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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武后时代的官修情况与馆院学派的史学复辟02(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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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事详见两《唐书》义府本传,《旧书》在卷八十二与许敬宗同传,《新书》亦与之同列《奸臣列传》的首、次位。当时高价婚娶风气颇盛,敬宗嫁女受金被劾外放,两书本传均有载。

[127]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

[128]按:贞观十九年太宗亲征高丽,留太子(高宗)在定州监国,并命宰相高士廉、刘洎、马周辅助,东宫三个重要官员张行成(太子少詹事——相当于尚书省仆射)、许敬宗(左庶子——相当于门下省侍中)、高季辅(右庶子——相当于中书省中书令),各以东宫后备三省长官性质的官僚,“同掌机务”。《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以为张、许、高三人皆拜相,其实三人掌留守机务也,详见拙著《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页366~372,《旧唐书》卷七十八《高季辅列传》谓其在贞观二十二年迁中书令兼检校吏部尚书兼修国史,据严归田师考证,他在二十三年五月由右庶子兼吏部侍郎、摄户部尚书迁该官(参见《唐仆尚丞郎表》,页492),则监修国史亦当在二十三年迁官后,即玄龄死后之翌年。张行成亦同日兼侍中,检校刑部尚书(同年表页978),故其监修国史亦当同时。

[129]《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列传》谓永徽元年复为“礼部侍郎兼弘文馆学士,监修国史及五代史志,寻迁太常卿兼弘文馆学士”。据严师前引表考证应为少卿,在二年闰九月前迁(参见页845~846),除新官后不知是否仍监修。至于无忌、志宁太宗末即为宰相,永徽二年监修国史,各本传有记。张荣芳《唐代的史馆与史官》对此语焉不详(参见页52、页270)。

[130]张行成死于四年九月,同年十二月高季辅亦死,则永徽三年当有行成、季辅、志宁、无忌四相监修。行成死后,季辅死前,补入新拜的崔敦礼,连上述二相及柳奭等四相,则共有八相监修。行成、季辅之死,据《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在永徽四年。又令狐德棻在国史奏上时仍署名,不知是否仍为监修,若是则为八相九人监修矣。

[131]前引刘知幾言作八十卷(《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列传附顾胤传》亦谓八十卷),据《唐会要》作八十一卷,可能有一卷为序或奏表之类。此时令狐德棻系衔国子祭酒,排名在无忌、志宁、崔敦礼三相之后,在李义府之前,皆未系“监修国史”之职称,参见《唐会要·修国史》该年月日条,卷六十三,页1093。

[132]谏立武后诸相中,无忌最后罢免。《旧唐书》卷四《高宗本纪上》系其被“安置”——软禁——在是年四月。高宗早年实录二十卷完成时间据《唐会要·修国史》该年月日条(卷六十三,页1093),但领衔奏上时除敬宗外,另一相为中书侍郎许圉师。按:圉师在该年四月以黄门侍郎同三品,五月改中书侍郎同三品,《唐会要》作二月五日奏上,可能为五月之误。李义府则在去年十一月贬出,是年八月复相,未闻监修国史。圉师、义府官职变动,盖据《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

[133]详见《旧唐书》卷八十二本传,《新唐书》本传略同。

[134]两《唐书·敬宗传》指出《实录》不实之处,其实为纪传《国史》的不实。《唐会要》亦同此误,且系事在显庆四年的《高宗实录》之后,殆更为大误(参见《唐会要》卷六十三《修国史》该年条及《史馆杂录上》显庆二月二月条)。按《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列传》,知德棻参与“撰《高宗实录》三十卷”,此与高宗《国史》二十卷不同。

[135]《唐会要·修国史》详载高宗评论及指示刘仁轨等修改,但未系明何年,只云“三月”(详见显庆四年条,卷六十三,页1093~1094)。按仁轨系衔太子左庶子同三品,“并修史”诸臣李敬元为吏部侍郎同三品,郝处俊、高智周分为中书、黄门侍郎,则据《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当为咸亨三年十二月以后事,至迟不超过上元二年(675年)八月,《会要》诚混乱也。许敬宗在咸亨元年致仕,三年死,年八十一。当时刘仁轨等用左史(起居郎)李仁实“专掌其事,将加刊改,会仁实卒官,又止。”仁实在《旧唐书》附于《令狐德棻传》,《新唐书》无述,刘知幾则称其“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笔”(《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却未提其修正敬宗曲笔诸处。

[136]《旧唐书·高宗本纪》系于显庆二年十二月,《新唐书·高宗纪》《百官志》及《职官志》皆不载年月,今据《唐会要·起居郎起居舍人》显庆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条(卷五十六,页961)。许敬宗以拥立武后功,于二年八月拜侍中兼修国史,此年代李义府为中书令也。义府则因与同列宰相杜正伦争讼不协,两贬出之。事详见《旧唐书》各本传。

[137]诏文见《唐大诏令集·经史》类,卷八十一,页467。此诏注谓颁于总章三年十月。按《唐会要·修史官》录咸亨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文辞文意同此诏而省略,殆为同一诏令,第系月日不同耳,参见卷六十三,页1100。

[138]两《唐书》史官若另有事迹则为之立传,无而或有修史之善者则附入某史官(如令狐德棻)传中,故许、李用人不可详。张荣芳《唐代的史馆与史官》列百余史官,高宗朝则有十二人(详见附录二,页254~255),除许、李二人外,余十人皆未有恶劣修史事迹见载,则高宗所批评者,或不在此十人之列耶?

