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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展伦理学的价值基点(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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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是现代化的深层本质,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性、传统社会的核心特点。我们认为,现代性是一个比较范畴,其特点通过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比较而呈现。在比较的意义上,现代性的根本特点是世俗性、世俗化,也就是对神圣、神秘事物力量、权力、主体等的非神圣化、祛魅化。启蒙运动以来,随着文化的普及、科学的进步、商业交往发展、实践能力的提升、生活意识的觉醒,人们日益发现世俗生活本身具有深刻的意义,人们把眼光从神圣的天国转向世俗的人间,把改善生活的可能从外界拉回到自身。在世俗生活中实现自身的世俗权利,成为近代以来人们的重要追求。反观历史,可以看到,世俗性是贯穿商业革命、工业革命、政治革命、理性革命的一个重要线索;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理性化、人性化,都是区别于神圣性的世俗性的具体表现;如果说,传统社会、传统性的本质特点是神圣性,那么现代性的本质特点就是世俗性、世俗化。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发展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过程,作为现代性的推进过程,其本质是推进世俗化、实现世俗性。对人而言,所谓发展,就是实现人的世俗权利;对社会而言,所谓发展,就是建构一种世俗化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对经济而言,所谓发展,就是增加人的世俗财富,提升人追求世俗财富的能力;对政治而言,所谓发展,就是实现政治权力的世俗化,使普通人更多地参与对自身世俗生活的管理;对文化而言,所谓发展,就是推广、普及世俗生活知识,为世俗生活建构、提供知识合理性。

从历史效果看,以世俗性、世俗化为本质、内容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形态转换、人类生活水平的普遍提升、人类权利的巨大推进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不可否认,现代性、世俗性的推进也给这个世界带来了诸多问题。人们对自然、传统、知识、信仰、权力、生活等的神圣感丧失殆尽,人们以发展、现代性、世俗化为轴心建构起系统的知识体系、意识形态系统,为破坏自然、破坏传统、抛弃信仰、恶性竞争、过度消费、伤害他人甚至进行战争提供了合理性。当今世界日益严重的生态破坏、社会冲突、信仰危机甚至不合理战争无不与发展、现代性、世俗性具有内在关联。面对诸多的发展问题,诸多思想家开始深刻地反思发展、现代性、世俗性的问题。在马克思看来,现代性具有深刻的非人性、异化性,在海德格尔、鲍曼、福柯、哈维等看来,“恶”是现代性的一个内在特征。诸多思想家启发我们,应该对现代性、对发展、对世俗化保持充分的警惕,不要让发展、现代性、世俗性的成就蒙住我们的眼睛,不要让发展、现代性、世俗性成为左右我们生活的没有约束的上帝式的异化力量。

对发展伦理学而言,其成就在于提醒人们要注意反思发展与人的关系,提醒人们“人”才是发展的目的,发展只是人实现自身价值的手段。这种提醒对人们反思对待发展的文化心态,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其问题在于:其一,当西方发展伦理学不对发展本身进行历史反思、本质追问、问题透视时,其对人们现有发展态度的反思只能是表面的,以这种反思为基础并不足以建构新的关于发展的文化态度。发展观是发展态度的本体论基础,没有合理、全面的发展观,也就不可能具有合理的发展态度。一方面,发展伦理学把在全球推进普遍发展作为其理论目标;另一方面,发展伦理学又倡导建构发展伦理,倡导“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显然,这两个目标存在内在矛盾,而其矛盾的根源正在于没有对发展本质的问题性进行历史反思、自觉确认,缺少全面合理的发展观。其二,正是发展观层面的本体性缺少,正是对发展缺少问题反思、历史追问,使目前的发展伦理学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西方中心论、自我中心论。虽然,可思波强调了对弱势者的尊重,古莱强调了对传统民族文化的尊重与保护,但既然他们认为发展在本质上是一个没有问题的过程,只是人们对发展的理解存在问题,而发展的最好范本又是西方发达国家,那么,他们是否能够真正尊重欠发达国家的民族权利就成为一个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从主导观念看,目前的西方发展伦理学在本质上是西方中心论的。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没有合理的、辩证的发展观,就不可能具有关于发展的合理文化态度。

