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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意史观对通史形成的影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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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意史观对通史形成的影响

司马迁诚欲究天人之际矣,但又舍弃从灾异学入手研究,则究竟以何术究之?所究的结果又如何?其与通史的创造有何关系?此皆关系新史学的大问题所在。欲了解这些问题,下列的前提实需先做了解。

第一,阴阳五行学说以及儒倡言的政权天授说,在司马迁当时而论,不但既是历史的问题,也是现实的问题,第一流人物如前面所提贾谊诸子对此皆言之凿凿,故他不可能不受时代的影响也。世界的形成与变化,当时认为基于某些客观而永恒的原理以运作,则这些原理的探求,以及它们和人类的关系;或者是否确有这些原理,它们是否确与人类存着某些关系?此亦治史者所不可逃避的课题也。

第二,探究这类问题,灾异学的方法论既不可能成立,则只能从阴阳家的观察阴阳消息最基本的方法——羲和之官的天文学入手,这是司马迁的家学所在,亦可驾轻就熟。另外,天文层次研究之外,孟子所假定的人民行事乃天意表示的人文层次,亦不失为可试之途,且更符合史学的性质。亦即稽天与验古、证今,仍是可行的方向也,只是需基于怀疑、经验、实验之上,以做研究而已。

第三,政权与历史文化的发展,既被视为依循天之规律不断运作,则从人类有证可稽的历史以来,以至司马迁的当世,其发展应是持续的、循环的,可以用作验证这些关系的。以前的历史记载,不过只述数十百年的史实而已,实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是则势须下大魄力,从人类历史文化的开始作研究的起点,此为通史之所由生也。

第四,先有一些理念法则,用以套合于历史的发展,以作玄学式的全体论解释,实为不经不轨之途径,司马迁既知此弊,遂采用实证形式的个体论作出发。每一种事件制度的变化,每一个政权的兴灭,每一个个人的行事,皆尽量作个体研究而解析之,将各个体研究通透,遂亦能进而了解历史的全体。这种观念应是支持司马迁开创本纪、书、表、列传此新体裁,以容纳其个别研究,进而综合此个别研究的原因。否则新史学特色所在之新体裁缘何创始,即不可得而知了。

另外,讨论司马迁这方面的研究,又有两个问题需加注意,此即:自班固以来即谓《史记》有十篇缺佚,仅有录无书。据张晏列举,此十篇中恰好缺了《礼》《乐》《兵》三篇和《日者》《龟策》二列传,此五篇对天人之际的研究实甚重要者也。其次,近代今文经学家和疑古派,皆指责刘歆篡改《左传》及《史记》,以为王莽篡汉的理论铺路。[37]按今本《史记》,确有公元前1世纪以后的人窜入的成分,例如,《司马相如列传·太史公曰》引述扬雄语等是也。因此,引述《史记》诚麻烦之事。今论其事,先从稽天着手。

据《太史公自序》,司马谈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而论阴阳家云:“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司马谈是赞同封禅的人,但也论阴阳家,显然以天文(古代将气象等地文之学亦划入天文)、历法之学作基本,承认自然有其运行的法则——天道之大经,但否定顺昌逆死之说。天之规律和人文变化的关系,他显然本于理性的了解。

作者对天文、历法之学向无深究,然而读《史记》中《历》《天官》《封禅》三书,盖知司马迁有下述的观念:其一,他认为天文有分部,各有所主,而与人间行事息息相关,甚至有必然的关系。他虽然批评许多推究天变的图籍和解说杂碎不可法,但他自己却也进行此方面的推究,自战国以降且言之凿凿矣。根据他的理念,人事的变化乃天文变化——天意变动之象——的反应,“未有不先形见而应随之者”,因而史书所记天变及人事,遂可得而推考。亦即可得而推天变以考行事,考行事以推天变也。[38]

其二,他认为天文与地文是对应的,即“天则有日月,地则有阴阳;天则有五星,地则有五行”。这种关系自初民以来,即为世主“仰则观象於天,俯则法类於地”所发现。[39]日月星辰的变化是时度——历——的变化,阴阳五行是气运——数——的变化,而因于历。自“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以来,尧、舜、禹皆据历数而相禅。历时则数至,历终则数尽。夏、商、周三代各正其历以定朔,是为三正;“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降至战国,“独有邹衍明於五德之传”,发明数的循环。司马迁之意,政权转移、历史推展,实依历与数的交互循环而发生者,所以“王者易姓受命(数至),必慎始初(历始)。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40]元者,始也,天元即天律之始。天之规律,三(正)五(德)相包而循环,此即董仲舒学说的翻版;所不同者,司马迁将之建在天文历法的观察研究之上,以自然法则的形式展开,而不由灾异论入手罢了。

