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第2页)
那些人类青少年终于是摘下了奇怪的眼镜,看见了我。
然后发出惊叫——“哇!世界上真的有史莱姆啊!”
哈哈。
史莱姆。
哈哈。
我不生气哦?
真的,我才不会生气。
生气是短暂生命才会有的波折。
像我这样的伟大而永恒的存在,我,不会生气!
就算被比作史莱姆这种弱爆了的魔法怪物,我也不会生气的。
我只是觉得有点烦,因为这一帮子青少年是来进行学校考核的,也就是说,我,被困在了学校里。
甚至学校也还是那个老地方,皇家魔法学院,只是现在它的名字叫第一魔法学院。
因为现在没有什么皇家只说了,而所谓的第一魔法学院,则是他们人类开了一大堆的魔法学院,现在不只是战争才需要魔法,日常生活中,魔法就无处不在。
我只能说,在我沉睡的这段时间里,人类又搞出了许多不得了的东西啊。
在遥远的光明与黑暗之神的年代,人们将魔法当作神明的恩赐,那时候人们崇拜魔法,却也没怎么开发魔法。毕竟活在神明的庇佑下,也没有太需要魔法的地方,最厉害的魔法造物,也都是用来供奉给神明的。
到了我的年代,那时候人们因为战争,大力开发魔法在攻击上的可能性。当然了,他们也是有点过于依赖魔法,才创造出了我。
再等到我被消灭,魔法又被束之高阁,成了战士的必修武器。
其实我怀疑,这大概是霍利斯成功推广了他的自然派理念,让人们不依赖魔法,而是切身投入到大自然去。而修行魔法,当然就还是为了打败我。
从为了防我再次玩耍人类的角度看,虽然中间的过程不太对,但是从结果上来说,他们确实成功了。
至于现在这些繁杂的魔法功课嘛……
莉莉丝,是你的功劳哦?你开心吗?
现在学魔法有那么多的实践课,追根溯源可都是因为你啊!
遥想当年,在我沉睡之后,成为恋人的莉莉丝和菲莱图斯大肆推行便民魔法,还建了一座魔法游乐园,让孩子们从小就感受魔法的魅力。
直到现在,那几座魔法游乐园也依然存在,活泼的人类幼崽可以在里面放肆打滚一整天也不觉得累。
如今人们对于魔法的理念是——魔法,是为了方便生活而存在的。
现在人类所追求的最大的生活的意义,就是让他们自己开心。
我非常赞同。
真的,作为魔王或者爱神或者神明,我都非常赞同。
没事瞎折腾什么呢,不如多给我喂两口饭。我吃饱了,人类也开心,这不是双赢的事情嘛?
像什么寻找失踪的神明啊、创造神明啊……
人类有我还不够吗?
哎呀,话题又扯远了。
这是观察日记来着。
让我想想,对了,我重新苏醒之后,遇见了一堆非常吵闹的青少年,他们污蔑我是史莱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