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六月底他把店卖掉了(第4页)
妳站在原地,看着他把抽屉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收进纸箱。
帐本、印章、收据、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票根。
再来是他自己的东西:电脑、耳机、一个用了很久的滑鼠、几件替换衣服。
「所以…你真的要回台中?」妳终于还是问了。
「不然咧?」他没抬头,「店都卖了,我留在这里干嘛。」
妳张了张口,没问出口的那一句是:那我呢?
但妳没有资格问。
妳没有名字,没有身份,没有任何正式关系。
妳只是那个被他养在房间里、空的时候叫出来服务、需要时叫妳去偷粉、心情不好时可以骂、可以推、可以甩的那个「东西」。
他收完东西,拍拍纸箱,像是完成一场毫不在乎的小整理。
「我这两天就回去了。」他语气轻得像在说明天要去倒垃圾。
妳怔了一下:「这么快?」
他抬眼看妳,像觉得妳的惊讶很多余。
「不然拖着干嘛?店都卖了。」他说得理所当然。
但他没有真的「要走」。
因为第二句话,他没说出口——他只是看着妳,露出那种妳非常熟悉的表情:算准妳会留下来、会听话、会照做的那种表情。
事实是,他根本没有要立刻回台中。
包子店卖给员工的老公后,对方比以前更认真工作、每天都在整理、测试设备、准备交接。
店面前台像换了一个新世界。
只有后面的房间,还是旧的。
是他不想放手的地方。
更精准来说——是他还想「使用妳」的地方。
他懒懒靠在门框,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我六月底才走啦。」语气带着一点勾人、又一点心虚的笑。
「这段时间……妳就多陪我几天。」
妳心脏像被扣住。
他不是舍不得妳。
不是舍不得这里。
更不是舍不得生活。
他是舍不得「让妳为他做的那些事」。
舍不得粉。
舍不得情绪勒索。
舍不得妳那种被驯化得彻底的顺从。
他不急着搬走,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他还没「用完」妳。
那一刻妳突然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