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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6世纪北朝官修制度的变化与风气(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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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言行参见《晋书》本传,卷九十八,页265D~267B。

[3]桓玄于403—404年建楚国,引文见《晋书》本传,卷九十九,页269B。

[4]参见《魏书·岛夷桓玄列传》,卷九十七,页216A。

[5]详见《贞观政要》(台北,“中华书局”明校本,1979年7月台三版),卷七,页7B~8A。按:该条对话《资治通鉴》系于十六年四月壬子,殆误。

[6]两《唐书》官志之中书、门下、秘书三省项,及《唐会要》同上述三机关项均有载述,不赘引。但《唐会要·秘书省》项谓贞观二十三年闰十月置史馆于门下省,而罢著作史任者(见卷六十五,台北,世界书局,1968年11月三版,页1123),应为三年之误。唐朝官修制度容于第十章再论。

[7]《南齐书·魏虏列传》,卷五十七,页92C,开明书局铸版。

[8]刘穆之乃刘裕第一谋主,谥文宣公。这里所谓建武、永平之风,指东汉光武及明帝以法绳公卿之风也。太元、隆安之俗,指东晋末代孝武帝及安帝君弱国危之况也。文见《宋书》,卷四十二,页136B,开明书局铸版。

[9]参见《韩昌黎集·外集》(台北,河洛图书出版社,1975年3月台景印初版),卷上,页387~389。

[10]详见《宋书·王韶之列传》,卷六十,页165A~165B。

[11]参见《宋书·自序》所录《上宋书表》,卷一〇〇,页247A~247B。

[12]引文见《齐书》该传,卷五十二,页84C。

[13]详参见《梁书·沈约列传》,卷十三,页24B~25C,开明书局铸版。

[14]关于吴均及其修史工作,请参见本书第十一章第一节。

[15]曹叡父魏文帝丕也曾撰《列异传》,下开魏晋以降以纪传史学搜神志怪,开创唐宋传奇一系。但曹叡则是较符合史学正统的方式,用以表彰人物。父子二人著作见《五代史志·经籍二·史·杂传》类(收入《隋书》,卷三十三,台北,宏业书局,1974年7月1日版)。以纪传史学表彰人物,自司马迁《史记》以来即如此,刘向《列女传》《高士传》即承此而创单行传记之风,遂为光武以下所闻风继起。由于东汉国史修撰权中央化,故此类纪传体的人物志著作遂大兴,本书第八章二、三节已论之。

[16]详见《宋书·江夏文献王义恭列传》,卷六十一,页166C~168A。修史时义恭犹未死。

[17]裴松之死于451年,宋孝武修史当在457—464年。松之此论,盖评备、权合力拒操之事也,详见《三国志·鲁肃传》,卷五十四,页1269。

[18]五、六世纪学术分类目录名家王俭(死于489年,齐武帝永明七年)、阮孝绪(死于536年,梁武帝大同二年)皆已将史部独立。但迟至孝绪之《七录》,纪传类——史部——分为十二部,首部“国史部”犹未如《五代史志》般正名为“正史”;然其自撰《正史删繁》,一书,则又以“正史”命名。(参见释道宣撰,《广弘明集》,卷三《七录序》,页7~20;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年10月初版)。萧绎为湘东王时撰《金楼子》(书已佚,今据台北,世界书局影《永乐大典》辑本,1975年7月再版),其中《戒子篇》即倡议读“正史”(卷二,页12B~13A)。

[19]参见本书第十一章第一节。

[20]姚思廉撰梁书吴均本传,谓帝“以其书不实”,均又“支离无对”于刘之遴的数条质询,故焚书免职云(参见《梁书》,卷四十九,页69B),似为据官方所修之史者。刘知幾谓“帝恶其实”,恐得真情(参见《史通通释·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55)。《齐春秋》恐非“不实”而是真实,故为梁武所恶也。否则以此等史才,免职之后,又何须召见而委以更重大的修史之任?

[21]政府一面修前序性的注记,待其陆续完成,即同时陆续修终程性的国史(纪传体),这是东汉以来即已形成的制度。例如,汉明帝一面诏班固、马严等杂定《建武注记》——光武帝之起居注,一面又命班固与陈宗等共成《世祖本纪》——光武帝的国史本记,及其他东汉开国诸载记、列传二十八篇。118年(安帝元初五年)刘毅请为临朝邓太后修《长乐宫注》。两年之后,邓太后随即诏刘珍、刘毅等入东观修中兴以下名臣列士传。显示前序与终程修撰时间或略有先后之分,但几可同时进行,不必中间加入一中介性之修实录工作也。东汉此段修史事实,请详拙著《汉书撰者质疑与试释》(分刊于《华学月刊》一二二、一二三期,1982年2月、3月)。

[22]按:二实录上于贞观十七年。引文据《贞观政要》卷七,页7B~8A。

[23]周兴嗣生平见《梁书》本传,卷四十九,页69A~69B。其所撰《皇帝实录》及《起居注》,皆记梁武帝事,为《五代史志》、两《唐书》经籍艺文志之首部实录,今已不存,内容难详。

