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重要法律法规解读(第1页)
第二部分重要法律法规解读
第一章劳动法解读
制定劳动法的重要意义
1.制定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需要。近些年来,由于缺少比较完备的对劳动者合法权益加以保护的法律,在一些地方和企业,特别是在有些非公有制企业中,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拒绝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甚至侮辱和体罚工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2.制定劳动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3.制定劳动法是贯彻宪法原则的需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1982年通过的宪法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以及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比如,宪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4.制定劳动法是统一我国劳动管理基本标准和规范的需要。
5.制定劳动法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有关总则条款的解读
一、立法目的
本法第一条说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与本条相关联的法规有: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一条。
二、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本法第二条确立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劳动法调整两种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两种劳动关系是:(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之间通过建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适用本条的注意事项
适用本条时有以下方面需要注意:(1)只要劳动者和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论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都可以适用本法。
(2)只有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工勤人员才适用本法。
(3)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教师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不适用本法。
3.与本条有关联的法规
在应用本条时要注意与本条有关联的法规,具体包括:(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九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3)《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条。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至第五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本法第三条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
1.劳动者的权利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1)参加劳动。
(2)获取劳动报酬、休息。
(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4)享受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5)接受职业培训。
(6)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
(7)决定劳动法律关系的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