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第1页)
四、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
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是进行道德教育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在尼采的道德教育观念中,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包括生命原则、自然原则、解放原则和赠予原则等。
(一)生命原则
道德教育在决定为什么教、教什么以及怎样教时,必须符合生命原则,即必须符合肯定生命、彰显生命特征的原则。在尼采那里,生命、存在、权力、意志、权力意志等概念几乎具有相同的内涵,很难严格区分。他认为,生命本身就是存在,就是权力意志。“‘存在’——除‘生命’外,我们没有其他关于‘存在’的观念——某种死亡的东西又如何能够‘存在’呢?”[[德]尼采。权力意志[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80。]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坚持生命原则,实际上就是坚持权力原则、意志原则或者权力意志原则。换句话说,符合生命原则的道德教育就应该是增长权力意志的道德教育,就应该是提高生命力的道德教育。
在道德教育中坚持生命原则,应该提倡主人道德,反对奴隶道德。审视人类道德谱系及其发展过程,尼采发现了两种截然不同、泾渭分明的基本道德类型:主人道德和奴隶道德。在尼采看来,道德价值的区别或者产生于统治等级,或者产生于被统治等级、奴隶和诸侍从。出自统治等级的道德价值体系称为主人道德,而出自被统治等级的道德价值体系称为奴隶道德。
主人道德是高贵者对自己高贵的、骄傲的人格特征的一种自我认识,一种洋洋得意的自吹自擂。在主人道德那里,“好”和“坏”的对立实际上就是“高贵”和“下贱”的对立。这种道德典型特征包括老奸巨猾、口蜜腹剑、到处树敌等。它崇尚自信、自傲,彻底仇恨并冷嘲热讽地对待“大公无私”,冷酷无情地藐视和警惕同情和“热心肠”。
人们重视那种试图泛滥的丰富的情感和权力感,重视激动人心的欢乐,以及愿意给予和付出的意识——上等人同样帮助不幸的人,但不是,或几乎不是出于怜悯,而是由于极其充沛的精力所产生的一种冲动。上等人本身尊重有力量的人,这种人同样有能力超越自身,知道如何去说,知道如何保持沉默,乐于严厉地对待自己,而且尊重一切严厉的东西。[[德]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善恶之彼岸[M]。谢地坤,宋祖良,程志民译。桂林:漓江出版社,2000。280。]
尼采所谓的主人道德实质上就是一种强者的道德,一种极富权力意志者的道德。这种道德的“给予”、“付出”等所谓的“善行”,乃是一种基于极度丰富的情感和权力感的冲动,并不具有传统的道德评判意义。
奴隶道德是一种与主人道德相对的道德体系。如果说主人道德是一种强者的道德,那么奴隶道德就是一种弱者的道德。奴隶道德的基本特征是宣扬同情、仁慈、助人为乐、热心肠、容忍、勤奋和友好等品质。因此,在尼采看来,奴隶道德本质上是一种实用的道德,是维持弱者生存的惟一手段。
主人道德以好坏、高低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奴隶道德则以善恶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就奴隶道德而言,“恶人”令人害怕,“善人”受人推崇;而就主人道德而言,“好人”令人害怕,“坏人”则是受人轻视者。尼采认为,奴隶道德的所谓“善”其实与“笨”的意思几乎相同,而“善人”只是一个无害并可靠的“老好人”。在尼采看来,奴隶道德的本质乃是试图将弱者的道德作为一种普遍价值规范强制推行到全体人类,并试图否定和阉割人类所具有的最伟大的自然威力和情绪冲动,最终将人变成一副软弱无力的病态模样。
