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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刘勰与刘知幾的二体论(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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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详见《史通》,卷四,页88。

[64]晋著作郎乐资似承编年复兴潮流,而采《战国策》及《史记》二书,撰为《春秋后传》,续自鲁哀公,以迄于秦二世止,于是自《左传》以至徐广《晋纪》,历代编年国史系列已完备。乐资《晋书》无传,详见《史通·六家·左传家》,卷一,页11。

[66]该书即今《后汉书·代序》。参《后汉书》,页1~2。

[67]此言为魏澹论史所引,参见《隋书·澹传》,卷五十八,页1419。

[68]刘昭为当时大文豪江淹之外弟,《集注后汉书》一百八十卷,世称博悉。他又将司马彪书诸志抽出,补入范书,使之更完美周悉,即今见之版本也。伯父精于注晋,而尤好干宝;侄子博于后汉,而雅推范晔,二体之两宗师,皆为其伯侄二人集注矣。刘昭推崇之言,详见《后汉书》所附《后汉书注补志序》;昭传见《梁书·文学列传》,卷四十九,页68C。

[69]详见《史通·序例》,卷四,页87~88。又:序例关系史著体裁结构之完美性与严密性,可参见檀超、江淹为《南齐书》所立之条例;《南齐书·檀超列传》,卷五十二,页84A。

[70]分别见《史通》,卷四《题目》与《论赞》。

[71]本书第十章第一节论及三君主撰史现象,如宋孝武帝为刘义恭、梁简文帝为昭明太子、梁孝元帝亲撰《孝德传》与《忠臣传》等是也,皆王室偏好国史纪传体者也。

[72]裴子野兼擅古、今二体,其史学成绩详见《梁书》本传,卷三十,页44A、页44B。

[73]“萧方等”,两《唐书·艺文志》误作“萧方”,不知梁元帝诸子以“方”排名也,参见《梁书》,卷四十四《忠壮世子方等列传》。熊襄著作,附见于《南齐书·檀超列传》,卷五十二,页84A。

[74]范晔约于424—445年撰《后汉书》,此前已曾评论古、今二体之优劣,如前文所述。王韶之原为编年名家,为晋史臣,奉敕修国史(宋),即弃编年而用纪传,卒于435年。继承者何承天、裴松之等,皆为纪传体(韶之名著为《晋安帝阳秋》,以此任佐郎,续东晋末期史,有《晋纪》十卷。其事迹参见《宋书》本传,卷六十,页165A、页165B)。谢灵运奉敕修《晋书》在426年,其人乃大文豪,于史学殆无深究,且于433年被杀。他之采用纪传体,殆承范晔之旨,遵王韶之例也。

[75]元帝倡议见其所著《金楼子·戒子篇》(卷二,页12),阮孝绪分类及《正史删繁》,可参见其《七录序》,收入《广弘明集》,卷三,页7上~20下。

[76]详见《魏书·崔光列传》所载崔鸿《上十六国春秋表》,见卷六十七,页154C、页154D。

[77]参见《魏书·邓渊列传》,卷二十四,页66C。

[78]关于崔浩注经修史以致祸,及高允续修情况,可参见《魏书·高允传》,卷四十八,页109C~112C,本书第十章第三节亦颇论之。

[79]有关李彪等议论及北魏当时史坛活动,请参见《魏书》,卷五十七《高佑列传》、卷六十二《李彪列传》,卷六十七《崔光列传》。本书第十章第三节亦颇论及之。

[81]参见《唐会要·史馆上·修国史》显庆元年七月三日条,卷六十三,页1093。

[82]详见《史通》,卷十《辨职》《自叙》及卷二十《忤时》。《自叙》谓退而见志,私撰《史通》云云,然《辨职》末段,直喻欲私修国史。殆知幾本欲退而私修国史,后恐干犯禁例,故改变主意修撰《史通》,以见其志也。

[83]吴兢有“今董狐”之称,恐史德更直于知幾者也,其白衣私修分见于两《唐书》本传及《唐会要·史馆》类。按吴兢二书原即私修,历二十余年未就,后以丁忧居家,请政府资助其完成。玄宗勅就集贤院内修撰。后外放任官,兢将史稿随行。故其书相当于官准私修及在外修史,如班固故事也。

[84]参见《二十二史札记》八朝史至宋始行条,卷九,页123。

[85]国史编年纪事之始,殆当自周厉王“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起。秦自文公始有史,时在周平王时也;且《秦记》迄无编年,则东周之世,某些诸侯国史仍因旧传统而未编年者也。《竹书纪年》记三代皆不编年,编年自晋、魏始。是以疑编年体创行,恐不早至周公,此议可待再有新出土之文籍,始能定论。

[86]详见《史通》卷十四《申左篇》。刘知幾在该篇申《左氏》而贬二传,持论多由史学性质及史料学出发。

[87]《五代史志·经籍志》史部分为十三类,刘知幾论史分为正、杂共十六类(详见卷一《六家》及卷十《杂述》),显然反对其前辈之分类法。刘知幾曾任秘书少监,典掌坟籍,也颇精于校雠目录之学。

[88]按:之元指出记事之史不仅只有《春秋》一种,此即启示刘知幾究溯史学渊源分为六家之关键。自孟子以来即言春秋乃天子之事,孔子为之,故有知我罪我之惧,而之元于此又特指出《春秋》仅是诸侯之史,使其神秘性与权威性降回原貌也。参见《陈书·本传》所载《梁典序》,卷三十四,页45B。

[89]何之元卒于593年(开皇十三年),魏澹则约在此时奉诏重撰《魏书》,引文见《隋书·澹传》,卷五十八,页1419。

[90]崔浩史祸受此批评而生,牟润孙对此曾有评论,参见其《注史斋丛稿·崔浩与其政敌》(香港,新亚研究所,1959年8月,页81~93)。孙、干评论见《晋书》,卷八十二《史臣曰》。

[91]《文心雕龙》(王久烈等译注;台北,天龙出版社,1984年1月再版)《史传篇》,自后半篇论吕太后立纪之事起,除讨论立凡例而引编年史外,主要皆以纪传体为主。

[93]许冠三《刘知幾的实录史学》对此一再提出,尤详见于其第二章。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3年初版。

[94]《史通·申左》,卷十四,页421。

[95]知幾就体裁论易读难读,大体如此,但就其他角度而论者,于此不便多赘。例如,《载言篇》论《左传》“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而《史》《汉》则“令披阅之者,有所慒然”,虽颇涉“传”体之文字结构问题,但大体由方法论上出发,参见卷二,页34。

[96]参见《史通·二体》,卷二,页29。

[97]他论二体各美并行,废一不可,最后声言“异夫令升之言,唯守一家(指《左传》)而已”(见《史通·二体》)。干宝显然曾作此主张,而知幾反对之也。

[98]《史通·六家·史记家》,卷一,页19。

[99]参见《后汉书·班彪列传》,卷四十上,页1324~1325。

[100]详见《史通》卷九《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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