我们认为,以现代性、世俗性为本质的发展,是近代以来人类所进行的重要实践选择,这个选择具有深刻的进步性,也具有深刻的问题性。也就是说,我们承认发展是不可回避的选择,但反对“发展中心主义”。发展的辩证法性表现在:作为客观进程,一方面,发展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进步;另一方面,也为人类带来了深刻问题。作为主体性理念,一方面,发展给人们追求世俗生活提供了重要合理性、心理慰藉;另一方面,发展对知识、信仰、自然等神圣性的全面消解,也给人类带来了深刻的精神危机。“发展中心主义”的问题正在于忽视了发展的历史性缺损,将人类的所有希望都非理性地压在发展这个有问题的“宝”上。我们认为,在当代社会,发展是这个世界的重要主题,也是推动人类进步、实现人类福祉的重要手段,但以现代性、世俗性为本质的发展,并不能解决人类的所有问题。我们不抽象、绝对地反对发展,但我们反对“发展中心主义”。西方发展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正在于它一方面希望反思发展;另一方面又“顽强”地坚守“发展中心主义”。

(三)关于发展的合理文化心态的实践建构

正如当代著名历史学家《新全球史》的作者本特利所指出,人类社会始终是一个复杂性社会。“‘复杂社会’这个术语指的是在古代世界的一些地区中出现的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形态。早期的复杂社会都是建立在粗放的农业经济基础上的。”[2]初民社会的复杂性表现在人类已经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具有复杂的信仰、知识系统等,与自然有多层面的交往等。近代以来,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不仅没有减弱反而趋于增强,这不仅表现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互动层次不断加深,也表现在人类不断改变传统的关系不断形成发展新的关系,形成了新旧关系复杂交织的局面。当代人类社会更是进入一个复杂的发展世界,这不仅表现在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民族、生态等实在性关系日益复杂,也表现在人类的文化关系、精神生活、信仰状态等日益多样,而当代全球化的全面推进更使人们之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各层面关系全面进入不易把握、不断变化的复杂状态。生活于这个复杂的发展世界,形成关于发展的正确、合理文化心态尤其重要。

在文化心态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上,一方面,社会环境、现有的社会实践方式是影响人们文化心态形成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文化心态作为一种复杂的世界解释与信仰支持系统,又对人们选择实践方式、生产社会环境具有重要影响,采取不同的文化心态就会形成不同的社会实践。关于发展的合理文化心态的形成,对推进、规范当代社会发展实践具有基础作用。其重要性不仅表现在,正确的发展心态、文化心态,有利于合理推动发展主体自身的实践;也表现在,以合理的发展心态、文化心态为基础有利于调节发展主体之间、发展主体与发展环境之间的问题,有利于形成发展主体之间、发展主体与发展环境之间的良好、和谐、可持续的发展关系。

我们认为,形成合理的发展心态、关于发展的合理文化心态,首先需要树立合理的发展观:“理性的发展观”、“辩证的发展观”。所谓理性的发展观、辩证的发展观,也就是一种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发展作用的发展观。第一,其全面性表现在,一方面,发展以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为基础内容;另一方面,发展又涵盖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第二,其历史性表现在,一方面,以发展的方式推进人类社会进步是近代以来人类所进行的重大历史选择也是当代人类社会的重大历史主题;另一方面,发展在前现代条件下不是人类社会的核心主题,也不是当代社会的唯一主题,并完全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人类社会的曾经往事。第三,其辩证性表现在,一方面,发展对人类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是推进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发展也具有内在的问题与缺陷,不能把以世俗性、现代性为本质的发展作为解决人类社会所有问题的根本、唯一选择。

超越“发展中心主义”,正确认识与处理多层面的发展关系,成为形成合理的关于发展的文化心态、发展心态的实践选择。在全球化与复杂发展世界语境下,形成合理的发展心态、文化心态,需要处理好以下两组关系。

1。从空间向度看,需要处理好“自我”与“他者”的关系

对个体而言,自我意识的形成,对一个人的成长、成熟具有重要意义;对民族、国家而言,民族认同、民族意识的形成,对一个民族、国家存在和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总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以自我为中心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这一点,正如哈维兰在其《文化人类学》中所指出,种族中心主义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它是人类社会以及一个种族、民族具有的自我意识、民族自信的重要条件与表现。“一个社会要有效运转,必须拥有这样一种观念:它的行为方式是唯一正确的方式,不管其他文化的行事方式如何。……在那些个人从群体获得自我认同的社会中,种族中心主义对个人的价值观是至关重要的。”[3]而“人类中心主义”也具有其具体合理性,它是人类形成文化自觉,人类具有自我意识、发展自身能力的重要条件与表现。