其三,《天官书》开章即以中宫星部述起,谓“天极星(即北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其北斗七星之“斗为帝车,运於中央,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於斗”。书末《太史公曰》则谓水土金木填(土)五星助天行德,为“天之五佐”,而以黑赤白苍(青)黄五帝配之。是则五帝非最尊之帝,五星非最贵之星。据其说,五帝佐承上帝(太一)主宰分部,五星环绕天极而运行罢了。五星依某种力量——相吸或相斥——运行,此天体力学的问题,实即代表五帝佐命太一以相代——相生或相克——的天文反应。《封禅书》追究的,就是上帝与五帝,上帝与人,五帝与人及百神之间诸关系。在这里,司马迁剔破了神仙巫祠的虚妄,方士“采儒术以文之”的诈伪,但对上帝与人关系之建立,五帝与人关系的学说,其可能性均未置疑。

司马迁稽天所得既然如此,因而他肯定了封禅——受命告天——的意义,认为“自古受命帝王,曷尝不封禅?盖有无其应而用事者矣,未有睹符瑞见,而不臻乎泰山者也”。[41]亦即表示历史动力的根源在天意。根据其研究,汉承天命而王,这时天之规律,依三统循环则至于寅,故欲正其统则不能以秦的十月为岁首,而应与夏正同以正月为岁首。这是他参与《太初历》制作,依唐都等天文学家之研究而推得。又依五行循环邹衍的理论,汉之气运为土德,色尚黄,此亦贾谊与公孙臣之说也。无论如何,司马迁根据天文研究将汉之天历定于寅,根据黄龙见的符瑞原理,将天数定于土,固可无疑。公元前104年,武帝据此改易,对司马迁实有极大的鼓舞作用,故《太史公自序》一再提起。

不过,若依三统循环以推天历,夏—殷—周—汉已是一个循环,即寅(正月)—丑(十二月)—子(十一月)—寅是也,如此则置秦之十月于何地?因而他不得不怀疑秦始皇不得封禅之说,谓秦为“无其德而用事者邪?”[42]汉依天历以继周,遂下开汉儒将秦排出正统而为闰的说法。然而,依五行循环,汉以土气胜秦水,故天数为土,实不继周之火,是则此矛盾司马迁无法解决也。复次,五行说本之于邹衍。邹衍依此论帝德,首即谓黄帝以“土气胜”,下来即禹以“木气胜”,汤以“金气胜”,文王以“火气胜”。故汉以土胜,恰亦周而复始也。依此而推,夏禹之前只有一个黄帝,其间更无尧、舜、禹之禅让;而禹实直接黄帝之运,尧与舜皆属于黄帝之土德欤?[43]是则司马迁势所不能避免穷源溯本,必须作通史的研究也。此谓稽天所得,需落实于验古证今,否则必步邹衍空言的后尘。

历史文化的发展,虽说前后有因革,但实际上既有因革者即有不同,所谓“五帝不同乐,三代各异礼”是也,根据上述理论的解释,历史文化的改易,是由于受命的政权不同;政权不同则由于天之规律的运转——时历不同、运数有异之故。因此欲要探究天之运转和印证文化的改易,其关键即在政权的转移,此即历史发展的根本所在,为了推本而记,故司马迁在新体裁中特创“本纪”。《吕氏春秋》分为四时十二纪以记事,《集释》卷十二《序意篇》云:“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史记》十二本纪盖亦本此意,所以《太史公自序》说:“王迹所与,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於兹,著十二本纪。”或怪责《史记》之本纪非尽录帝王者,盖忽略了司马迁此史观之故也。至于八“书”即文化制度所在,他更声言究此以“略协古今之变”,谓“礼乐损益,律历改易,兵权、山川、鬼神,天人之际,承敝通变,作八书”云云。其旨可知。

然则何以自黄帝始?这需从若干方面看:首先,诸子学说多托言黄帝,阴阳家即其中之一。其次,黄帝“法天则地”“考定星历,建立五行”,欲验证五行说,当自黄帝始。[44]而且,先秦诸国史,渊源似乎多可溯祖于黄帝,较有征可稽。《史记》卷一《五帝本纪·太史公曰》,即对史实的可信性提出意见,不必赘言。另外,司马迁记述自黄帝始,实蕴含了他的实证史学精神。例如,他论述社会经济,认为“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记云,故书道唐、虞之际,诗述殷、周之世……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一质一文,终始之变也”。[45]又谓“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俗之渐民久矣”云云。[46]凡此数因,故司马迁遂云:“卒述陶、唐以来,至於麟止,自黄帝始。”如此命辞遣句,其旨可知。

据《五帝本纪》,黄帝崛起于神农氏世衰之时。他“修德振兵,治五气”等,开创其政权。政权的创建,一在修德征伐,为诸侯所尊;二在能治五行、推历数、修封禅等,“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表示黄帝乃顺天(天意和天律)应民而起,是天意、人事一致的情况下创建。“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以章明德。”是则颛顼、喾、尧、舜、禹,皆同出一家族,前三帝相继,后三帝相禅而已。尧、舜、禹禅让说大体本于孟子,皆有荐天受命之说。不过,据司马迁之意,五帝同姓,虽荐天受命,国号改易,但他们继承黄帝土德之数未尝有改,即《太史公自序·五帝本纪子序》所谓“维昔黄帝,法天则地,四圣遵序,各成法度”是也。因此,夏、殷、周、秦本纪,即依邹衍五行说以推,不必说明其政权以何德而王。

