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劝学与筹款(第1页)
第二节劝学与筹款
一、劝学所与州县基础教育
学部章程规定,劝学所的职能主要是劝学、兴学、筹款、开风气四个方面,但这都是章程中的规定,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是:劝学所究竟是怎样履行这些职能的?实际上,各地劝学所成立之时,乡村社会对新学堂不仅不了解,还有一种本能的对立:“目下学堂所以不能遍立,学生所以不能加多之故,其原因在于乡愚无知。一谓学堂为从洋教,一谓学堂为破纲常,一谓学堂无科第功名,种种谣言,所以各处办学欲由公款拨一学费而不从,欲由公所借一校舍而辄阻,既成立各学堂,学生亦遂以日少一日。”[35]在这种情况下,要按学部要求,很快建立起一个基础教育体系,其困难可想而知。
清末州县的学校有三种类型:官立(全部官款办学)、公立(地方筹集资金办学)、私立(个人出资办学)。一般官立学堂集中在城镇,各学区所办者多为公立学堂。劝学所“兴学”的主要办法是划分区域。之所以要划分学区,按学部的说法,是因为“东西各国兴学成规,莫不分析学区,俾地方自筹经费,自行举办。事以分而易举,故能逐渐普及,教育盛兴”[36]。划分学区有利于筹款办学。从划分区域而言,部颁章程确定了以三四千家为一区,“因所辖地方之广狭酌定”的基本原则,但由于中国各地情况很不相同,在划分区域上有各自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河南郏县劝学所于1907年年初成立,将城乡各保划定区域,全境共分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各区之中又分六个至八个小区,全县共计36区。各大区各设一总劝学员,小区各设一劝学员。[37]直隶深州是将州内划分为中、南、东、西、北五区,每区有劝学员一人。[38]山西徐沟县则将东西两属划为八区,劝学所“为全境学务之总”,“总核各区之事务”,每区设一劝学员,由总董开单,县令札委。[39]在江苏宝山县,风气开通较早,1903年以后学堂已增至36所,于是依据原来的14厂划分为14学区,每区或八九图,或数十图不等,每区除原有厂董外,另设学董一人或二人担任兴学筹款之责。劝学所成立后,复将原14学区组成四个联区,每联区又分三至四个学区,每联区置劝学员一人。[40]
学区划定后,各区劝学员周历各乡村,婉言善导。河南郏县劝学所特制定《劝学浅说》,针对乡民的各种疑虑,用白话予以解答。比如将高等小学堂解释为旧之书院,由各保出资财捐设的学堂如同旧之私塾,就地筹款及由闲款改设的学堂如同旧之义塾。学校体操即古者六艺射御遗意,并称学堂读书仍会以六经四书为主,旁及子史;蒙学、初等学堂毕业后入高等小学堂,毕业即旧之秀才;说明停科举后舍学堂无进身之阶。[41]这些劝说将学堂与旧之书院、私塾等比附,目的是打消人们的疑虑,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直隶深州直隶州劝学员劝学情况很有典型性。光绪三十二年四月(1906年5月),新任知州胡宾周到任,下车伊始,就要求各村遍立初等小学,限一个月报齐,但各乡多观望不前。知州又要求各村八月初一一律开学,除派劝学员下乡劝导外,还抽调了师范速成毕业生90名、传习师范生40余名一同前往。劝学员分投各区,挨次抽查。每至一村,竭力苦劝,几有哑不能言者。到八月末,已成立者方达到十之六七。[42]
学部章程强调各属地方一律设立宣讲所,由劝学所总董延访师范毕业生或与师范生有同等学力者为宣讲员,或由地方小学教员担任。吉林制定劝学宣讲试办章程,省设劝学宣讲总公所,每学区设立宣讲所,宣讲员由总公所罗致热心人士申请提学使委派。[43]而在江苏宝山县,是于劝学所内设讲习部,推举宣讲员实行宣讲,并先从各区市镇入手,再推广至乡村,每学区每月宣讲一次。宣讲时由学董招人听讲。[44]在湖北黄陂县,省视学在考察中发现,该县宣讲所的运作还算正常,“听讲者下午及夜间人数颇多,可望日趋发达”[45]。但同时省视学也发现,就全省而言,各州县已设之宣讲所大半有名无实,讲员多不称职,用费多则百贯,少则亦六七十贯,“实属虚糜”[46]。
劝学所是一邑学务的总汇之处。江苏宝山县规定劝学员每月之末星期日至劝学所会集一次,商订改良各事。[47]报载浙江宁波府奉化县劝学所开会提议事件有:请中学堂董事公推明年监督;提议作新女校如何筹办;劝学所教育会分设问题;是否增加租价为婴堂设幼稚园保姆院经费;各乡名实不符之学堂如何整顿、私塾如何改良、陋劣之蒙馆如何淘汰;各乡村董如何筹款以补助学堂;学堂教科书价目太贵,应否筹款补贴;庙产办学;转请地方官督催各乡将迎神赛会演戏等款提充本地办学经费。[48]可见,办学兴学和筹款是劝学所讨论的两大主要问题。事实上,劝学所的这种定期会议也会出于各种原因流于形式。在浙江象山,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遵定章设立劝学所,并定每月定期会议,然由于经费无著,每次与会者甚少。[49]