[139]监修宰相参见张荣芳《唐代的史馆与史官》附录三,页271~272。范履冰等“北门学士”一方面在禁中协助武后,分宰相权;另一方面为武后撰写《百寮新诫》《臣轨》等书,以助其建立权威声望,是许、李系统以后武后的第二个重要人事系统,请参见拙著《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页83~88、页94~96。

[140]《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志·乙部·起居注》类,谓许敬宗撰《高祖实录》三十卷及“大圣天后撰《高祖实录》”一百卷,皆唐高宗之误。《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乙部·起居注》类,谓“许敬宗《皇帝实录》三十卷”。按敬宗修实录时,高宗未死,故称《皇帝实录》殆是。又《新志》称“武后《高宗实录》一百卷”,与《旧志》称“大圣天后”不同。按武后为皇后后五年与高宗并称“二圣”,上元元年称“天后”,垂拱四年——太后临朝第五年称“圣母神皇”,两年之后即帝位称“圣神皇帝”。此实录虽不知完成时间。但大体当在高宗死后,称“圣母神皇”以前,始较符合“大圣天后”的名衔。

[141]按:武后在688年称“圣母神皇”,两年称帝,则《圣母神皇实录》殆记此二三年间“革命”之事。宗秦客既是劝导者,则是沈约的“同公作贼”意识矣。秦客在天授元年革命之月——九月拜相,翌月坐奸赃贬遵化尉(据《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其人无传,与其弟楚客附《旧唐书》卷九十二《萧至忠列传》;《新唐书》则附于卷一〇九《宗楚客列传》。秦客被贬岁余即死,故实录必成于此二三年间。

[142]请参见拙著《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变》第一章第二节,及《狐媚偏能惑主——武则天的精神与心理分析》(台北,联鸣文化公司,1981年1月初版),第四至六章。

[143]参见严耕望师《唐仆尚丞郎表》,页373。其人两《唐书》无传,事迹亦罕见于他传,情况不明。

[144]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374。

[145]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4;及《唐会要·修国史》长安三年条,卷六十三,页1094。

[146]详见《唐会要·史馆杂录上》长寿二年条,其人两《唐书》有传,不赘。

[147]详见《唐会要·起居郎起居舍人》贞元十二年、元和十二年条(卷五十六,页962~963),及《史馆杂录下》元和八年、十二年、长庆元年等条(卷六十四,页1109~1111)。自姚璹《长寿时政记》始创,至元和十二年凡一个半世纪,中间只有贾耽、齐抗之修《贞元(德宗年号)时政记》,其中断如此。姚璹后来再度拜相,亦未闻修时政记。

[148]详见金静庵著《中国史学史》,台北,鼎文书局,1983年10月四版,页96。

[149]详见《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3~374。

[150]左右二史在制度上是官,监修及修国史是职,既属官职,当然列属官僚体制之运作,禁密化等性质转变,使其益形重要而已。张荣芳《唐代史馆与史官》,对馆院史臣转迁有详细分析,如起居官后至宰相者,开元以前为18。2%;修史官占26。1%。

[151]详见《史通·自叙》,卷十,页289。按:知幾而立之年,正值大周革命(690年)。稍后与徐坚参与修撰《三教珠英》,四十一岁完成那年(701年),遂由定王府仓曹迁著作佐郎、兼修国史,故谓晚遇此数子也。

[152]其人详见《旧唐书》卷一九〇中《文苑中·刘允济列传》;《新唐书》以其除文笔外无他称,故附之于卷二〇二《文艺中·李适列传》,并谓他提出此论后才迁舍人。今引文及时间官衔,从《唐会要·修史官》该年条,卷六十三,页1100。

[153]敕令见《唐会要·修国史》(卷六十三,页1094)。《旧唐书·徐坚列传》(卷一〇二,页8)谓“会则天逊位而止”,《史通·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74)知幾则谓“勒成八十卷”。

[154]敬则上书前事,详见《旧唐书》卷九十本传;表文见《唐会要·修史官》,卷六十三,页1100~1101。

[155]详见《史通·自叙》,卷十,页289。

[156]按:敬则喜荐用人才,似不自拜相始,如武则天下勅重修唐史时,吴兢即已为“直史馆”。当时敬则犹未拜相,他与魏元忠二人皆器重吴兢,荐吴兢直史馆,吴兢直史馆累月,始除为右拾遗(详见《旧唐书》卷一〇二、《新唐书》卷一三二《吴兢传》)。而且敬则所曾荐用的人中,亦包括与知幾道术相知的另一好友裴怀古(《旧唐书》卷九十《敬则传》)。

[157]事详见《旧唐书》卷一〇二《吴兢传》,及《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杂录》长安三年条。

[158]中宗首次被废即因欲拜后父韦元贞为宰相之事而起,授武后以口实。此时复位,又追尊元贞,故贾受谏之,详见《唐会要·左右补阙拾遗》神龙元年条(卷五十六,页969)。韦月将上书中宗告武三思不臣,反为所陷,中宗即令杀之,幸徐坚以此为谏,改判决杖配流,事详见《旧唐书·徐坚传》(卷一〇二,页8)。

[159]详见《新唐书》卷一一五《朱敬则列传》,《旧书》本传无载。

[160]引文详见《唐会要·在外修史》开元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条(卷六十三,页1099)。按李元纮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拜相,在开元十四年四月至十七年六月,《会要》谓二十五年,殆为十五年之误。

[161]韦述两《唐书》有传。按《旧唐书》卷一〇二本传,谓述常至元行冲家中读书,童年即立志撰《唐春秋》。当时其前辈刘知幾批评国史,吴兢则私修之,韦述承之撰成一一二卷,另承知幾启示作《史例》一卷,合一一三卷,萧颖士称之为“谯周、陈寿之流”。其书特色重视类例、事简而记详,勒成一家之言,似深受知幾史学理论启发者,盖为馆院学派后起之秀。至于官方藏史散失,详见《唐会要·修国史》至德二载条(卷六十三,页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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