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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笔记1992节选(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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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笔记》(1992)(节选)

只要一个人信仰上帝,他就有权利为了是有道德的而行善。道德成了某种我们不得不达成的本体论存在的模式,甚至是某种形而上的东西。并且由于在上帝的眼中,道德是一个为了赞颂他、为了在他的创造中帮助他是有道德的,所以,做(doing)从属于存在(being)是合法的。因为在实践仁慈的过程中我们仅服务于人,而在仁慈的过程中我们服务于上帝。我们所达到的这个更高的“是”仍然是为他的存在(being-for-others)。从这一点上,产生了我将称之为基督徒的本体论上的个人主义。他繁荣和美化自身,他成为了一所美丽的、宽敞的布置得很好的房子,一所上帝的房子。是所有事物中最美丽者、是可能的最好的东西这样一种情况是合法的。圣徒的利己主义是被认可的。但是当上帝死了以及圣徒不过是一个利己主义者的时候,如果仅对他自己来说,那么在他有一个优美的灵魂和他是优美的之间有什么区分呢?在这个时候,格言“为了是道德的而合乎伦理地行为”便受到了毒化。同样的事情也适用于“为了合乎伦理的行为而合乎伦理地行为”。道德不得不朝着一个不是它自身的目的超越自身。给一个口渴的人某些东西喝,不是为了给他某些东西或为了善,而是为了克服他的口渴。道德在安置它自身的过程中遏制它自身,在遏制它自身的过程中安置了它自身。它必须是对世界的选择,而不是对一个自我的选择。

问题:我不信任一种当下的道德,它包括了太多的不诚和对无知的漠不关心。但是至少它具有道德的这一本质特征:自发性、从属于对象。道德不是本质性的,因为它是主体性;对象才是本质性的东西。反思遏制了不诚和无知,但是对象穿越非本质性的等级而出现(正如在知识的观点中:“我思”,cogito)。解答:同时在内部和外部。这是可能的吗?

如果你为了本真性而追求本真性,那么你就不再是本真的(authentic)。

道德:永久的变换。在托洛茨基[1]的意义上是:永久的革命。善的习惯:它们绝不是善,因为它们是习惯。

一种实体论的道德哲学:

儒汉窦,《道德价值的要素》:

“处在某种状态是重要的。一个人所做的事情仅对他人来说才是重要的。”[2]

儒汉窦,同上书,第6页:

“一些人从远处观察他们自身中的生命现象,就好像这些现象与他们本人无关似的。这些人是他们自己的愿望的观众,就好像这些愿望是宇宙秩序中的一个事件。在这一点上,产生了他们的偏袒(partiality),他们对个人的罪恶毫不妥协,却通过美德原谅了其他一切事物。”

出处同上:

“罪人有他们的荣誉、他们作为一个罪人的要求,并且,在法律之外,存在一种罪恶的(sinning)法律——一种自发的、短暂的、相对的法律,但是所有——更切近于生活。”[3]

关于一个人自身充分性和一个人自身一致性的思想:宇宙缺乏罪恶的意义和生命。一个人必须从其愿望内部出发是合乎伦理的,而不是从外部出发是合乎伦理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宇宙,还会存在任何道德吗?我们再一次发现了内部和外部的两难困境。

“不存在大写的美德[4],只存在各种具体的美德[5]。”[6]反对严肃精神(thespiritofseriousness)的错误观念,显示儒汉窦关于美德和邪恶的辩证法,每个人都呼唤着他人并陷入他人之中。[7]

内部和外部:是否只有反思能够将自发性置于括弧中将其悬置,而不剥夺它的肯定性的力量,正如在现象学εποχη中一样——在那里,非附属性的反思一刻也没有阻止我们以自然的态度断定世界的现实。

道德生活的唯一基础必须是自发性,也即:当下性,非反思性。

反思的起源是自为(For-itself)为了达到一个会是它自身的自为而恢复其自身的努力。因此,这是有意义的:反思应该将非反思的自为当作其直接的和本质的目标。对它来说,除了自为,没有什么东西是重要的。在伴随着这一反思的伦理反思中,重要的东西是被反思之物的道德的存在。这是一个为了合乎伦理而愿望善(在非反思的状态中)的问题。这一导致纯粹反思的修正修正了这一观点吗?

我已经说明过一个从属性的反思怎样可能从前反思开始。[8]现在我不得不说明纯粹反思怎样可能从不纯粹的反思开始。这不是说明纯粹反思怎样从不纯粹的反思中出现的问题,而是说明它怎样可能做到这一点的问题。此个,我们将一直涉及辩证法,而不是伦理学。并且,以同样的方式,从前反思到反思的过程是人的一场自由的戏剧。

在大多数时候,选择当下就发生的事实[9]。

他们告诉我:你必须解释本性(nature),因为对你来说,存在一个不确定的本性。存在与虚无是变换之前的一种本性,正是这一事实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变换是必要的,并且,作为一个结果,存在一种本性的状态。由于人是自由的,那么我怎么解释本性呢?我不否认存在一个本性;也即,一个人开始于逃逸和不确定性。但是,问题是这一本性是否是普遍的或历史性的。存在、一直存在和将存在有限数目的人类,并且,戏剧已经和将要伴随着这些相同的人类发生。这一系统完全是封闭的,并且就是历史。因此,当我认为公元前4世纪对柏拉图的反驳和今天对存在主义的那些反驳没有发生变化,并且甚至没有论及这一特殊的哲学而只论及了变换的合法性的时候,我当然能够将这解释为人的普遍本性。像帕斯卡那样,也可解释为人的最初的堕落,也即,解释为社会地确立这一历史事件。[10]本性是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人类具有一种本性,在选择压迫以开始其历史潮流的过程中,人性选择开始于本性。在这一意义上,对反自然本性的永久梦想会是对另一选择的历史的和永久的乌托邦式的可能性。本性是一个人面对他人的压迫性自由时对自身的选择。

