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第2页)
方绪云抬起头看他。
“刚才那个,是什么狗?”
他对上方绪云的眼睛。那双从很小就开始注视、总是令他心跳加速的眼睛。
不甘心只当发小、牌友。
想当男人,方绪云的男人,他想了很多年了。
方绪云吃空了手里的冰淇淋,示意他过来。
伏之礼走上去,见她把空盒子对准自己,里面还有些残余的、融化的冰淇淋。
“别浪费了。”她盯着他。
真是的。。。。。。
伏之礼抱着猫腾不出手,只好暂时把想说的抛在脑后,探出舌尖,轻轻去舔盒子内壁。
——香草味的。
从小,方绪云有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会交给他处理。
他微微睁开眼,见方绪云正笑着看自己。
脸不知不觉发烫起来,奇怪,又不是第一次做了。
“是一只漂亮的大金毛。”她终于回答。
伏之礼收回舌头,心情重重地低落了下去。
“。。。。。。你有那么喜欢狗吗。”
“没,我也喜欢猫。”
伏之礼望着她,“你觉得,如果我是狗,比较像哪个品种?”
他真是疯了,居然会这么问。
“你在发神经吗。”
果然被骂了。
伏之礼也暗骂自己傻,正想找点借口打哈哈过去,却见方绪云走近。
她用手指轻轻蹭走他嘴边的残渍,“硬要说的话。。。。。。像一只舔牛奶的猫。”
说完,把拇指抵在他唇上。
伏之礼头晕眼花地舔走了她指腹上的冰淇淋。
完了,当猫好像也不错。
伏之礼离开后,方绪云躺在床上,舔着嘴角编辑新的朋友圈。
【豆柴真是太可爱了,养豆柴的,也一定是很可爱的人。】
发送。
这个微信号里只有一个人。
没过两秒,传来一条点赞通知。
【杨愿】点赞了。
清晨,方绪云来到电梯前等待,罕见的是,今天只有她一个人。
门开后,她走进,擦得明净的镜子里映出一张没什么血色的脸。
即使作息正常,眼下也有淡淡的淤色,从出生起就这样。何况,她熬的夜还不少。
原本朝着清丽方向发展的五官因此呈现出了难以捉摸的病态和颓意。
有人曾经对她说,你长了一张适合搞艺术的厌世脸。
方绪云津津有味地品味这几个字,她喜欢艺术,喜欢美的东西,任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