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和农业政策 巩固专制(第2页)
更何况1719年政府颁布法令,规定农奴和地主农民的法律地位平等,这就大大降低了地主农民的地位,因为在此之前,农奴的地位接近于奴隶,地主农民的地位与自由农民相近。但后来,彼得一世为了“国家利益”,用新法[3]和“人头税”将可能获得自由的农民、流浪汉也永久地变成了农奴,农奴也开始缴纳国家的赋税,把独院农民[4]都变成了国有农民,要他们缴纳国有农民所需缴纳的人头税。各类农民地位逐渐被同化为农奴。同时,俄国农民逐渐分化为宫廷农民、国家农民、地主农民、教会农民等,其实就是让统治阶级瓜分劳动力,各自分到农民,不让他们逃跑。
虽然彼得一世并没有直接颁布法令明确规定地主对其占有的农民具有哪些权力,但实际上地主对农奴的权力都是约定俗成的,只有一部分得到了政府以单独的法令确认。怕激起农民的不满只是一方面,其实政府压根儿不想断掉自己随意打农奴们主意的后路。因此,直到农奴制快要被废除的1832年,《俄罗斯帝国法律汇编》才首次承认了地主和农奴的关系。总之,彼得一世扩大和加强了农民对地主的奴化关系,使得农民更加依附他们的主人而不是土地。彼得一世时期开始实行身份证制度,没有行政机关经村社同意后颁发的身份证,农民甚至不能到距离自己居住地30里以外的地方。农民想要到离村不到10里的小集市上也要申请。甚至农奴出行要有甲长陪同,以防止农民私自做买卖,在饭馆酒铺吃吃喝喝,把钱花在个人消费而不是增加地主的收入上,如有违反会受到惩罚。
地主对农民剥削的加重不仅在俄罗斯民族居住地区是如此,在乌克兰及波罗的海新并入的土地上也是如此。在农民奴化程度加深的同时,贵族的土地不断增加,并且获得了大量农户。因此,几乎是与俄国的进步势头逆向而行的现象在彼得一世改革期间也在发生,那就是俄国的农奴经济在不断扩大。
三、管教农业发展
尽管对农民的束缚进一步加深,但是在地主的命令下,人口从稠密的中部和北部地区向南部空闲地合法移民的情况一直没有中断。地主们主动向边远地区开垦荒地,扩大耕地的现象不仅在南方有,在俄罗斯中部地区、边区也存在。然而这一开发的过程发展得并不平衡。在国家的中部地区和南方进展较快,而在西北和西方进展稍微慢些。在乌克兰、西伯利亚和伏尔加河流域各族居住的地方,均可见到扩大耕地的现象。这与1700年前,新土地的开垦集中在俄国欧洲部分的情况很不同,这主要是受到了北方战争的影响。与此同时,不仅贵族领地的耕地在扩大,教会领地也在扩大。1699年农民播种面积为3200俄亩[5],到1722年则扩大到4258俄亩。
在俄国南部,由于该地区正处于开垦新土地的过程中,除实行三区轮作的耕地之外,休闲地是普遍现象。伐林耕作制主要盛行于国家的北方县份。在阿尔扎马斯、下哥罗德和奔萨等县的多林地带,以及在莫斯科县西部和林木丰富的卡申县,还存在着休闲地和林垦地。在俄国西北部,在一些老耕作区(在诺夫哥罗德、维亚济马、斯摩棱斯克诸县),也有休闲地和林垦地。这是因为在北方战争头10年内,由于军事行动,西北地区比别的地区遭受了更大的灾害。在乌克兰,自古以来就有三区轮作制。在乌拉尔地区和西西伯利亚,在17世纪到18世纪初,农业耕作就其形式而言,接近俄国中部地区的农业。
有数据显示,对空闲地的开垦兴起于18世纪20年代,这一时期很多空闲地都被转列为耕地、刈草地和新的村庄。
俄罗斯的耕作习俗即三区轮作制,在17、18世纪正缓慢地向远东扩展。有资料显示,在东西伯利亚,从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基本的大田作业制是二段轮种制,只是在个别作业区出现了三区轮作交替耕作的萌芽。在俄罗斯耕作法的直接影响下,西伯利亚的一些土著居民开始展开农业耕作。政府机关对于一些土著民族,如布里亚特人,同对待俄罗斯移民一样,凡从事农业耕种的皆给予种子和农具方面的帮助。到18世纪初,这些民族的一些人已经被列为从事农业耕作的农民。从事游牧的巴什基尔人则比伏尔加河流域其他民族转向农业耕作晚一些。