决不相互伤害,决不相互使用暴力和相互利用,并且决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当必要的条件已经给定了的时候(即在力量大小和价值等级上个人之间完全一样,而且他们在一个组织内相互合作,)在一定意义上,在个人之间,这可能导致好的行为。但是,一旦人们希望把这个原则更普遍化,而且如果可能,甚至把它作为社会的基本原则,那么,这会立即使这个原则失去意义,即,成为一个否定生命的意志,一个死亡和腐朽的原则。[[德]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善恶之彼岸[M]。谢地坤,宋祖良,程志民译。桂林:漓江出版社,2000。278。]
道德教育之所以强调生命原则,主张弘扬主人道德,摆脱奴隶道德的束缚,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道德教育教人摆脱狭隘和可怕的道德束缚,不断增长自身力量,更好地利用人类自身存在的最伟大的自然威力和情绪冲动,从而实现人的自我超越和提升。
(二)自然原则
道德教育的自然原则要求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重新恢复道德的自然性和自然的非道德性。在尼采看来,所谓非自然的道德乃是“卢梭式的道德”。尼采认为,卢梭是一个自然幻想家。在他的幻想中,自然是善的、美的,是富有理性的。自然在卢梭那里成了自由、善良无辜、公道、公正以及田园生活的代名词。卢梭的自然概念乃是阴性的和怯懦的自然概念,是基督教道德理想的狂热崇拜的一种更加隐蔽的表现形式,这种自然概念只能造就一些阴性的和怯懦的人。
与卢梭将自然看作是善良而智慧的上帝的“善的造物”不同,尼采认为,自然状态是可怕的,自然人是猛兽。伟人之所以伟大,是由于他们善于利用他们身上的各种被视为猛兽的伟大**和欲望。在他看来,卢梭所谓的“自然人”乃是基督教的“善人”,是不敢正视自身权力意志的平庸、软弱、屈从、怯懦之人。
在尼采看来,卢梭是一个自然的理想主义者和浪漫主义者。他由于不愿平庸地保持平庸,而宣扬道德的非自然化和自然的道德性,导致了人的娇弱化、虚弱化和道德化。与卢梭相反,尼采强调道德的自然化和自然的非道德性。他认为,自然并不谋求德性,但我们并不因此而蔑视自然,相反我们会因此而更加敬重自然,并敢于像自然一样成为非道德的。总之,尼采希望通过道德教育使得人们“有望有朝一日承认自己无条件的自然性,即自己的非道德性,毫无怨恨:相反地,他们强壮到足以独自经受这一景象”。[[德]尼采。权力意志[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554。]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尼采主张人们应作为非道德的存在,而生活在善恶的彼岸,生活在一个非道德化的自然世界里。
我也讲“回归自然”:尽管这根本不是一种“回归”,而是一种“上升”——上升到人类强大的、阳光般纯粹的、可怕的自然和质朴中,后者可以轻松地对待伟大的使命,因为它或许已经厌倦和厌恶渺小。——[在策略上],特别是在战略上,拿破仑就是“回归自然”的。[[德]尼采。权力意志[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461-462。]
由此可见,尽管尼采也讲“回归自然”,但他与卢梭“回归自然”的含义根本不同。在尼采那里所谓“回归”实质上乃是一种“上升”,所谓“回归自然”乃是指上升到人类强大的、阳光般纯粹的、可怕的自然和质朴之中。质言之,尼采之所以强调回归自然,其目的在于要把追求自己的自然欲望的勇气重新还给人。
在尼采看来,如果说自然没有对蜕化者的同情,那并不是因为自然是非道德的;相反,倒是人类生理弊病和道德弊病的增长乃是一种病态的非自然的道德的结果。那么,哪些历史人物是尼采意义上的“回归自然”者呢?拿破仑和歌德。尼采认为,拿破仑把欧洲设想为政治统一单元,并通过他的作为重新唤醒了男人、战士、伟大的权力斗争。歌德则想象了一种欧洲文化,这种文化继承了已经达到的人性的丰富遗产。他们都敢于并善于利用心灵的全新可能性的**,拓展了心灵的空间,并都上升到了人类的可怕的自然和质朴之中。
总之,在道德教育中奉行自然原则就是要尽量缩小道德的领域,并竭力倡导一种使人变得强壮的道德,使人勇于面对自然的非道德性,敢于摆脱习俗道德的束缚,从而创造出更加勇敢、更加强壮、更具权力意志的人。
(三)解放原则
尼采认为,没有什么永恒的和绝对的道德,因此人们拥有犯错误的权利。在他看来,相对于道德家和正统人士及其循规蹈矩的行为而言,道德偏离者和异端分子常常更具创造性和想像力,异端行为常常更有价值。分析这些道德主张,可以明显看出尼采道德观念中所蕴含着道德教育的解放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