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藩关系原理的近代认识(第2页)
这种情况至少到19世纪中期才有所改变。1860年到中国的朝鲜冬至正使申锡愚就结识了翰林院编修沈秉成。次年正月中旬,沈秉成在其寓所八咏楼宴请朝鲜友人,冬至正使申锡愚和副使徐衡淳、书状官赵云周三名使臣都参加了。翰林院检讨董文焕也因参加这次聚会而结识了申锡愚,后来申锡愚等人又通过董文焕结识了不少中国士大夫,并作有《日下交流记》。1864年,徐衡淳又以谢恩正使再次来到北京,董文焕、沈秉成和兵部主事王轩等人又同其诗酒唱和。
1861年朴珪寿以问安副使到北京后,也与董文焕、沈秉成、王轩,以及兵部郎中黄云鹄、刑部主事冯志沂等人交往密切,在回国之后仍有书信往来。朴珪寿在给沈秉成的信中特意说明:“仍念吾东人士,有日下交游,归时两相援据者,辄曰人臣无外交,以不敢频频往复为义理,次最可笑。所谓外交者,岂人臣相交之谓耶?礼经本文无有是说。若如彼说,则是仲尼不当与遽瑗通使也,叔向、子产、晏平仲皆不当与季札交也,岂有是哉?设或列国士大夫有是说也,岂可比援于天下一家,四海会同之世哉?愿兄无或为是说所惑,每因风便,惠我德音,如何如何?”[22]
朴珪寿不仅认为人臣无外交于经无据,而且认为所谓外交应该是国与国层次的,而不是指人臣之间的私下交往。然而事实上,朝鲜使臣与中国官员的交往已开始不限于私人交往的层次。1866年朝鲜冬至使李兴敏结识了礼部尚书万青藜,第二年即托朝鲜时宪书赍咨官给万青藜带来书信,说明丙寅洋扰情形,其内容与朝鲜国王请礼部转奏的咨文大体相同。万青藜也觉得李兴敏此举开了新例,所以将这封私信也一同交到军机处,后来礼部又将此信附在礼部给朝鲜国王的咨文后面,以致朝鲜国王在呈谢恩表文的同时,对李兴敏私自致函万青藜也不得不作出解释,称:“究问于李兴敏,则以为项充年贡使臣,例得接见于礼部,厚被眷恤,因时宪书赍咨使略修候问一函,以伸海外慕向之心。时值洋舶来扰,本国多事,另陈形实,即由于中外无间之情义,岂意至登折奏,已经乙览,不胜惶恐,待罪云矣。窃惟礼部大人之据实折奏,亶出于仰体字小之圣恩,况兹原信之留中,尤蒙宠渥之迥殊,而小邦陪臣之遥陈私书于皇朝大人,终涉屑越,故谕之以皇朝曲庇之泽,责之以信函僭率之失,已施兴敏谴罢之典,烦乞礼部大人终始垂惠,随事开导,俾小邦君臣含恩戴德,永保藩职,不胜幸甚。》L23]
虽然,后来朴珪寿再给万青藜写信时,万青藜并没有这样处理,大概已视为常例。1872年,朴珪寿以进贺兼谢恩使第二次到中国,结识了万青藜,两人甚至结为兄弟。1874年,朴珪寿在给万青藜的信中不仅谈到当时朝日关系,而且希望万青藜从中周旋,由中国政府根据中日条约向日本驻华公使提出抗议,阻止日本侵略朝鲜。1241也许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变化,1875年李裕元以奏请使出使中国时,才会主动通过游智开与李鸿章通信,从而演变成一个非正式外交渠道。权赫秀教授甚至推断,李裕元这样做可能由于他出国前已经从朝鲜国王那里接受了设法与李鸿章建立私人联系渠道的秘密使命。1251其实,从李兴敏到朴珪寿的发展过程来看,即使没有朝鲜国王的命令,李裕元做出这样的举动也不足为奇。朴珪寿第二次到中国时,即为了了解西洋情况,主动去拜访刚从西洋回国的崇厚而不遇,结识了其兄崇实。在读了吴大激送给他的《曾文正文钞》之后,朴珪寿“景仰钦服,恨不得及门于在世之日,以尽天下之观也”。又说:“却恨生并一世,拘于疆域,不能亲亲此杰巨人,此为何如者乎?”26可以想见,如果曾国藩还在世,朴珪寿有机会也会设法与其联络的。尽管如此,这毕竟是非正式的私人书信往来,所以当总理衙门也打算利用李鸿章与李裕元的书信往来劝说朝鲜与西洋各国缔约通商时,仍在奏折中称:“在该督必不肯轻与藩服使臣往来通问,而大局所关,亦当权衡轻重…。
