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第4页)
检刑不诉〔 〕号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所在学校或者单位、住址等,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法定代理人……(写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被不起诉人×××因涉嫌××罪,于××××年××月××日经本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由本院对其进行监督考察,考验期为×个月。
被不起诉人×××在考验期内没有《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
(院印)
年 月 日
不起诉决定书制作说明
(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在考验期内没有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时使用。
二、本文书以人为单位制作。
三、本文书应当有正本、副本之分,其中正本一份归入正卷,副本发送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公安机关。
19。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
检 没移〔 〕号
犯罪嫌疑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犯罪嫌疑人×××于××××年××月××日逃匿。本院于××××年××月××日决定通缉,至今不能到案。(如果死亡的,写明于××××年××月××日死亡。)
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现已调查终结。
经依法调查查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调查认定的犯罪事实,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来源、种类、数量、所在地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
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其要求。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和违法所得,分别列举证据)
上述犯罪事实和违法所得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涉嫌××罪,逃匿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于××××年××月××日死亡),……(概述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来源、种类和数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的规定,移送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扣押的款物随案移送。
此致
公诉部门
侦查部门(印)
××××年××月××日
附:
1。通缉令或者死亡证明书。
2。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清单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3。随案移送案件材料、证据。
4。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清单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制作说明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认为应当没收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移送公诉部门审查时使用。
二、本文书落款为侦查部门,加盖侦查部门印章。文书制成后,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存检察卷、检察内卷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