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第3页)
享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综合计算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只要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工作年限达到1年以上,即可享受年休假,而不是要在一个单位工作满1年以后才能享受年休假。
年度结束时有未休年假怎么处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用人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
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职工达成谅解,由职工出具自愿不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予1倍的工资。
请过病假能否再休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所以,在确定自己是否还有年休假时,要确认自己所休的病假天数,然后再计算年休假的天数。
离职时有未休年假怎么处理?
职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休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休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职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时间对应的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例来说,2021年6月30日离职的员工,只做了半年,原本年休假有10天的,计算时只能拿5天来计算。
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职工主动辞职,是否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此条款并未区分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谁,只要出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折算并支付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另外,法律并没有规定职工享受年休假必须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相反却为用人单位设定了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义务。所以,即使职工没有主动申请休年假并不等于他放弃了休年休假的权利。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应休年休假天数支付相应的年休假工资。
职工可以享受多长的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试用期内患病能否享受医疗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用以确定对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或求职要求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用人单位不能仅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时间。
所以,试用期内的职工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医疗期等待遇。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8项规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即试用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劳动法第七十二、七十三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当然包括了法定强制缴纳的医疗保险。
女职工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
职工有权拒绝加班享受休假吗?
企业的职工享有法律规定的休假的权利,任何企业都不应该强制剥夺职工的休假时间,更不能因为职工拒绝加班就公然开除他们。如果在工作中有企业的职工受到这样的不公平待遇在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应该积极地为自己争取正当的休假权利。
休息日被培训,算不算加班?
加班是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休息日培训算不算加班,要视培训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培训是由用人单位安排、与劳动者工作内容关联度较高,或带有一定“软强制”意味,如单位规定“不得无故缺席”,或对缺席者进行罚款、扣奖金等处罚,则这类培训在实际中被认定是加班的概率较高。如果培训是自主报名参加,或与劳动者本职工作关联度不大,如有的企业会在休息日向职工提供语言培训、计算机技能培训,则实际中不被认定为加班的可能性更大。
轮班工作制:休假日轮班单位应支付三倍工资吗?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轮班工作制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一种,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休假日的,视为加班,用工方应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加班工资。
休了探亲假还能再休年假吗?
探亲假和年休假是两种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所以,劳动者休完探亲假,仍然可以休当年的年休假,但是,在休年休假时,最好提前安排好单位的工作。
领养子女可以休产假吗?
产假是国家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之一。领养子女并不是妇女的生理行为,因此无法享受产假。
如果劳动者领养的子女年龄尚小,可以与单位协商以事假的方式来照顾子女。此外,申请产假需提供准生证、出生证等证明材料。从申请材料方面来看,孩子若是领养的,不可能具备上述证明材料,同样无法享受产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