由上可见,人臣无外交并不排斥宗藩体制藩属国之间的来往,是以朝鲜可以将其古代外交理解为事大交邻体制,而所谓人臣无外交,则多用于天子之臣与陪臣私下交往的层面,所以郑玄注释说:“私觌,是外交也。”即使在这一层面上,这一观念到19世纪也逐渐有所突破。
三人臣无外交与内政外交自主的矛盾
正因为宗藩体制并不排斥藩属国的外交,所以当近代日本要求与朝鲜缔结条约,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书契问题,朝鲜并没有以人臣无外交为由来加以拒绝,这也是朝鲜后来与日本签订平等条约的原因。当日本在《江华岛条约》中写明朝鲜为自主之邦,可以与日本平等相交时,正符合朝鲜对交邻体制的想象,反而比幕府时代常常将朝鲜通信使视为朝贡使要好得多。条约签订之后,金绮秀作为修信使出使日本,也仍遵守过去通信使的传统仪节,并援引人臣无外交之义来拒绝日本方面的新增仪节的要求。当时日本外务省官员森山茂对金绮秀说:“我国国法,各国使行之来,必历谒八省卿。卿若不见,只呈名帖而归,礼也。”森山茂要求金绮秀在向日本天皇行礼之后也这样做,金绮秀以过去朝鲜通信使无此礼而拒绝。森山茂强调这是各国通行之规例,而且过去朝鲜通信使也有见日本阁老之礼,而金绮秀认为通信使见阁老不过朋友寻访,属于私人性质,不足为例。又说:“且鄙国,罗丽以来事大交邻,皆有已例,只干本事,不敢有私交例也。至于近年,年使之至北京也,只干事于礼部一处,礼毕而归,未尝历谒各部各省,已例昭然。今此之行,奉我主上之命,直诣贵外务省,谢春间之礼,以修旧信而已,未闻有他省历谒之命,则擅行他礼,鄙人之所不敢也。”[281几经争辩,最后日本方面不得不放弃这一要求。但是朝鲜并不愿意以交邻体制来理解朝鲜与西方各国的关系。当宗藩体制之外的西方国家来要求与朝鲜缔约通商时,朝鲜则有时又以人臣无外交为借口加以拒绝。
而同一时期在中国,总理衙门面对西洋各国和日本要求中国劝解朝鲜与其缔约通商的要求,则皆以朝鲜虽为中国藩属,内政外交向来自主为借口加以拒绝。同治年间,当英、法、美等国驻华公使照会总理衙门,要求中国干涉各该国与朝鲜的关系时,总理衙门常拿朝鲜虽为中国属邦,内政外交自主来搪塞。同治五年(1866)法国提出要求时,总理衙门回答说,朝鲜虽系中国之属国,向只遵奉,岁时朝贡,一切内政外交向来自主,非中国所能勉强。1291到同治七年(1868)美国要求中国协助调查舍曼将军号事件时,总理衙门仍说:“缘朝鲜虽系臣服中国,其本处一切政教禁令,概由该国自行专主,中国向不与闻,贵大臣想亦鉴及于此也。”1301从同治九年(1870)到同治十年,美国公使镂斐迪为能与朝鲜签订通商航海条约,先后多次请总理衙门代递信函,总理衙门始终以朝鲜内政外交自主为由加以拒绝,并明确表示美国欲与朝鲜缔约,也应当由朝鲜自行主持,中国未便代为过问。131直到1875年云扬号事件发生之后,总理衙门依然对日本人说:“朝鲜虽隶中国藩服,其本处一切政教禁令,向由该国自行专主,中国从不与闻。今日本国欲与朝鲜修好,亦当由朝鲜自行主持。”1321因此日本公使森有礼在照会中称:“据贵王大臣云,朝鲜虽曰属国,地固不隶中国,以故中国曾无干预内政,其与外国交涉,亦听彼国自主,不可相强等语。由是观之,朝鲜是一独立之国,而贵国谓之属国者,徒空名耳。”1331如此,则否认中国有权援引中日条约中有关双方所属邦土不得相互侵犯的约定。总理衙门虽然申明朝鲜为中国属邦,受中日修好条约保护,但是并没有主持朝鲜与日本议约,这对中朝宗藩体制带来很大冲击。