劝学所成立后,在兴学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如前面提到的直隶深州直隶州,经过劝学员的努力,三个月内共办起初等小学堂136处,学生4100多名。[50]阜城县令马丙炎曾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游历日本,有感于日本富强深得学校之功,热心办学。在他的支持下,劝学所将全县划分四个学区,定每区立初等小学堂20处,还设一初级师范,招收正课60名,附课10名;一传习科,三个月毕业,以为教员之准备。[51]据广东提学司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的教育统计,此时该省已有中学堂27所,学生3058人;高等小学堂136所,学生7973人;两等小学堂538所,学生27246人;初等小学堂705所,学生25796人。[52]以下是湖北提学司对全省1903—1908年中小学、蒙养院等学堂的统计:
表2。1湖北1903—1908年中小学堂及蒙养院统计
表中统计数字包括省城,但大多数学堂当在各府厅州县。不可否认,这些数字包含很多浮夸成分,但也可以看出州县学堂发展的大致趋势。1906年之后,是各类中学、小学的发展时期,这与劝学所的设立及其劝导兴学有很大的关系。就湖北而言,官立学校在中小学中占主导地位,但在办学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提学使要求从宣统三年(1911年)起,所有官办初等学生不足40名或办理无效者,即改为公立学堂,由地方筹集款项办学。[53]
实际上,由于各地风气不同,不少民众对学校并不积极;也由于各地经费并不宽裕,教员准备不足,各地学校处于屡兴屡废的状态。山西徐沟县劝学所成立时,有官立、公立、私立学堂8处,每处学额多则40人,少则20人,合计入学授业者不过300人。“以言推广则财力不继,以言整顿则模范空存,乡村市镇既乏担任经费之人,儿童父兄复昧义务教育之旨。”[54]一些学校已处于难以为继的状态。1908年直隶沙河县虽报告设初等小学70余处,然劝学所总董调查后发现,合格者实属寥寥,经费皆东拉西扯,无的款可靠,故一值旱潦,纷纷解散。就教员而言,该县初等小学教员多为耆老儒类,鄙视新学,即便有劝学员加以开导,但冲突之事时有发生。[55]新城县四乡初等小学禀明立案的有五六十处,但一年以后多属有名无实,各学堂人数一二名、三五名不等,多者亦不过十余名;教员虽在教授,但管理一仍故旧,只有重新整顿、合并办学。[56]就是办学数量较多的湖北,进入宣统年,也不断归并学堂。如黄陂县原有东西南北四路官立高等小学堂,宣统二年(1910年)省视学调查时发现,各学堂原设学额60人,现在均未达到人数,故合并成一所。[57]省视学对黄州府及各属州县的考察中也发现,“现办初等可观者固多,而有教员无学生者有之,有学生无教员者有之,甚至教员学生俱无者亦有之。不惟虚耗公款,实属贻误学务”[58]。
劝学所不仅要劝办学校,还有对已办学校的管理之责,包括调查学舍、调查儿童之数、分派教员、核定课程、核定考试办法、订购分发教材等。关于这些职责,蔡东洲等在《清代南部县衙档案研究》第三编第二章中有详细介绍,此处不再赘述。[59]这里补充江苏宝山劝学所的两则史料,以便具体了解劝学所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
史料一:致广福学堂教员左华宝、左华街两君函:
径启者,初十日吴君士翅自贵学堂调查学务归,述及贵学堂课程一切尚称合法,学生二十九人亦不为少。惟据述午后一点十分钟应上习字课,而华街先生一点三刻许尚未到校,如此则非特对于学生失课程表之信用,且教员未到校则学生不免在校外喧哗,更易遭社会之评论。且云华街先生授习字课,只高坐教桌,以圈点数字了事。鄙意似当巡视各生运笔之合法与否,随手纠正之。凡此皆于学校之发达及学生之进步甚有关系,希斟酌而改良之。[60]
史料二:会同考试县属高等小学毕业办法
一、遵部定毕业考试章程,由地方官学务官教育会人员莅堂考试。
一、命题以所授主要各学科课本为限,计分经学、历史、地理、理科、算学五科。经学试经义一题,历史、地理、理科、算学,每科试条对二题。经义拟请地方官命题,各条由学务官及教育会正副会长拟定。
一、经义最优者得二十分,历史等四科最优者每条各得十分,五科共合一百分,与学期积考分平均数相加,再平均计算,以平均数之多寡分别毕业等第。
一、初十日会考罗杨公立两等小学堂;十二日会考县立高等小学堂;十五日会考吴淞公立两等小学堂。每日均自上午八点钟至下午五点钟止。
一、试卷均由会考毕业人员公同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