需要注意的是,司马迁取五行说,主要在用以解释政权的属性和文化制度的形态。他并非事先已推知运期,以解释政权的兴亡和久暂,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他态度显得甚为谨慎,所以不致流为先设的、机械的命定观。另外,五行之转取决于天意,天意之决定与表示,则因于人民的行事,人民的行事则视天子及其统治阶层的行事而反应。是以司马迁论述历史的发展,不是由先知天意以解释政权,再依据政权的施行以解释人民的活动;而是相反的,他据统治者的行事以了解其对人民所造成的影响,然后再由人民承此影响所产生的行事反应,对政权的兴亡久暂(天意之决定)加以理解及说明。换句话说,他据人文化成的实际情形以论政权,从而进一步推天意。所谓“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者,当即此意。例如,他援引三统说评人文化成对政权的关系说: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周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47]

忠、敬、文与野、鬼、僿也者,人文化成的精神之综合表现而已,是由于统治者及人民的行事而发生者,而政权的兴亡关键在此。是则忠而至野、敬而至鬼、文而至僿,则政权所寄之天命亦以渐去;反之野以变敬、鬼而变文、僿而变忠,则天命即来而政权兴。秦承文致之敝而不变易,反而益加推行酷法统治,故天命寻至而速去。汉则变易,使人民安居,故天命遂在。关于天命所在,司马迁于《史记》卷十六《秦楚之际月表》颇论之:

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於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羽)。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於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

昔虞、夏之兴,积善累功数十年,德洽百姓,摄行政事,考之於天,然后在位。汤、武之王,乃由契、后禝修仁行义十余年,不期而会孟津八百诸侯,犹以为未可,其后乃放弑。秦起襄公……百有余载,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

秦既称帝……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鉏豪杰,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於闾巷,合从讨伐,轶於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故愤发其所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

是则其意盖谓虞、夏、殷、周各长期积德,秦则长期蓄力,人民悦乐及臣服,然后始得天命。三代天命之去以渐,是由于其人文化成的精神出现流弊之故,而汤、武认为夏、殷天命尚未全去,不敢遽加放弑,待桀、纣昏乱暴虐滋甚,“自绝於天”,始敢承天而起。[48]秦得天下,承周文致的大弊而更益以刑法,使人民雠怨,是天命遽去的原因,运短祚暂即为此。项羽亦以虐戾,[49]故天命不在斯。汉除秦苛法,与民休息,“使人不倦”,故虽无土亦能受命而帝也。

由此可知,司马迁因欲探究天意——包括意志及规律——以研求历史的动力和永恒的真理,遂假借实际的历史发展入手作研究,而不从虚构空言的思辨,又因为了考察全部的天意问题,遂下大魄力以从事通史的研究。他做形上探究的途径不是由上而下,而是由下而上,因而特重人文的总体发展,创立“书”“传”等体例以容纳其个体各别研究的成果,目的在透过此而进窥各政权实际行事的效果反应,据此考论而了解政权的兴衰实际情况之下,遂得以窥见数千年政权转移的脉络,以验证天意所在及其运行,创立“本纪”以究明此天人之际。因此,司马迁所开创的通史体新史学,实由形上的玄学探求出发,亦不免带有此类色彩。但他特重的基本层次不在此,而在人类的经验行事,所以新史学的特色仍不失其人文的、经验的和实证的,甚至“表”“书”“列传”之部分,神秘的玄学色彩多被洗净。[50]较诸邹、董二子之虚妄,汉代许多经师的怪诞,司马迁及其新史学显然极为突出,如迷雾中之明灯也。《史记》虽记述历史上不少的灾异、图谶、候纬、占卜诸事,但多为传述当时有此现象的记载和说法,如始皇获“亡秦者胡”、刘邦斩白蛇等,皆不能代表司马迁信此为真,只能表示他知道有此事而已。刘知幾论之云:

……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夫推命而论兴灭,委运而忘褒贬,以之垂诫,不其惑乎?自兹以后,作者著述,往往而然……可谓与子长同病者也。[51]

知幾确能指出国史毛病之然者,但未知其所以然者也。他生长于公元8世纪,灾异图谶之学已大衰,目睹武则天伪造符谶的妄诈,故申此论耶?未知他若生于司马迁之世,是否犹有此见也?又《史记》载此类事,岂皆尽信之耶?评史而不能知人,知人而不能论世,缺乏历史同情与想象,戛戛乎难矣哉。要之,同为探究天人之际,司马迁却于经、子之学外,别辟一新学而为之,着眼于古今之变,入手于论考行事、稽其因果关系之理,此乃史学所以能自具特色以成立,为中国学术发展史的关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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