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史学的发展下(第2页)
臣对:“此赞贾谊《过秦篇》云:‘向使子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绝也。’此言非是。”
即召臣入问:“本闻此论非邪?将见问意开寤邪?”臣具对素闻知状。诏因曰:“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司马相如洿行无节,但有浮华之辞,不周於用。至於疾病而遗忠,主上求取其书,竟得颂述功德,言封禅事,忠臣之效也!至是贤迁远矣!”[19]
《典引》是一篇带序之赋,全文所述,表示了明帝曾读《史记》,亦颇知司马迁其人。他既认为司马迁因极刑而为刺讥贬损,非义士也,则“常伏刻诵圣论”,捧明帝“虽仲尼之因史见意亦无以加”的班固,又何敢异言?班固在此文力称汉德“唐哉皇哉!皇哉唐哉!”又顺明帝之意再撰《秦纪论》,充分表示了他的刻意阿谀取容。[20]也就难怪傅玄批评他“论国体,则饰主阙而抑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了。[21]如此可知,班固不提武帝怒削两本纪之事,上述三种原因均有可能,而以第二和第三种可能性较大,亦即有意取容避忌及饰主之阙也,故他讥嘲司马迁不能明哲保身,是可以想知的。
汉武帝怒削两本纪,此事件本身固有一定的意义。但是,此事件所蕴含的意义,最大者不应在政治压力方面,而应是此事反映了史学的性质及历史知识之所以能成立和被重视。
根据卫宏之言,武帝怒削本纪,是由于《孝景本纪》和《今上(指武帝)本纪》中,司马迁“极言其短”及过失。作者认为,最值得思考注意者,乃是司马迁之“极言短过”,武帝的反应却仅止于怒和削之而已;他一方面没有指责司马迁“诽谤”,另一方面也没有因此而实时惩罚他,更重要者他没有禁毁了《史记》此书。这三种反应,不但表现了武帝的气量和识见终究非一般君主可比,兼且也表现了司马迁的著作实是一部“实录”——是一部客观论述史实的历史知识。兹试就此再稍作论述。
《史记》不仅景、武两纪极言二帝的短过而已,全书实对刘邦以来各人物行事及政策得失皆有所批评或不满。武帝不因此而施加实时惩罚,乃是世所熟知之事。他也没有禁毁此书。相反的,他对司马迁的才学表示了肯定的意思,如任用司马迁为中书令;又曾要恃才傲物的东方朔与司马迁等人做自我比较,声言“方今公孙丞相(弘)、儿大夫(宽)、董仲舒、夏侯始昌、司马相如……司马迁之伦,皆辩知闳达,溢於文辞”云云。[22]司马迁固然习经,也是辞赋高手之一,但他与诸子争一日之长,用以成名不朽的,却在他的史学。用“辩知闳达,溢於文辞”来形容其才学识,应是贴切符合之言。以如此才学识来完成一部称为“实录”的《史记》,若加以禁毁,适能益彰其短过而已。汉武帝不此之为,这种心理和《史记》本身有价值及能自主存在的因素,应皆是重要的原因。
前章述及司马迁处理汉代统治人物的态度,是“贤者记其治,不贤者彰其事”——此即“不虚美、不隐恶”的客观态度。展示事实,让事实自己说话,这是史学的特质,是历史知识所以成立的基本。司马迁所开创的新学术,正是以重视客观事实作为基础的。他评论孔子、左丘明、孙子等著作属于“空文”或“空言”,声言其着只论述这些人物的“行事所施设者”,或竟批评他们“空语无事实”,此皆充分表现了他的传信传疑、无征则阙及就事论事等精神。[23]重视事实、尊重事实,将之研究发明,进而重建历史,这应是太史公“述故事”的大原则及真意旨所在。司马迁纵然运用了丰富的历史想象和璀瑰的文采,但只要所论述能恰如其实,此则皆得视为史学之正法。事实上,司马迁浪漫主义的一面,必须由此实证主义的一面加以了解,方能得其所创之新学术的全般面貌,理解其书之所以卓越。能明白于此者,方能进而了解武帝能怒两本纪之极言,虽削去之,而不指责司马迁“诽谤”。
言论之罪,两汉惩治极严,大儒如董仲舒、夏侯始昌、京房、眭弘,乃至司马迁外孙杨恽等,皆曾以“诽谤”或“妖言”之罪下狱或弃市。忠直敢言,经常批评天子及当权大臣缺点的汲黯,也曾几蒙诽谤之罪而族诛,司马迁即曾对此有所记载。[24]武帝对《史记》既怒之而又削之,却不指责其作者之“诽谤”,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司马迁述其行事是如此的真实,恰如其实的程度连当事者也无异辞。武帝对司马迁的容忍,略如对汲黯的容忍,所不同者,则是后者对他的直接批评仅为一时之言论,而前者之载述则将会万世流传,因而怒而削之耳。史家若能实述其事,则杀史毁书,适足以益彰其恶,此为“齐太史事件”对后世的启示。新史学运动前期,最了解此意义的似为班彪。班彪续《太史公》书,作后传数十篇,即声称其著作云:“今此后篇,慎核其事,整齐其文,不为《世家》,唯《纪》《传》而已。传曰:‘杀史见极,平易正直,《春秋》之义也。’”[25]
《史记》在西汉并未被视为“诽谤之书”,不必魏明帝在三个世纪后代汉武帝抱不平。王肃之言,实得史学之真义,其谓“隐切在孝武,而不在史迁也”,更是确论。新史学运动后期,官方注意及干预史学始渐严,前先指责司马迁因受刑而“微文刺讥,贬损当世”即为汉明帝,但也未论断《史记》为“诽谤”。稍后的章帝时代(公元75—88年),《史记》是“实录”之书,史学是真实的历史知识,事仍甚明,可从“孔僖、崔骃事件”得知。
孔僖和崔骃同在太学研习《春秋》,因读吴王夫差时事而兴叹,并引伸史传,至批评武帝过失。邻房生梁侑密告二人“诽谤先帝,刺讥当世”,遂事下有司。崔骃被捕受讯,孔僖恐诛,未被捕前即上书章帝说:
臣之愚意以为:凡言诽谤者,谓实无此事而虚加诬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恶,显在汉史,坦如日月,是为直说书传实事,非虚谤也。夫帝者为善,则天下之善咸归焉;其不善,则天下之恶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诛於人也!
