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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秦正统论外继观念的发展(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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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秦正统论外继观念的发展

《春秋》经开章云:“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这句话为后世经学家钻研甚力,认为极有微言大义在者。“由武帝正统兴”的宣帝,欲修武帝故事,讲论六艺群书,征楚辞大家王褒。褒称:“《记》云:‘共惟《春秋》法五始之要,在乎审己正统而已。’”所谓“五始之要”,即指《春秋》经此句所含五种要旨而言,《汉书·王褒传》注引颜师古曰:“元者,气之始。春者,四时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公即位者,一国之始。是为五始。”[25]是则五始即五种开首,亦即五个统纪,隐公元年而不书即位,三传皆谓以其摄也——隐公非嫡子而摄公位之故,也就是表示隐公非正统但仍系一国之始。上节对宗法上嫡系即正统,颇已述之,兹不复赘。

孔子据鲁史而修《春秋》,明书“王正月”,姑勿论如何解释,起码即能传达了他的某种政治观念,而这种观念可能也是当时的普遍观念,此即诸侯并非最高的政教动力的始源所在,最高的政教动源——政教之统——由天子出。王化自上而下,政教之统系于天子,是则《论语·季氏》所谓“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意义甚明。

作者前面提出,统只是借喻于丝之始,而万事万物实亦可借之而各有其统。兹置诸事物之统不论,“王正月”的政治之统,实蕴含了王化只有一统的政治思想,《诗经·小雅·北山》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者也。汉高祖即位后,见其父如家人父子礼。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今高祖虽子,人主也;太公虽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则威重不行。”遂使刘邦尊太公为太上皇。[26]前文曾引刘向、师丹、王莽等人力持民无二上、天下一统的观念,适足以反映这种思想观念源远流长,并且深入落实至政治社会的层次。

需要注意的是,《诗·小雅·北山》所表达的大一统观念,是从构成国家三要素之二——土地和人民——的角度上思考的,因而从空间言“天下一统”,实不导源于秦始皇及李斯。[27]另外,孔子之言亦足以表达一统的王道(政治与道德)、名分、政府等观念,而刘向、师丹等人则重视了权力方面。这些构成正统论的因素,往往因所执持者不同,而形成正统之争。

正统之争的发生条件往往是在同时出现两个以上政权时产生,天下若只有一个政权,所争者则常是内继的正统。内继理论所涉及的因素较少,常以宗法为本,故所争者不及外继般剧烈而显著。分析外继的正统之争,往往又集中于一统的受命和条件这两点上;严格而言,此二者是互相关联的一个问题。欲对此了解,需先回顾古老的国家缘起论及君权天授说。本书第七章第一节,曾略引儒墨诸家对此的理论阐释,并较详细地对孟子之“天人推移说”作了分析。“天人推移说”成立的关键有三环,即天子受天命而王天下,天意以民意为依据,民意因统治者的行为设施而产生。统治者因本身的行为设施创作了条件而获得民心,进而获得上天的垂青受命。是以一个政权是否正统,必须检视其条件与受命,这是二而一、一而二的问题。

在现实的社会政治里,天下万世一系只是理想,所谓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实为一治一乱的常见现象。儒学解释古代史,认为尧、舜、禹三圣相禅,殷、周二王则革命,受命皆以正。然而,周天子的“王者大一统”,不久即遭到楚国的率先挑战,《史记》卷四十《楚世家》对此有记述。楚之先祖出自黄帝、颛顼系统,当时遥继的说法未盛,楚自托曾受命的先圣之后,可得视为具有战略意义——尤其在心战及政战方面。公元前12世纪,鬻熊子事周文王,其子孙遂得封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降至公元前9世纪,“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至於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三子俱为王。是则楚子以诸侯而起,得其统治地之民和,拥有武力,开创了某些条件,然后在理论上表明其独立的种族和文化,与周室相争。自此至战国,楚国最大的缺点为有争天下之心,以“观中国之政”,但又常常自觉一统在周,委屈于“请王室尊吾号”。国家目标的矛盾,遂形成政治及战略意义上的混乱,亦即天下已有二王,但楚王只是兴兵向周王要求政治上的正式承认。这种混乱遂成齐桓、晋文霸政的兴起,而楚国的二王并峙之目标不但难以完成,抑且遭到王化披及之区域的共同敌对,视之为僭越与蛮夷。楚国的发展,触发了以后正统论外继理论的几种学说基础,此即种族说(中国人抑或蛮夷)、文化说(是否中国文化)、区域说(政权建在中国抑四边)及受命说的政治承认主义。

霸政的口号为“尊周室,攘夷狄”。尊周室目的在维护周之一统,攘夷狄的意义则较复杂,其中含有不承认夷狄——此不同于中国的民族和文化——有王天下的可能,而且进而斥拒之,仍与维护周之一统有关。由此揆诸吴王、越王,实不适合列于霸王之列。王者大一统,诸楚、吴、越之君既僭称王,实欲建立二统或多统,与霸政的理想和意识矛盾。竞争者与维护者,意识已强烈至以武力解决的程度,使正统之外,不容有异端存在也。

