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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几点宏愿
1936年,日寇武装侵略和国民党的卖国政策造成中华民族的空前危机,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儿童也灾难深重。为了引起各界都重视儿童,关心儿童,救济儿童,教育儿童,陈鹤琴在1935年8月1日上海《新闻报》上发表《对于儿童年实施后的宏愿》。
这个《对于儿童年实施后的宏愿》是根据我国国情将1934年《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精神相结合的产物,是倡导全民族、全社会关爱和教育儿童,维护儿童权益的宣言书。
几点宏愿
(一)愿全国儿童从今日起,不论贫富,不论智愚,一律享受相当教育,达到身心两方面最充分的可能发展。
(二)愿全国盲哑及其他残废儿童,都能够享受到特殊教育,尽量地发展他们天赋的才能,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分子,同时使他们本身能享受到人类应有的幸福。
(三)愿政府及慈幼机关为儿童福利着想,尽力设计,多予儿童以安全保障。
(四)愿全国各处从今以后,所有奴婢童工等不良制度,完全绝迹。
(五)愿全国的父母导师以及全国成人们,随时随地,本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训,各就自己能力所及之处,保育儿童,救济儿童,感化儿童。(六)愿今后全国的父母们,都具有教育常识,切实了解儿童心理和儿童期的价值。
(七)愿全国的妇女们,都自觉着母性的伟大,注意胎教和妊娠期的卫生,造就优良和健全的国民。
(八)愿全国教师们,抱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去教导儿童,训练儿童,使他们成为健全的公民。(九)愿全国慈善家和一切成人们,对于凡百救济事业,先从儿童做起,遇到危险,先救儿童。
陈鹤琴的《对于儿童年实施后的宏愿》中第一、二、四条提出要“为一切儿童”“不论贫富、智愚,一律享受相当教育”“盲哑及其他残废儿童都能够享受到特殊教育”,就是“奴婢童工”也不再受不良制度的制约。第三、九条强调要为儿童福利着想。“政府及慈幼机关为儿童福利着想”“凡百救济事业,先从儿童做起,遇到危险,先救儿童”。第五、六、七、八条是对父母、教师和成人们的要求:父母力所能及地保育、感化儿童,父母要有教育常识切实了解儿童,妇女注意胎教和妊娠期的卫生,教师鞠躬尽瘁教导儿童。这九条宏愿表现了这位老教育家热爱儿童,一切为儿童,为一切儿童的赤子之心和伟大情怀,也是他一生为之奋斗的实践准则和生平写照。
陈鹤琴以赤子之心为实现“宏愿”,为培育祖国的下一代,振兴中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他生命的最后已不能说话,心理学家潘菽、高觉敷去看望他的时候,他还用颤抖的手写下了“我爱儿童,儿童爱我”八个大字,表达出他发自肺腑的心声,他已将自己的生命和千千万万儿童融合在一起。人们在他上海墓地的石碑上刻上了他的“宏愿”,愿这份纯爱永留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