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资政院决议速开国会(第2页)
牟琳讲道:“开国会之利益,是经过几次代表上书,并各报馆鼓吹,都已透彻说明,本议员不必再说。但照现在时事而论,我们与国会有最重之关系,请稍为表明。现在最重要的是财政问题,国家存亡,就在财政。譬如现在度支部每年预算款项,就差到五千万,此项最重大的款将从何处凑集?势不能不取之于民。现今计议加税,人民多起反对,此项加税何以如此之难?人民以为国家的用款,我们都不知悉,不能将人民脂膏饱其私囊,所以人民有不肯纳租税,遂起而反对。即如试办印花税,亦难举行。不能举行,国家就差了几千万,毕竟从何处支拨?我中国事情,现在都要赶紧去办,因没有款项,所以不能举办,有许多事情都搁起来不办,总是无这个国会的原故。现在我们务须将这个国会的问题速为议决,议决之后,我们人民才能负担租税,国家就可以生存,此个国会不独于人民有利益,于政府亦有利益。从本议员观之,外国与中国情形不同,外国情形,内阁与国会冲突之时,第一次国会可以解散,第二次内阁必须解职。而我们中国情形,政府与督抚、各部大臣立于同等之地位,与各国地方长官归中央政府管辖者不同,就是内阁大臣与国会冲突至于辞职,此非人民所得参与,则移内阁大臣作各省督抚,于内阁大臣亦毫无所损。政府苟明此理,亦断无反对之理。故速开国会一事,上自政府,下至人民,都要全体赞成。国会早开一日,国家早强一日,本议员不胜盼祷之至。”
沈家本道:“于议员邦华,请发言。”
于邦华上台说:“国会问题,从前几次陈请书言之已详,本议员不必再述。今日本议员对于众议员、军机大臣、各部行政大臣、政府特派员,先行叩一个头。当今时局正在危急存亡,今日同堂研究,可先把一切自私自利心肠一齐抹去。”
台下倏地响起如雷似的掌声。
静待掌声停息,他接着说:“本议员亦不能挂念本院几百元公费。”
台下又是一阵掌声。
他又继续往下讲:“中国时局日变,前半年一种模样,后半年又是一种模样,请问诸君:除却开国会以外,还有何项方法可以救亡?国会譬如人心,人心若死,手足安能灵便?现今各省咨议局与督抚冲突事件,不能说是民气嚣张,而归咎于各省咨议局。实缘议决之事,各省督抚不去执行,所办之事又不能洽于民心,心之不平,其气益不可遏。然亦不能归咎于各省督抚,我国行政机关有种种牵掣,况近日民间搜刮殆尽,财政无着,又有中央集权之说,使督抚愈不能办事,是以对于议决之事,往往不能执行,甘受人民唾骂,则督抚自有督抚难处。然则,过在中央各部大臣乎?其实亦不尽然。盖中央亦无统一机关,各部各自为谋,此部有钱,或用不得宜,彼部钱无,则事不能办,彼此各不相顾,以致事出两歧,种种困难因之而生,凡此皆系国会未开之故。本议员无他意见,甚愿军机大臣、各部院行政大臣、政府特派员及本院议员赞成速开国会。”
陶熔不等沈家本指名,即在席位站起,大声说道:“本议员对于今日此事,无他议论,惟觉欢喜无量。凡事无论如何,必有反对者,独独今日发言表意,无一反对之人,此可见一般之心理。盖全国上下,无不愿速开国会,且不但中国如此,即海外诸友邦,亦甚望我国为完全立宪国。若无国会,何得谓之完全立宪?现在既无反对,已表示全体一致之可决,请议长即行宣布表决,毋庸讨论。”
沈家本宣布:“现在讨论已毕,按照议事细则第七十六条,议长认为重要事项,得不用起立法,以记名或无记名法表决。”
于邦华起立问道:“请问议长,此事全体既已赞成,何必再用票决?”
沈家本回答:“此事重大,不能不用他法表决。”
罗杰接言:“凡议会表决,起立之时恐有疑义,今既全体起立,有何疑义?既无疑义,何用投票表决?”
于邦华又言:“现在并无异议,以起立表决为是。”
沈家本坚持:“似宜用记名表决法。”
各议员齐声大呼:“议长为何坚持不用起立表决法?”