孔子对霸政的评价有褒有贬,他褒扬齐桓公和管仲“不以兵车”而能“一匡天下”,使民免于被发左衽。这是他站在以武力为后盾,以和平方式为手段,而达致建立民族、文化大功德的效果立场上,对二人所做的推崇。朱子注云:“匡,正也。攘夷狄、尊周室,皆所以正天下也。”[28]所谓“一匡天下”,与一统是否正颇有相关,提供了一统如何始得是正——正统条件——的思考方向。然而,霸政同时也产生了某些反效果——周室因敌对政权之争王,而己身乏力之下始产生霸政;不过霸政的意义是周室仅为名义上之王,实际操纵政教之动源者却为霸主——即政教之统,名在周室,而实在五霸。至公元前7世纪末,晋文公竟召周襄王至河阳,孔子以为诸侯无召王者,径书王狩河阳。此事件及其书法,遂为后儒鼓吹正名主义的重要依据之一,经、史之学多受其影响。楚子名虽称王而实则求加尊之承认,意义上是以武力威胁寻求正统天子的承认。五霸名居诸侯,而其实却是执天下政教之统;意义上是以武力维护正统,而以名归周室,实操诸己。此名、实的差异,正如孔子所说的“天下无道”之结果。正统论问题牵涉到名实论,应可溯源于此。

孔子的思想意识对孟子有重大的启示。孟子之时,楚、吴、越之外,齐、魏诸国亦已陆续称王,这是划时代的大转变。在这个时代背景里,孟子发展了他自己的王、霸之辨及承天受命而王诸理论体系,对后世正统观念发挥了决定性的影响。

楚、越之称王,与周室争,是公开不惧的。五霸则表面尊王,暗中却将政统操在自己;虽说王室无力,是不得已的客观形势,然而最后皆无助周恢复王者权力之心,使之名实相符为一统,斯则不能算是光明正大矣。霸主原为攘除蛮夷的侵并以起,但其假盟会和平的形式,却以武力作后盾,导致王化之域更多的争战,使民涂炭无休止,如此以战兴战而非以战止战,其效果、影响及意义皆须重加检讨。孟子的思路由此出发,提出尊王贱霸的观念。《孟子》卷一《梁惠王上》详记他与齐宣王论仁政非战,首段云:

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

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

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

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

仲尼之徒何以无道桓、文之事?据孟子顺上述观念发挥,必会提出卷六《告子下》所谓的“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之解释。也就是说,霸政乃更多战争的促成者,是王政的违反者。对两种政治的差异,他又提出“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之说法(《公孙丑下》)。据此,孟子尊王贱霸理论的基础可知矣。

朱子解释孟子答齐宣王之“王”字,说:“王,谓王天下之道也。”事实上综观此章,孟子之所谓“王”,乃兼指王政的本质、意义及王天下的方式手段而言。《孟子》全书言“王天下”“王政”者甚多,含意广泛而周全。值得留意的是,他力倡“王天下”,而较罕论尊周室,似表示承认了周朝一统已陵替、多王竞争的时代已来临的客观历史发展。然而,多王竞争的客观事实,并未逼使孟子承认天下有多统并存;他似乎认为周之一统虽沦丧,但天下仍以一统为大,第此新的一统不知由何国受命而已。此与战国时代,诸王虽称王号而与周王并尊,但仍不时有献胙于周天子之类行为发生的背后意识——一统在周的残余意识,显然颇为吻合的。时代影响了孟子这位历史哲学家不仅如此而已,他基于前述的受命学说——天人推移说,鼓励诸王努力行仁政(即王政),以邀取民心民意的归附,使天意选择他为受命的新王,以达至重建一统而王天下。亦即说,孟子认为霸政使一统名、实分离,此时已可贱之而不可复行,可行者乃是重建名实相符的新一统,故同章他对齐宣王力称:“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这种理论观念,与孔子有所差异;孔子颇有意于五霸匡周室而复旧统,并不积极鼓励诸侯努力王天下建新统以取代周。

孟子的学说,对周秦之际的现实政治及学术思想,显然有重大影响。上述的天人推移说、尊王贱霸说、王天下说,荀子事实上也继其后而提倡。荀子的弟子李斯从其学帝王之术既成,度楚王不足以王天下而六国皆弱,无可建功者,乃西入秦说秦王云:

……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29]

