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以案说法社会保险(第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陈圳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职工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所以陈圳所工作的企业应当为其办理生育保险,陈圳的妻子作为就业者的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的待遇。
车间劝架被打伤算工伤吗?
【事件描述】
罗某高中毕业后,和大多数村里的年轻人一样进入大城市闯**。他来到杭州,通过招工进入了一工厂工作。工厂里大多数工友都是和他差不多经历的农村打工者,除了工厂、宿舍,他们的打工生活还是很单调的。在这个集体中,他们很容易找到共同话题。
罗某认识了来自湖北的打工妹张某,两颗年轻的心很快找到了温暖。可是,不久后,张某的老乡郑某来到工厂后,也对张某展开了热烈的追求。罗某和郑某成了见面分外眼红的情敌。一天,在工厂车间,罗某和郑某厮打在一块,两个人怒火中烧,组长彭某上前拉架,拳脚中,彭某被罗某推倒,正好摔在了车床棱角上。彭某头部受伤住院治疗。
罗某家境不宽裕,刚到城里打工还不到一年,他把仅有的存款取出赔偿组长,却仅够支付治疗费用。罗某和彭某商量,因彭某是在工厂车间,因维持车间秩序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专家说法】
彭某在工厂车间为了维持车间秩序,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而上前拉架的行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范畴。根据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故彭某的伤情应被认定为工伤。
彭某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罗某虽然已经支付了彭某的治疗费用,但彭某的其他损失,仍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赔。罗某支付彭某的治疗费用是基于侵权来承担责任,而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进行理赔。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替代。但对于罗某已经支付的医疗费,彭某不能要求工伤保险予以再次理赔。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有商业保险可以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
【事件描述】
郝清海归后在杭州一家外资公司做高管,月薪3万元。因为公司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每月公司都要从员工工资里扣除员工所应承担的那部分养老金。郝清在我国香港特区自己已经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就不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了,想让公司把这部分保险费用合在工资里发给自己。
公司人事部门咨询律师,这样可以吗?
【专家说法】
郝清即使在我国香港特区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也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承担最终责任;而商业保险是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是契约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应该参加。劳动者在更换工作单位时,个人账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待遇的计发。所以,郝清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所以,基本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各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虽然郝清自行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但是并不能因此免除其单位及个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
【事件描述】
杨佩飞是重庆某公司驻杭州的职员,公司业务转项,撤掉了驻杭州的分部,于是从事会计工作的杨佩飞在2018年7月被裁掉了。同年10月份,她陪母亲体检的时候,自己也做了个检查,医生发现她得了乳腺癌。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新的工作还没找到,并且下岗后医保也没有办理续接。住院治病没有医保支付,她这个“房奴”家庭将不堪重负。她让老公赶紧咨询,这种情况还能使用医保吗?
【专家说法】
经过咨询得知,虽然杨佩飞发病是在其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好似已经不属于单位职工,和单位没了关系。但事实上,杨佩飞可以依法享受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杨佩飞失业期间的医保缴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事实上,杨佩飞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可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是相一致的。而且,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杨佩飞无需缴费。
未婚生育不能休产假不能报销生育费用吗?
【事件描述】
小邹是个90后,有着年轻人闯**世界的想法,2014年7月毕业后就和男朋友一起“北漂”。小邹入职一家广告设计公司担任设计师,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9000元月。
工作后,小邹脑子灵光人也勤快,很快和广告公司的人熟悉起来。她的广告设计获得了客户的认可,每月小邹还能拿到不少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