且陛下即位以来,政教未过而德泽有加,天下所具也,臣等独何讥刺哉?假使所非实是,则固应悛改;傥其不当,亦宜含容,又何罪焉?……
臣等受戮,死即死耳!……臣之所以不爱其死,犹敢极言者,诚为陛下深惜此大业!……齐桓公亲扬其先君之恶以为唱管仲,然后群臣得尽其心。今陛下乃欲以十世之武帝,远讳实事,岂不与桓公异哉?臣恐有司卒然见构……使后世论者,擅以陛下有所方比,宁可复使子孙追掩之乎?谨诣阙伏待重诛![26]
这个事件蕴含了若干意义:第一,“实无此事而虚加诬之”才算诽谤,帝王行事之善恶皆有以致之,不能因掩恶而诛于人。第二,武帝行事的善恶显在《史记》(汉史),“书传实事,非虚谤也”,后世天子不应为先帝“违讳实事”。《史记》所书既是“实事”,因而他们“直说书传实事”,也不能视为“虚谤”。第三,章帝若因论史而杀人,无异是兴起言论罪或文字狱,为后世所批判,子孙也不能掩其过。
值得注意者不仅是《史记》的性质为“实事”,此义得以大明;抑且新史学运动诸子的研撰对象多为其当代史,他们必须重视实证主义的方法,始能得以生存及持续发展,这是实证主义备受重视,进而使新史学发展为学术大宗的原因。相对的,尽管两汉政府已重视及干预此新学术,但官方仍能尊重事实及信任此实证学问,不如后世般加以严格控制,无异也是新史学生存发展的良机。待公元192年(献帝初平三年)王允杀董卓及蔡邕,连带正式宣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於后世”,[27]自是即史祸常见,不实之史日多矣。
历史是一门真实的学问,不是虚言空文;正唯其真实,故历史知识是确定的、成立的;又由于其目的和对象在发明故事,重建人类的经验,因而它也是对人类具有大功用的。这些道理汉以来多明之,可从若干事件窥见:
第一,成帝河平间(公元前28—前25年),距司马迁之死约已六十年,东平王刘宇来朝,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成帝以问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王凤。凤建议云:“《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天官灾异,地形阨塞,皆不宜在诸侯王。不可予。”成帝遂依凤意。[28]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八月,成帝正式颁令刘向校中秘书,陈农负责求遗书于天下,秦汉以来,全面整理图书的工作正在展开,故刘宇来朝而求书。王凤否决求书的意见,正足以表示司马迁的著作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其重建人类的经验是如此的真实,这种真实的历史知识具有如此的功用,而这些功用又是如此的博大而广泛,不仅限于思想及伦理道德范畴而已。明显的,王凤的意思是判断史学为一种实学,真实而有用,程度达到足以产生政治敏感而应列为国家机密者。官方对《史记》的认识,遂使《史记》成为秘隐之书,民间不能流播的原因;此与官方尊扬《春秋》经,将《公》《谷》二传立于官学,民间诸传亦可自由传播的鼓励政策,显然大不相同。由此亦可见经、史之异,空文和实录之别矣。
第二,司马迁死后约一个世纪、新史学运动的中期,光武帝倚用窦融对付隗嚣和公孙述,赐之以“《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传》”,建议他阅读魏其侯窦婴与王室的关系,使增强其对刘氏政权的向心力。[29]这是将真实的历史知识作实际的运用之例。
第三,新史学运动确立了史学及历史知识的地位之后,4世纪前期,五胡领袖之一的石勒也曾努力吸取此知识。《资治通鉴》记其学习《汉书》之事,可得而窥知不论汉人或胡人皆能重视此知识。《通鉴》云:
勒虽不好学,好使诸生读书而听之,时以其意论古今得失,闻者莫不悦服。尝使人读《汉书》,闻郦食其劝立六国后,惊曰:“此法当失,何以遂得天下?”及闻留侯谏,乃曰:“赖有此耳!”[30]
是则难怪“史学”一名,创始于石勒矣。[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