穆公处霸政时代,国策似为主盟争霸而未必以并诸侯王天下为目的。孝公与孟子同时。孟子倡贱霸、王天下,则孝公此时有吞六国而王天下之志,将霸政的国策提升为王政,应是可了解的。李斯将秦欲为一统的国策提前至穆公,似为纵横家的说辞耳。不过,孝公以后,天下的旧统卑微而六王兴,皆各欲王天下,而秦以此为国家目标已历数世,则是事实。当时七强所争者在一统天下,互相之间未如后世分裂诸政权般,在口头上、意识形态上争正统;因而李斯的说辞,亦仅谓一时机已成熟,灭诸侯则可使天下之统归一,并未提及秦与六王何者为正也。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二十六年),初并天下,颁《议帝号令》云:“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其议帝号!”丞相王绾、廷尉李斯等建议谓“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最后议定称皇帝。[30]前后两段意见所最宜注意者,第一乃是六王毕、四海一,此即就空间上言一统;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此即就政教的权力上言一统。而且,周室卑微以后,虽同时出现了诸王,但天下至此始重建一统;六王之统无可贵者,天下以一始为大。此正是孟子以降的政治观念。盖王天下为归于一,言统斯有意义也。

第二,李斯说秦王时,谓秦役服诸侯是以强及贤,议帝号时,秦王自谓其诛暴乱,六王伏辜;李斯等则谓秦王兴义兵,诛残贼。所谓残贼等名词,正为孟子思想所在。王天下必须以仁政,行仁政则民心归一,然后由此可邀得天命,拨乱反正为一统,这也正是孟子上述三种学说精义所在。若一以贯之,则无异孟子已提出一套检讨政权是否正的学说。在政治道德上,正其不正以止于正,则一统始能得是正。秦朝君臣之言,正有表示其所一统是正之意,只是未明言之而已。在孟子学说之下,秦朝当然不会说自己以暴易暴,或以力服人也。孟子的思想岂止影响了秦朝政权的自我解释而已,他同时伏下了以后贾谊、董仲舒、司马迁等人重新检讨秦朝政权的性质之事,也伏下了刘向、刘歆父子和班彪、班固父子的摈秦继周,不承认秦之王天下事实而改创史著之举,甚至触发了史籍分类学上的正史和霸史之别。分裂政权有能称一统者,其中何者为正?此汉晋之际的正统问题,于此亦埋下了争论的伏线。

作者无意在此独尊孟子,就政治哲学而言,孟子学说不过只是先秦学派之一,其对现实政治的影响力,未必能远超荀子或法家等学术。然而,若就历史哲学言,尤其是一统或正统方面,则其思想观念显然是居于指导性地位的。这个地位,事实上也未必由他一人独占,与他同时而稍晚的邹衍,在此问题上应能与他平分秋色。五行说不仅只是解释朝代更替之原理而已,事实上它是一种系统的历史全体论,涉及历史与政权的形态、属性、变动轨迹和方向诸问题,就此而言,它已具有被政治家和历史家所参考引用的价值,何况,邹衍五行说某些部分,与孟子的君权天授说及王天下必以仁政说颇合符契。他解释历史政权的发展上托于天,认为政治要义必止乎仁义伦理,此在大原则上已与孟子相应,只是于政权的属性、轨迹等方面,言孟子所不言而已。

秦廷解释其政权,所面临的问题是它已重新建立一统,其统的建立符合政治道德的原则,因而他们利用了孟子以降的观念。然而,另有一些问题,如秦的一统因何与从何而来?他明显的以强力兼并天下又作何解释?其受命与政教设施果真出于天意及符合天意吗?类此者势需令秦廷另求解答,借助邹衍学说。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议帝号的同年,始皇即推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因而改易正朔、服色、数纪,且依水性深削的特性,推行其苛戾的法治,推行法治是表示其政权的属性,易正朔等乃其形态,表示上应当运的水德。秦如何符合天意而奉承水运?此需从“代周”的解释入手。邹衍五行说是相克的,周属火,必为水所克;克者必是力的表现,由此则其兼并天下以力,遂可得而解释。而且,秦能以力克周,则显然是上当天意而符合天律的运行,其正孰逾于此?另外,秦为水德之始即是水德之统,其统不但来自天意,抑且顺天律而代周者,外继理论注重统之有所传和有所承,借用五行说以检视其传承之际是否得天之正,以作为正统原则,实由此开始。换句话说,秦廷已重建一统,他们引用孟子的学说来解释其政权的合理合法尚嫌不足,事实上他们也许自觉不是以仁义起家,兴义诛暴的,而是以强力为之,因而不得不再利用邹衍学说。当然,他们也许确实相信邹衍学说,但是他们利用之者,也同时存有开统承天意、继统依天律,以表示其统正的强烈意识,只是未明言正统二字而已。尧舜相禅、殷周互革,虽委称承天意而行,但从未有一个完整的法则来规范其是否正,秦廷的创举,实为正统问题发展上的里程碑。汉人有所谓“得天统”“顺至正之统”等说法,《史记》亦言之,应是本此而来。盖统源自天意,得天意斯即得天统;统之变化有天律规范,其秩序不可逆乱却可得而顺,顺之则至正,正统与否由乎此也。五行说被视为检讨正统与否的真理,诚宜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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