此时,才得以初步厘清文化是国家与民族的灵魂,体现为持之以恒的民族精神和价值观;既是从古至今引导全人类一切活动的“航标”,也是各国家各民族发展航程中的“方向仪”。文化引导人类进步、再进步,不至于偏离进步的航向——而其他一切影响人类的政治、经济、科技、外交……一切一切事物,皆属文化的附属现象,而不是反过来。

这里所言的文化,是指人类已有的、将有的社会哲学进步成果的集大成;任何单一的文化种类,比如语言学、史学、美学、宗教、文学、心理学等,无论其重要性被强调到多么高的地步,都是不能独立起到“航标”和“方向仪”的作用的。

集大成乃指合力作用;“航标”是从中提升出来的精粹思想。全人类共同认可和愿意接受的价值观——就那么几条而已,“航标”多多,航线必然混乱。

至于包括文学在内的一切文艺,总和翻倍也不代表文化,翻多少倍也只不过是文化的一方面,组成部分。

文化影响人类心性的那些精粹的思想成果,若不经文艺之表现,则不可能实现“化人”的有效作用。

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这样一些文化思想,其实便是抽象的“善”或“仁”的再诠释而已。经过“细说”的再诠释,自然会比抽象的概念更容易影响人心。而若以文艺的方式加以多种多样的表现,对人类心性的影响肯定更深刻。

所以我看待文艺现象,一向以其对文化核心成果的“深加工”和再诠释的功能发挥得怎样而判断其价值如何;票房、印数、收视率,是我兼顾的元素——而不是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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