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没有输家的方法(第4页)
第一,先让孩子提出解决办法,父母的办法稍后提出。
第二,不要评价、判断或轻视孩子提出来的方法,此时完全接纳所有的意见。
第三,在孩子提出方法前,不要说什么是不能接纳的。
第四,若孩子没提出意见,可以鼓励其提出。
第五,要大家提出所有可能办法,直到方法都想尽。
这是冲突解决的步骤中,最能发挥创造力的部分。通常我们无法马上想出最好的解决方法,但是开头的方法往往能激发出更好的解决策略。首先父母请孩子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法,而父母也有足够的时间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这一点很重要:父母坚信任何事情至少有三种或以上解决方法!
以上案例中母亲可提出:关电脑;休息20分钟后再玩1小时;进行体育锻炼来代替玩游戏等。
在积极鼓励与聆听孩子提出的解决方法时,无论如何,要避免批评或评价孩子提出的解决方法。如果需要的话,母亲及时写下所有的解决方法。
以上案例中孩子可提出:再玩2小时游戏;休息10分钟后再玩1小时;下午玩2小时;上午再玩半小时,下午全家出去爬山等。当双方提出一些合理适当的方法时,或当其中一项解决方法较其他方法为佳时,很显然的,就可以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个步骤:评估并讨论这些解决办法的可行性。在评估各种解决方法这个阶段,父母与孩子共同评估办法的可行性,挑选出一些比较可能被双方接受的方案。要提醒的是,双方要坦诚说出自己的感受,如“这办法对我不公平”“我不满意这个办法”。父母可以说“我们来一同看看,什么是我们所需要的?”在做选择时,父母一定要诚实面对自己的感觉。
第四个步骤:选择一个解决的办法,这个办法必须是每个人都赞同才行。如果所有的意见和反应的交换都是开放而坦诚的话,自然就会产生一种显然较好的解决方法。父母无须将任何的决定视为最终的决定而且是不可改变的。你可以邀请孩子一同试试看这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方法,同时要让孩子明白双方都该对此约定负责,一起把问题解决。
选择和决定最好的解决方法,有以下几点要注意。
第一,不断问孩子:“这个方法可以吗?”“你认为这样可以解决我们的问题吗?”
第二,不必坚持到最后,决定过程是灵活的。
第三,如果解决方法较复杂,不妨写下来,以免忘记。
第四,让大家明白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完成它:“这是我们同意的,我们就得遵守。”
在问题解决的这个步骤里,父母必须诚实,同时也希望孩子诚实。双方都必须做些批评性的思考。在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法中,是否有缺点存在?提出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有的解决方法可能会无效?是否太难实行和实现?它对双方是否公平?在这个时候,请使用积极聆听。
有时候在评估解决方法时,会想到更好的方法,或者会将原先的方法做些修正。以上案例中很有可能一种新的方法包含双方的方法:上午休息10分钟后再玩半小时,下午全家去森林公园玩。在这个阶段,必须双方都承认对方提出的解决方法。通常当所有的事实都表露出来时,较优的解决方法就会显露出来。以上案例中母亲可邀请孩子将最终解决方法写下来,再让孩子解释一遍,母亲重复一遍,然后双方愉快地签名!
在这个阶段中,父母请勿犯下列的错误:试图说服孩子或避开孩子所提出的解决方法。如果孩子无法自由地选择他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法时,孩子可能就不会去实行它。
第五个步骤:实行解决的方法。当亲子双方都明确同意最后的解决方案后,父母要与孩子讨论具体的实行细节。比如,分配做家务活的冲突,可能要讨论:“多久做一次”“什么时候做”以及“做到怎样的程度才合乎要求”。通常决定行动的计划,如何去执行,需要做些什么事,谁去执行,都可能要一一列出。做出决定之后还需拟定细则以便于付诸行动。父母应和孩子讨论:“什么时候谁该做些什么”“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进行”。而这些该“如何实行”的问题,最好等到大家都完全同意最后的决定后再来讨论。
因为找出解决冲突的方法是一回事,而能否实行又是一回事,所以在双方决定解决方法之后,需要立即讨论有关实行的问题——由谁来做?什么时候做?在哪实施?做什么?为什么做?怎样做?花费多少?
最有建设性的态度是:信任孩子。少对孩子提出质疑——如果做不到该怎么办?而多向孩子提供协助——做好,我们还可完善些什么?
然而,如果后来孩子真的无法实行先前双方同意的方案,那么父母可以对孩子传达我向信息。以上案例中母亲可对孩子说:“孩子,你未按我们双方都同意的方法实行,违反了我们双方约定的承诺,妈妈感到特别难过!”同时,母亲也可以向孩子提供建议,以协助孩子按双方协商的计划进行。
母亲切勿陷入命令孩子实行计划的陷阱中。监视孩子和喋喋不休,只会造成孩子的依赖和反抗,无法培养孩子的责任感。
刚开始时孩子会不习惯共同协商的问题解决方式,实行起来可能会较为松懈。母亲可以准备传送我向信息,直到孩子了解母亲不接受毫无进展的态度。
第六个步骤:评估解决方法的效果。执行,而且事后检讨。若发现执行后困难重重或根本行不通,再依上述步骤重新来过,周而复始,一直到大家皆大欢喜为止。不一定所有的决定都会有好的结果,父母要不时询问孩子对这个决定还满意吗?孩子常会做出一个事后难以实行的决定,或是父母发觉很难信守承诺,因为有许多当时未料到的事会发生。并不是所有没有输家的策略都是令人满意的。因此,在实行一段时间后,父母与孩子必须交换对这个决定的想法,看看是否需再加以修正。
并不是所有用“共同协商”找出的解决方法是最好的。有时候母亲或孩子会发现解决方法的缺点,而需要加以修正或删除。
双方都必须了解,解决方法的选择权永远都为双方共同开放。我们要有随时都可以改变的心理准备。双方约定特定时间来讨论解决方法的效果。
以上案例中,如果在步骤六陷入僵局,母亲有必要将需求重新提出来,有时候整个过程必须重新来过。
通过这个事例,我们可以看到没有输家的方法之所以有效是因为以下几点。
第一,给予对方参与决策的机会。
第二,减少对方对权力的需求。
第三,留给对方更多思考的时间。
第四,找到最真实的问题。
第五,减少强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