籍忠寅说:“暂用起立表决,议长如有疑义,再用票决。”
陶峻喊道:“按议事细则第七十五条,有赞成者起立。”
沈家本见全体一致,不再坚持,说:“全体意见如此,拟即用起立表决。”接着道:“如有赞成请开国会者,起立。”
出席会议的议员无论民选、钦选,全体应声矗立。接着鼓掌如雷,声震屋瓦。
请愿代表见此,不觉脱口大呼:“中国万岁!”
钦选议员汪荣宝高呼:
“大清帝国万岁!”
“大清帝国皇帝陛下万岁!”
“大清帝国立宪政体万岁!”
全体议员也跟着高呼。于是万岁声、欢呼声、鼓掌声融成一片。坐在旁听席上的外国人士也情不自禁,跟着鼓掌,长达十几分钟之久。
自资政院开议以来,这是最为有声有色的一幕,议员们个个兴高采烈,精神奋发。
会场渐趋平静,钦选议员沈林一说道:“赞成之后,必有一进行的手续。资政院与国会不同是两种,第一层选举,第二层是根据宪法。现在我国宪法未有发表,本院互选议员是间接选举,与国会议员不同。国会既已表决,但年限宜速不宜迟,如果即刻开国会,不能无宪法,总宜先请早颁宪法为妙。”
议员为他鼓掌。
他接着又说:“国会若无宪法之根据,亦是无效力,此是上奏折辞之方法。”
籍忠寅马上发言:“方才沈议员的意思,一在欲讨论年限迟速,一在欲请速颁宪法。本议员意思,此次具奏,只请速开,至于年限,应请旨裁夺。又,今日议决者系国会问题,尚未讲到宪法,国会问题既已表决,即请议长具奏,其宪法问题可另作一次研究。抑本议员更有所申明者,陈请说帖内有‘请代奏’字样,系错误。资政院是议决机关,不能代奏,须请议长据院章所规定,特为具奏,此系在法理上解释。以实事言之,若仅代奏,即是本院不负责任,则不能得朝廷之信用,故须定案,方有效力。”
汪荣宝也说:“本院全体将陈请速开国会一案通过,应作为本院具奏案,由议长、副议长具奏。”
各议员遂请议长指定请速开国会奏稿起草员。
汪荣宝又道:“请议长仿照上次陈谢折稿之例,就议员中指定六人为起草员。”
大家鼓掌。
沈家本略微沉思,宣布:“本议长委托起草员六人,恭拟具奏请速开国会折起草员,赵议员炳麟,陈议员宝琛,孟议员昭常,汪议员荣宝,许议员鼎霖,雷议员奋。”
场内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
掌声过后,许鼎霖说:“今日宣布表决,全体赞成速开国会,无不欢声雷动,想政府一定欢迎,皇上及摄政王一定许可。但许可之后,必须预备办法。明日借财政学堂开一全院研究会,大家无论有何项事情,都望拨冗于一点钟准到,研究一个办法,务请各抒所见,以谋将来地位。”
刘春霖接着发言说:“今天因为速开国会一事,全体赞成,无一反对者,真可为中国前途贺。本议员以为,人人希望国会者,盖因资政院章程规则多与国会不合。然细看院章,亦有合于国会之处,其相合者,本院不可不以全力保守之。国会之期限至早当是明年,而今年之资政院要当就其相合处,实力作成国会之基础。国会之完全与否,固在章程规则之所定,然亦视议员之能力何如。即如今年资政院开会以来,所议皆一枝一节之事,惟有今天所议速开国会,算是一件要紧之事。要知还有一件最要之事尚未提出,最要者何?就是预算案。预算可以察看一国大政之方针,若预算不交,而仅议零星末节,即终年开会,于国计亦无所补救。按资政院章程第十五条,预算案应由政府先期编制具奏,请旨于开院之时交议,此正院章合于国会之处。今隔二十日尚未交出,这便是资政院不能保守章程之过,应请议长用正式公文催政府早为交出。”
沈家本说:“且看明日,如果不交出,可以催问。散会。”[77]
代表团立即致电各省咨议局及各团体,请吁求本省督抚代奏速开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