总理衙门虽然在回复各国的照会中这样说,而事实上并没有袖手旁观。同治五年(1866)即奏请通过礼部将法国将出兵朝鲜的消息通报给朝鲜,以便朝鲜有所防备。同治七年(1868)美国提出类似要求时,总理衙门更通过礼部将美国照会原文转给了朝鲜,让朝鲜自行措置。同治九年(1871),当美国公使镂斐迪声称将带军舰前往朝鲜,要求与朝鲜缔结条约时,总理衙门也不得不暗中通过礼部代镂斐迪转递他要求与朝鲜议约的信函,因为总理衙门也意识到,这时候再一味推脱,则朝鲜未知来由,反而误事,殊非关切属国之道。341这说明在外来压力下,总理衙门并没有将藩属国内政外交自主视为宗藩体制中必须遵守的原则。清朝礼部意识到这种变化的意义,所以在答应总理衙门的要求的同时,又上奏说:“再臣部于朝贡各邦,向皆按例咨行,从无转递书函情事,良以体统所系,不得不恪守旧章。此次美国封函一件,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准由臣部转递朝鲜,自是一时权宜之计,故臣部未敢拘泥。第恐各外国纷纷援照申请,将来必有窒碍难行之处,应请嗣后如有各国书函,臣部仍遵旧例,不为代递,以全体制。》[35]
然而时代变化亦非礼部所能阻挡,因为在列强环视的状况下,中国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对于朝鲜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曾纪泽早已看出来各国不愿意承认宗藩关系的实效性,其实都是为了吞并这些藩属国,“西洋各大国近者专以侵夺中华属国为事,而以非真属国为词”,如果中国这时仍不出面主持藩属国的内政外交,固守原来的做法,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因为藩属国一旦陷入危机,中国又不能坐视不管,所以“揆之事势,可谓千古之至难者也”。[36]
礼部的保守态度反而使后来中朝关系在礼部所管宗藩关系之外,另外形成了总理衙门、北洋大臣与朝鲜的另一更接近近代外交关系的渠道。从中国的角度,对朝鲜关系也是朝贡体制和准近代外交体制并存的“两截体制”。1871年,针对日本日益暴露的侵略朝鲜野心,中国于《中日修好条规》中加入“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37的内容,“隐为朝鲜等国预留地步”[38I,表明清政府开释将所剩不多的藩属国纳入试图保护的领土范围。
总理衙门关于朝鲜内政外交自主的答复,不过是一个便宜的借口,但是也等于承认宗藩关系有名无实,所以法国公使在1866年遭到拒绝后当即声明,以后法国与朝鲜发生武装冲突,中国不得过问。1391法国人虽然这样说,仍不能无视中国与朝鲜的特殊关系,所以当法国真的出兵朝鲜之前,仍于同治五年(1866)六月初五日通知中国。[401不过他们始终不愿承认宗藩关系的有效性。同治十年(1871)正月美国公使镂斐迪请总理衙门代递书函时,亦只是说:“本大臣知中国与朝鲜数百年之交好,可以音问相通。”41既承认了中国与朝鲜的特殊关系,又回避了宗藩关系的有效性。
作为宗藩体制下的藩属国朝鲜,对于明清以来于事实上形成的宗藩交往惯例的变化也持欢迎态度。同治五年(1866)丙寅洋扰发生后,朝鲜即于这年的冬至使加谢恩使名义,带来咨文三件,别录一件,说明洋扰情形,对清朝通过礼部咨照朝鲜一事表示感谢,并请清朝继续帮助劝说各国不要强迫朝鲜与之缔约通商。[421朝鲜的请求只能由总理衙门来办理,礼部遂将朝鲜谢恩表抄送总理衙门,总理衙门日益卷入中国与朝鲜的宗藩关系,中朝关系开始突破原来的格局,而朝鲜对于这种变化是持欢迎态度的。当时朝鲜国王在咨文中说:“凡系洋夷之通商、传教、赔偿诸事,小邦之民情国势虽几年受困于洋夷,断不可行矣。小邦有事,辄蒙皇朝之曲赐矜恤。兹庸备事由,谨具覆陈,烦乞礼部深轸小邦情实,转达天听,随机指谕,俾底安靖,庸究终始之惠,千万幸甚!”1431同治七年(1868)七月初六日,朝鲜国王特遣咨奏官李建异,又遣赍咨官庆锡到中国,说明洋扰情形。[441当1871年美国军舰到了朝鲜,朝鲜不仅将礼部代递照会一事告诉了美国人,而且美国人“殆若不知有美国照会礼部行咨之事”感到奇怪,希望总理衙门“作何办理,明谕开释,勿复纷纭”。1451朝鲜在这样做时,并不觉得于其内政外交自主有何损害,当1876年日本在《江华岛条约》中写明朝鲜为自主之邦时,朝鲜也没有觉得与对中国事大关系有何冲突。
