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第13章 旧账重叠(第3页)
“还得在业务指导上,把那种‘一遇到新东西就往上推’的习惯,慢慢改一改。”
“推给‘有关部门’这个习惯,”他笑了一下,“总得有人从某个年份开始,插一句‘不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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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林幼清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加了一段文字到起诉意见书的“案情背景”部分。
【本案所涉“极乐”系列物质,与十年前曾出现于试验药物流通事件中的某类试验药物结构近同源。】
【当时因技术条件限制,未能准确界定性质,相关问题主要以行政管理方式处理。】
【现有证据显示,该类物质已通过非法渠道多次流入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结果。】
她斟酌了一下,把“当时处理不当”的表述改成了更平实的“以行政管理方式处理”。
有些话不能写得太尖锐,写得太尖锐,反而削弱了后面真正要用的锋。
最后一行,她写上:
【本案在办理中,兼具纠错与预防意义。】
这句话看上去很学术,却是她对这十年间那一条暗线的全部态度。
案卷不能回到十年前重写。
但她可以在这一份上,把当年的那一点“犹豫”,用现在的“确认”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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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省厅那边也传来消息:联合专案组的资金流分析材料,已经送到检察院专案小组邮箱。
她打开邮箱,看见一个附件名——
【极乐系列案件资金分析(初稿)】
点开,是一长串账号、金额、时间,最后有一行备注:
【部分资金流与十年前试验药物流出事件中涉及的账户存在交集,详见附表三。】
附表三里,列着几个看起来很“干净”的单位名。
其中一列,是远洲。
其中一行,是一串她在当年不起诉决定里也见过的编号。
这不是“告诉你答案”的线索,只是用很冷静的方式把两个时间点轻轻连了一下。
她合上文件,关掉屏幕,靠在椅背上。
天已经黑透,窗外只剩楼对面公安大楼的几盏灯和那块远远的蓝色LOGO。
有些人会说,十年前的事,就让它过去。
可案子不是树叶,不会秋天一到就自然落地。它更像某种执拗的种子,被埋下去之后,总会在某个你没看见的缝里发芽。
你当年不管它,它会自己长出一条根,长到你现在脚下。
那时候再装看不见,只会被根绊倒。
她揉了揉眉心,起身关灯。
屋子里一片黑,走廊灯从门缝底下压进来一条薄薄的光,把地板切成两半。
她跨过去,走向下一间仍然亮着灯的办公室。
那里面,有人还在对着电脑画资金流。
案子从来不是一个人拉着往前走,而是很多人在不同地方,同时抓着同一根线。
有人从代码里往外拽,有人从卷宗里往外拽。
等哪一天,那根线真正被拉直了,再看回去,就会知道——
每一处当年写下的“终止”,都不过是中途的一个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