在《启示录》中,没有品格(character)。[11]在那里,一个人总是感到惊讶的。我不认为他能够那样。品格是稳定的——在外在于其自身之自由的压迫下的与他人、与工具、与世界的关系。如果它是稳定的,那是因为压迫是不变的,制度是稳定的。品格是一个制度化的和传统社会的产物。品格也即是本性。

存在主义的本体论自身就是历史性的。存在一个原初的事件,即自为通过否定存在而出现。伦理学必须是历史潮流性的;也即:它必须在历史中寻找普遍性,并且必须在历史中把握它。

如此多的人,如此多的椅子,如此多的房子——一个有限的数目。我们将人类当作一个无限的系列。亦即,有人会说,我们将具体的、有限系列的真实的人当作无限系列的可能的人的特殊情况。但是,可能的人来自于具体的人。我们是如此这般的:可能性从我们开始变得可能。因此,即使可能性,从而普遍性,是行为的必要构造,当我们争论存在的最深刻的目的时,我们也必须回到有限系列的“人”的个体的戏剧上来,回到可能有限的和历史性的源头上来,回到这一社会上来。伦理学是一项个体的、主体性的和历史性的事业。

伦理要求是针对谁而说的呢?针对抽象的普遍性吗?那么,它丧失了其全部意义,并且本身变成了抽象的和形式的,因为具体的——也即社会的——境况可能会改变。如果一个人说“在其他事情都相同的情况下,以这样的方式行为”,那么这一要求失去了其全部意义,因为它指向无穷的回答。通敌或抵抗的问题:存在一个具体的道德选择。康德主义在这一主题上没有任何教益。它要求:对一个人的国家概念的某种发展——政治团体的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之间的某种联系,等等。我认为一个法国人在1940年时应该拒绝与敌合作。对于13世纪的一个贵族来说,我就要不确定得多。一个人的国家概念是不清楚的,并且,这个贵族毕竟还忠实于神权的规则,他并不承认推翻了神权的人所建立的政府的权利(因为这确实是有疑问的事情)。如果我们假设一场俄国和美国之间的战争,并且法国再一次被入侵,那么我在1940年会选择的解答不再有效,因为它预先假设了少数通敌合作者,然而在这一冲突中,一半人会选择这一边或那一边。确实,我们不得不选择具体的普遍性。也即,那些在相同的历史境况中找到其自身的人们。并且,我们要求,通过一种思维的综合形式将其自身放入我们的境况中和使其自己接受历史的运动的历史学家赞同我们的原则。

发展具体的普遍性的概念:如果伦理学不得不处理一个更大的群体,那么它将更广阔和更深奥。在12世纪:绅士。一小群有特权的人。一个人能离于他的阶级吗?确实,一个人不得不创造具体的普遍性。

朝向一种具体的伦理学(普遍性和历史性的综合)。

将普遍性(理解)从其无限的扩展中分离出来。

不包括产生于社会整体的品格:无知呼唤愤怒(在解决其理性的意义不可思议地逃离了我们的冲突的意义上。但是,如果所采用的解答超出了境况的包容力又怎样呢?)。配偶的愤怒:女人的劣等性。男人不能发现女人的基本需要,并且变得烦恼,等等。或者,领导者的愤怒、胁迫。

童年创造了不可解决的境况。

“我们不想理解世界,我们想改变它。”[12]哲学的概念本身就是实现。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哲学没有从人类中区分出来。行动着的人类的总体就是哲学。

强硬的[13]思想家(海德格尔[14])和柔弱的思想家(雅斯贝斯[15])。不要等待充满希望的伦理学。人类是卑贱的。我们不得不为了他们可能会是的东西去爱他们,而不是为了他们现在所是的东西去爱他们。概要地叙述一种强硬的伦理学。

计划:

(1)一种伦理学的荒谬性和必需性。

(2)伦理学的不道德:价值被想象为客体性。抽象和形式主义:普遍性。一种不完善的伦理学和伦理学的不完善性。在内省的伦理学(最后:无故地,价值转化成了爱好)和超越的伦理学(最后:人类认识了善。认识了它就是去实行它)之间摇摆不定。在主体性伦理学(意图与行为分离)与客体性伦理学(后果与意图分离)之间摇摆不定。

(3)注意这一原初的错误:客体性是压迫的标志并且就是压迫。客体性等于掌握了世界的钥匙的另一人所看见的世界。严肃精神的价值:同前所述。价值不是为了严肃精神的柏拉图式的自在之物(In-themselves)。一种不属于我的、并且压迫我的意识假定了它们。我的本性是作为对另一个人的被超越的客体性的我自己。我永远不能经历我的本性,这一点是自明的。因此,他人通过压迫我而将我转化成一个客体性,并且我的最初的境况就具有一种命定/本性以及面对客体化的价值而存在。变换在理论上是可能的,这一点是自明的,但是,它将不仅暗示我的内在变化,而且也暗示他人的真实变化。缺乏这种历史性的变化,就不存在绝对的道德变换。正如对战争的拒绝——无论它可能完成什么其他东西——并没有遏制战争一样。

(4)伦理学家的特权地位。他是一个历史性的形象,是这样一个人:其历史性的地位将他最大限度地与被压迫者隔开。然而,他仍然是一个压迫者,并且充分被迫地去构想没有压迫的伦理学的必要性,从而构想变换。

一个人不可能独自被变换。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每个人都是合乎伦理的,那么伦理学就是不可能的。

方法:价值展现了自由,同时它们也让其任人摆布。任何价值排序都必须导向自由。将价值划分等级以使自由在其中逐渐显现。在顶端是: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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