但问题在于,不管是对个人、民族还是人类来说,如果只具有自我意识,如果缺乏对其他人、其他民族以及自然这些“他者”的尊重,个人、民族、人类自身的发展甚至存在都会遇到深层挑战。也就是说,处理好“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不仅是发展论的要求,更是一种存在论、生存论的要求。

在空间性、现实存在论这个向度,人总是生活、生存于与他人、其他民族,以及自然的全面交往中,离开了与“他者”的合理可持续关系,自我不可能得到发展甚至不可能存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诸多生态思想家对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深刻批判。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维兰在肯定“以自我为中心”具有其有限合理性的同时,再三强调,人类必须反对并超越“自我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他认为,“自我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的根本问题是错误判定了这个世界的基本存在状态,以其指导实践只能导向冲突甚至战争。反对“自我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是复杂发展世界状态下,关于发展的合理文化心态的重要内容。

2。从时间向度看,需要处理好“现代”与“传统”、“当下”与“未来”的关系

时间性是发展的基本属性,在自觉行动这个意义上,所谓发展,也就是人们自觉推动事物、关系在时间维度上进行形态与阶段的转换。也就是说,面向未来、对未来向度的追求,是发展实践的重要特征。但问题在于,时间具有连续性,事物、关系不可能完全脱离过去而发展,事物、关系的既存特性是事物、关系向现实与未来转换不可摆脱的本体性条件。如果仅仅关注未来向度,所谓的发展也不可能真正推进。这一点,马克思曾做过经典性的论述,他认为,人类始终只能在既有生产力、生产方式条件下进行面向未来的实践。[4]

但在发展社会、发展实践中,人们却往往过于执着于对现实的改变,过于重视建构未来,而相对忽视对传统的传承、保存。这突出表现为发展心态上的文化激进主义。在文化激进主义者眼中,传统与现实都是应该改变的,传统文化、传统体制、传统生活方式是人们走向未来的强大文化阻力。应该说,在积极面向未来、积极应对外来挑战这个意义上,文化激进主义有其合理性。但问题在于,文化激进主义以“发展中心主义”为底色、以断裂的时间性来对待这个世界,希望以自大式的绝对理性、无限理性来改变现存世界、建构所谓的绝对美好世界,从而无法正确处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关系,导致对传统的无限度破坏。

正如本特利所说,人类社会从来就是复杂性社会,现在仍然是复杂性社会。面对复杂性社会特别是当代复杂发展世界,人类理性的有限性、知识的非绝对性日益得到展现。也就是说,人类到目前为止还只能在有限的范围认识有限的世界,获得对复杂世界的有限规律性把握。同时,“发展中心主义”也具有深层的理论问题,并会实践性地对世界产生破坏性。文化激进主义以“发展中心主义”、“绝对理性”为支撑追求绝对的未来,无疑会导致诸多问题。

当然,我们也需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人类从整体上仍然处于发展社会。但是,面对实现中的非理性发展实践,我们更需要看到,发展社会只是人类社会转换中的一个阶段而已,发展是这个时代的重要主题,但不是唯一主题,比如和平、比如生活都是这个时代的重要主题。面向未来,我们会发现,或许数十年后,发展就可能已成往事。而那个时候,我们更需要的可能是传统,是对传统生存空间、传统生活方式、传统生活理念、对神圣性和神秘性的追忆与回归。数十年后,当发展已成过去,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们既不希望因为碌碌无为而后悔,也不希望因为没有传承、留存我们的传统而追悔莫及。也就是说,正确处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与传承、神圣与世俗的关系,是关于发展的合理文化心态的一个重要内容。

总之,西方发展伦理学从伦理原则出发对发展与伦理的关系所进行的反思,对我们全面认识当代复杂世界具有重要启示,但目前的发展伦理学也存在深刻问题,其根本问题是对“发展中心主义”的非理性坚守。我们在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社会、发展时代,推动发展仍然是人类实践的重要内容,但我们不能以“发展中心主义”来推进发展,而需要树立一种“理性的发展观”、“辩证的发展观”。在推进发展中超越“发展中心主义”,是复杂发展世界语境下,关于发展的合理文化心态,也是当代发展伦理研究的重要任务。

[1]DesGasper,Theethicsofdevelopment,Edinburgh,EdinburghUyPress,2004,p。28。

[2][美]杰里·本特利等:《新全球史》上,魏凤莲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3][美]威廉·A·哈维兰:《文化人类学》,瞿铁鹏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510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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