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1页)
第二节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概念与作用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人民法院对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照法律,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宣告被告人无罪的书面处理结论,称为第一审刑事无罪判决书。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第一审有罪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对被告人具有强制性,是执行机关执行的依据,且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非经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不得变更或撤销。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所制作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可分为:(1)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2)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3)第一审自诉刑事案件判决书;(4)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5)第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刑事判决书;(6)第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7)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的刑事判决书。按照判决是否确定被告人有罪,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又可分为两大类:一审有罪判决书和一审无罪判决书。审判实践中,使用最多的是有罪判决书,本节重点介绍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二、文书制作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三、范本及内容结构
(一)范本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以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有罪判决分两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二)内容结构
1。首部
首部由标题、案号、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