当中国意识到《江华岛条约》对中朝宗藩关系的损害之后,要想在朝鲜与各国条约中添加承认朝鲜为中国属邦的内容已非易事。李鸿章和总理衙门担心,如果中国命令朝鲜与西洋各国缔约通商,朝鲜转生疑虑,各国也会唯中国是问,而且朝鲜此前与日本签订《江华岛条约》时中国并未派员主持,其条约中亦无奉中国政府命字样,今若在朝鲜与西洋各国议约时主张必奉中国政府之命,则即使朝鲜肯接受,西洋各国也未必肯接受,而如果中国“听朝鲜自行缔约,他国皆认其自主,而中国之属邦忽去其名”。1461最后李鸿章只希望在朝美条约中添入承认朝鲜为中国属邦的内容,最终亦为美国所拒绝,只能以朝鲜致美国照会的形式加以声明。
在这前后,中国从多方面作这种努力。如果列强承认中朝宗藩关系的实效性,自然也就承认了中国有主持朝鲜外交的权利。1880年年初,当曾纪泽将总理衙门通过礼部劝说朝鲜释放了法国传教士崔镇胜(ViarieDeguette)的情况通报给法国和罗马教廷时,也乘机说明:“高丽为中国属邦,令之行而禁之止,足以见圣朝怀柔之德,即可以杜绝他国觊觎之心,异日不致复有琉球之事。”[4711884年,马建常从朝鲜回国后,也建议李鸿章和清政府“应早决定政策,或听其自主,中国脱离关系,或实行干涉,派干练钦差大臣,率兵前往,作有力的指导,高丽始有挽救的希望”L48I。1886年,曾纪泽又发表了英文文章《中国先睡后醒论》,也认为中国应该明确申明有统属属邦之权,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任由藩国私自专主,中国应设法加以保护,将侵略属国视为对中国的侵略。[491
当时一部朝鲜士大夫也认为朝鲜应该在外交上接受中国的帮助。
金允植也承认,如果固守数百年相守之事大典礼,朝鲜强调自身的自主,则中国对于朝鲜的内治外交不便干涉,“而我国素昧交际,若无清国劝助,则必随事失误。故中东两国须加意亲密,随机暗帮,如一室无间,则亦可以御外人之侮,此亲清之利也”。1501对于李鸿章主张在朝美条约第一款声明朝鲜为中国属邦,他也完全接受。他说:“惟敝邦在中国为属国,在各国为自主,名正言顺,事理两便,条约中此一款添入以为极好。”然而金允植仍是从传统宗藩体制上来解释属邦的地位的。他虽然认为朝鲜应该在外交上应该接受中国的帮助,但是仍希望维护朝鲜对于其他各国的自主地位,他对李鸿章所说的在朝美条约第一款声明朝鲜为中国属邦也是这样理解的,以为如此则“不触失权之忌,不背事大之义,可谓两得”。所以,金允植接受中国干涉朝鲜外交是有程度限制的,不能妨害朝鲜的自主国家形象和国际地位,而他承认朝鲜为中国属邦,接受中国帮助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中国保护朝鲜的责任,所以他在给朝鲜国王高宗的报告中也说:“我国之为中国属邦,天下之所公知也。常患中国无着实担当之意,以若我国之孤弱之势,若无大邦之作保,则实难特立。”
1889年12月,李鸿章在驳朝鲜金明圭呈片中说明:“朝鲜虽与各国订约,仍是中朝属邦,其与各国交际,冒称自主,是中朝宽容之大度。”1521然而,既然让朝鲜与其他各国平等缔约,则朝鲜在国际法上就是独立自主国家,既为独立自主国家,则声明朝鲜为中国属邦的意义也就非常有限了。在朝美条约签订后,朝鲜虽然声明“朝鲜素为中国属邦,而内治外交均由大朝鲜国君主自主”,但是对以后的朝鲜对外关系和中朝关系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影响力。事实说明,马建忠试图通过朝鲜照会“宽假以自主之名,实申明其属邦之实”1531的做法全系枉然。朝贡体制与万国公法在本质上是相互冲突,将朝贡体制纳入万国公法的努力是徒劳的,反而会对朝贡体制带来更大的伤害。