[24]《贞观政要·文史篇》载唐太宗于贞观十四年指示房玄龄录进《国史》,俾以为“自修”及“鉴诫”之用。玄龄遂将《高祖实录》及《太宗实录》各十二卷表上之(详见卷七,页8A~9A)。《唐会要·史馆·史馆杂录上》对《文史篇》所载语褚遂良及房玄龄二事,亦有记载(参见卷六十三,页1102~1103)。然在同书《史馆·修国史》部分,则载明上述二实录表上于贞观十七年七月十六日,由玄龄和许敬宗等署衔奏上。许敬宗正是篡改国史的重要人物,李树桐师在其《唐史考辨》(台北,“中华书局”,1965年4月初版)所录诸文中,多已就修改各事一一指出。又,此《太宗实录》下限止贞观十四年,太宗生前即修撰及阅读其本人的实录,其内心对史官的微文褒贬之恐惧,是非常明显的。《太宗实录》之续编,由长孙无忌等于高宗永徽元年修成,断限自贞观十五年至二十三年,亦分为二十卷。前、续二编之修成,均见《修国史》类,卷六十三,页1092~1093。

[25]五胡最早起事者应为巴氐李氏,李氏先称“成”,后称“汉”,有绍续蜀汉之志,此在常璩《华阳国志》述之已审。这是比较上有详细史料可供研述者,稍后刘渊称帝,亦以绍汉自居,其父子皆曾留学东京,深谙汉学者也。即使如张昌,虽为义阳蛮,亦识利用东汉官方谶纬之学,据地劫县吏丘沈为圣人,改丘沈姓名为刘尼,称汉后,造符瑞、服饰如汉故事,此皆《晋书》刘渊父子等人之载记,及昌传均有载述者也。又刘渊复汉事,拙文《从汉匈关系的演变略论刘渊屠各集团复国的问题》颇论之,详见《东吴文史学报》第八号,台北,东吴大学,1990年3月,页47~91。

[26]前赵立国规模参《晋书·刘曜载记》(卷一〇三,页278A~278B),刘聪杀史刘曜续修之事参《史通通释·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58),上注所引拙文亦论之。

[27]参见《晋书·石勒载记上》,卷一〇四,页281C~283B。

[28]石勒兴制度置南都,论三国正统而恐其非正,详见《晋书·石勒载记下》,卷一〇五,页285B、285D。

[29]石勒创立“史学”及诸记、注等事,详见《晋书·石勒载记下》,页283D、284B、285C。

[30]石勒死于333年,内乱,从子石虎称兵崛起,其行事详见《晋书·石季龙(避唐讳而称其字)载记》上及下,苻洪时为其部将,谏语详见《载记上》,卷一〇六,页288B。

[31]按:苻坚乃苻洪之孙,苻雄之子,原姓蒲氏,因谶改姓以应之。其家族兴亡改革,《晋书》载记大体颇详,不赘述;引文见卷一一三,页301B。当时苻坚以文教渐盛、国威远播,大约即因此阅史,而不欲留秽史于后代也。

[32]苻坚于370年灭燕,即收慕容冲姊弟并专宠后宫,长安为此流传其龙阳之谣,详见其《载记下》,《晋书》,卷一一四,页303。

[33]崔鸿《十六国春秋》之迟迟完成表上之,是因等待搜阅诸国史书,“因其旧记,时有增损褒贬”而成。《北魏书·鸿传》及所录《上十六国春秋表》(鸿附见于其伯父《崔光列传》,卷六十七,页154C、154D),以及《史通通释·古今正史篇》(卷十二,页36C)已述之。

[34]萧方等乃湘东王(梁元帝)世子,梁武帝萧衍之孙也,生卒时间约在528—549年,曾注范晔《后汉书》,撰《三十国春秋》,著述时间当与崔鸿约同时,而一在北,一居南也。其事见《梁书·忠壮世子方等列传》,卷四十四,页61C。

[35]王允杀蔡邕是惧其能“正”国史,故自我解释其理由云:“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於后世。方今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无益圣德,复使吾党蒙其讪议!”(详见《后汉书·蔡邕传》,卷六十下,页2006;及《三国志·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卷六,页179~180)此为假借危害国家统治权及声誉,诬史讪谤而杀之者。韦昭不苟同及顺应孙皓要求——要求记苻瑞以明其真命及其父作本纪——而获罪,寻而又因于狱中上《洞纪》一书而益触君怒,终被杀(详见《三国志·韦曜(即昭)传》,卷六十五,页1462~1464),此则为据实直书不肯虚美时君而见杀者也。公师彧原有为刘渊改造历史之嫌,详见拙文《从汉匈关系的演变略论刘渊屠各集团复国的问题》。

[36]事详见《史通通释·古今正史》,卷十二,页358。按:刘知幾叙此事于苻坚焚史之前,盖因燕国本有前、后之分,故合而叙之。前燕本已撰有《起居注》及《燕记》,为苻坚所亡;慕容垂复后燕,再创国史也。其后申秀、范亨各取二燕史合为一史。

[37]赵逸即《史通·古今正史篇》所述之赵思群,本仕后秦姚兴,后为赫连所虏,而仕夏为著作郎,奉命修国史。引文见《魏书》本传,卷五十二,页117C。

[38]赫连勃勃事详见《晋书》本载记,卷一三〇,页331B~332D。

[39]桓温以《晋阳秋》书枋头之败不当,实另有其解释立阳与理由,所谓“枋头诚为失利,何至乃如尊公(指孙盛)所说”是也。他并非焚禁《晋阳秋》之行世,而是谓若不删改,“此史遂行,自是关君门户事”耳。即施加政治压力或暴力要其修改也。至于枋头之败到底应如何解释始合理,此不赘论之。详见《晋书·孙盛列传》,卷八十二,页22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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