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页)
但戴星月倒也不是在胡说八道,她确确实实是从赵清河本人那儿听来的。
这一切,还得退回到大学时候。
那一天,戴星月和往常一样,和朋友上完一堂课后,便一块儿踏上去食堂的路,准备吃饭。
结果她就好巧不巧地,撞上了赵清河被人表白的场景。
那男生生得瘦瘦高高,白白净净,看上去条件不错。当时他手里头捧着一束花,跟赵清河说,他喜欢她很久了,一直都在默默地关注着她,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她的喜欢还不减反增,所以很希望她能做他女朋友。
结果赵清河却想也不想地就立马拒绝了。
对方因为不甘心,又很震惊,一直追问她拒绝自己的原因,想要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配不上她。
然后戴星月就听到赵清河说:“因为我从小学三年级起,心里头就一直都有个放不下的人。所以,我不能够在心里头已经有人的情况下,还装作没事儿人一样,接受来自优秀的你的感情。”
是了,那天的事情,戴星月记得非常清楚。赵清河说的每一个字,她也都听得非常清楚。
虽然她不知道赵清河说的那个人是谁,但反正就是有那样一个人存在的。所以,赵清河怎么可能会喜欢自己?
“好吧……”李云羽还是很难想象。
唔……怎么讲呢?
可能是赵清河看起来不像是会那么小就知道喜欢不喜欢的早熟类型。
换句话说就是,这丫头无论怎么看,都很钝,只有在面对赚钱这种事时,脑袋瓜子才会运转起来。
戴星月看了眼腕上的手表,说:“好了,你去把你家狗领过来吧,等我下班了,就带我那儿去。”
“好。”李云羽站起身来,说:“那我先走了。”
“嗯。”
两人没再多说什么,各自去做各自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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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市的夏天即便已经到了收尾的时候,也还是一点都不凉爽,白天的时候还是让人感觉自己正在被架在柴火上烤。
赵清河和杨程程坐进约好的餐厅时,差不多已经十一点半快十二点钟,正是享用午餐的时间。
没多大会儿,约好的朋友们就都来了。
那个从大一到现在都留着齐刘海妹妹头的叫庄梦。
大学时候的她和赵清河杨程程一样,都是摄影社团的。
因为兴趣爱好一致,团队活动又导致大家经常都会待在一块儿,日常交流自然而然就会比较多,一来二去就发展成了朋友。
另一个穿着鹅黄连衣裙,瓜子脸单眼皮,无论五官还是身体骨架都小巧精致,一看就又乖又文静的,是赵清河和杨程程某次行侠仗义,抡着啤酒瓶从一个地痞流氓那儿救下来的服设系同学——秋安。
反正从以前到现在,她们几个人基本上都是玩在一起的,关系还挺不错。
几个人寒暄几句,招来服务员把每个人爱吃的菜都点了一通后,杨程程眼尖地看到了秋安手上戴着谋品牌最近推出的情侣爱心锁手链,眼睛都瞪圆了。
将手里头的那杯水放下,杨程程立马大声问了出来:“安安,你手上这个情侣手链,是怎么回事儿?总不可能是自己一个人买来戴着玩儿的吧?”
秋安愣了一秒,这才低头望向自己手上的手链。
手指搭在上头轻轻摩挲了一下,她腼腆地微笑着,说:“说起来,我今天正想告诉大家这个事情的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