朝贡体制不能与万国公法融合,只能两者并存,即出现了俞吉溶所谓的“两截体制”。这样的两截体制注定是不稳定的,事实上清政府也不断强化对朝鲜内政外交的干涉,韩国学者将清政府的这些努力概括为属邦化政策,言下之意是连朝鲜的属邦地位也不承认了。这种认识大概延续了俞吉溶《西游见闻》中阐述的观点,而俞吉溶本人在1888年起草《再答清使照会》中也承认:“本邦于中国,固有不同等体例,而向于各国有同等体例,故于各国结同等约,行同等礼。”
清政府或李鸿章的属邦化政策,不仅没有起到彻底稳定宗藩体制的作用,反而越来越遭到其他国家和朝鲜士大夫的批评。早在1884年甲申政变时,金玉均等即将废除朝贡虚礼作为政纲之一,1551主张向中国派遣全权大使,建立平等关系。1561金玉均有这种想法,也是出于功利的考虑,从琉球、缅甸、安南被侵占的事实怀疑中国保护朝鲜的能力,所以转而依靠日本,157并不是从宗藩体制本身出来来考虑这个问题的。后来金玉均又认识到日本也靠不住,1886年转而致函李鸿章,希望中国联合各国使朝鲜成为中立国。58这时期俞吉溶也提倡中立论,使中国由宗主国变为盟主国,也是从中国力量强弱的角度来考虑的。[591到1888年朝贡体制与条约体制之间的矛盾因朝鲜派遣驻外公使而尖锐化以后,德尼在上海出版《清韩论》,俞吉溶也从这时才开始援用西方国际法来论述赠贡国与属国的区别,强调朝鲜的自主权。对于德尼等人的意图,李鸿章也很清楚。1889年李鸿章在给总理衙门的公函中说:“中韩交涉事件攸关国体大局,德尼等皆欲朝鲜自主,不认属邦,美使复从旁附和,动与袁道为难,是以怂恿其外部多方刁诘。》[60]
最终中国在《马关条约》第一款承认朝鲜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家,但是宗藩体制也彻底崩溃了。对于朝鲜摆托宗藩体制之束缚,获得完全独立自主的地位,开化派以为可以一洗清强迫朝鲜对其事大的南汉下城之耻,引以为大功,而柳麟锡这样的保守儒学者则认为不仅不能为功,反而为其大罪,对朝鲜来说乃大不幸,反而为此忧心忡忡,夜不能寐。61当朝鲜沦为日本的保护国之后,1906年柳麟锡在给金时善等人的信中说:“由是而驯致今日大祸,仇夷夺国,乱贼予国,宗社即将邱墟,而国求为夷狄不得,生灵即将鱼肉而人求为禽兽不得,于是开化辈所谓富强安固者?”L621
四结语
传统宗藩体制虽有约定俗成之典礼,但是对于宗主国与藩属国的权利义务并无明文规定,无论是人臣无外交,还是藩属国内政外交自主,都是一种便宜的借口,并没有得到理论阐释和法律规定,并不是朝贡体制中必须遵守的原则。这种带有相当模糊性的朝贡体制虽然在过去运行良好,但是到了近代,面对列强侵夺,反而中国和藩属国皆陷入越来越被动的地位,最终使宗藩体制在不作根本改变下与近代条约制度并存的努力也以失败而告终。
尽管如此,邵循正仍强调宗藩体制自有其法律习惯与基本精神,而近些年不少学者对宗藩体制原理作了更深入的探讨。张启雄以多篇论文阐述了他所理解的中华世界秩序原理,概括为“以不治治之论”,其与西方《万国公法》所强调的“实效管辖领有论”相比,自有其存在意义,并在近代也表现出相当的韧性,对构建未来的世界秩序也许同样有参加价值。1631其实韩国儒学者柳麟锡当时就认为对朝鲜来说,万国公法体制并不比宗藩体制更好。对朝鲜国内崇尚开化,慕向日本的风气批评说:“最所慨者,吾国本礼义也,孰谓悦开化若是甚也。
(作者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