在整个彼得一世在位期间,俄国土地上基本的粮食作物种类变化不大,最常见的作物是黑麦和燕麦。除黑麦和燕麦之外,播种面积比较大的是大麦、小麦、荞麦、豌豆和黍子。从18世纪20年代起,俄国中部地区小麦播种面积扩大了,荞麦的播种面积缩小了,但小麦播种总面积尚未超过荞麦。在经济作物中,广泛种植的是亚麻,还有苎麻,特别是在国家的北部和西北部的一些地区,这些作物久负盛名。彼得一世统治时期还开始播种饲草,首先是在休闲地上播种箭筈豌豆,从18世纪之初起,在大乌斯秋格地区,还播种梯牧草。然而作物种类的多样性主要属于地主耕地,农民耕地的作物种类要贫乏得多,农民广泛种植的只有豌豆。
彼得一世对农业生产的关心也体现了一种“家长式”的作风:事无巨细,频频使用强制手段。彼得一世认为管教农民就应该像管教“无知的小孩子”一样,从生产作业到精神需求,从生到死都要管。彼得一世颁布了不少这类命令,从穿什么衣服到用什么布料、皮革用什么工艺、收庄稼用什么刀、房子怎么盖都有规定。这些规定有些只从“国家需要”出发却没有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及农民利益,导致一些政策最终难以为继。例如,1715年全国各地教堂曾多次公布沙皇的一项旨令,规定农民必须纺织国外顾客大量需要的宽幅麻布,不得再织窄幅麻布。显然许多地方的农民无法完成更新织机这个前提,而且普通农舍也放不下宽大的织机,加上窄幅麻布在国内市场仍有需求,这项硬性规定最终名存实亡。1721年,政府下令用大镰刀和耙取代小镰刀收割庄稼,实际上当时用大镰刀收割已经是普遍现象。
有些命令本身是有益的,但却没有得到很好地推行。例如,1700年西伯利亚衙门为了提高粮食产量,曾多次指示地方行政当局给田地施厩肥,因为当地原始的耕作方式令本就缺乏肥力的土地更加贫瘠,已经长不出粮食,但是本地居民对施肥一事并不习惯。于是这些貌似有益的法令也只能湮没在那些数量繁多的、只不过是在浪费民力的农业政策之中。
彼得一世当然也清楚,“国家利益”使得农民承担了比过去更多的“义务”和税赋。因此,他曾考虑颁发《爱惜耕者令》。这道诏令里提到,农民是“国家的动脉,正像通过动脉滋养人体一样,国家也需要靠耕者来滋养,因此应当爱惜他们,勿使他们劳累过度,而应保护他们免受各种非难和破产,特别是公务人员应当善待他们”。但就是这种明显以保护农民纳税和承担兵役能力为最终目的的“虚情假意”也没能公布出来。再有就是,沙皇曾经试图阻止买卖农奴,但他清楚这种情况在现行制度下难以避免,于是要求贵族和地主们进行买卖的时候至少不要将农奴家庭拆散。这些“爱惜”农民的思想存在,多少反映出牺牲农民是彼得一世无奈的选择。
由于彼得一世的命令,农民也开始学习种植经济作物。1715年政府还下令“发展”亚麻业和大麻业并扩大亚麻和苎麻的播种面积,而过去不种植这类作物的省份,政府则要求教会农民们种植。这些经济作物也大量用来向国外出口。此外,烟草种植也开始发展,特别是在乌克兰和伏尔加河下游地区。18世纪20年代初,一些加工烟草的手工工场开始出现。养蚕业也取得了成就,政府在1700年颁布命令扩大桑园规模,甚至规定凡砍伐桑树者要处以死刑。政府为了鼓励养蚕,还把官地分配给私人。1720年,第一座丝织工厂开始兴建。1724年,政府还专门从意大利聘请来一些养蚕缫丝的专业技师来提高俄国的养蚕业水平。
在农副业上,国家大力发展养羊业,竭力用原产原料供应制呢工业以保障军装自给。因为当时俄国还没有细毛羊,不得不使用进口毛,价格非常昂贵。于是国家耗费大量资金开办养羊场。1724年专门曾颁布命令,要在“气候适宜于繁殖绵羊和出产优质羊毛”的省份兴办养羊场。为了改善绵羊品种,政府从西里西亚购进西里西亚细毛绵羊,从西班牙购进美利奴细毛绵羊,散发了关于绵羊的饲养、治疗、剪毛和繁殖的专门“规则”。不仅如此,政府还亲自组织养羊场,并将一部分转交给私人经营,这种转交有时甚至是强制性的,1722年为此专门颁布的一条诏令就是如此,其中还责令贵族地主精心照料绵羊,否则严惩不贷。1726年,仅在乌克兰一地,养羊场就有13万只绵羊。
为了保障军队供应,国家也发展养马业。1720年,政府就曾专门下令在阿斯特拉罕设立养马场。另外,在彼得一世时期,养蜂业也取得了进展,无论在地主经济,还是在农民经济中,饲养野蜂都很盛行。最大的养蜂场有100~150个蜂箱。养蜂业的产品,在国内和国外市场上销路都很好。1717—1720年,从阿尔汉格尔斯克港和圣彼得堡港出口的蜂蜡就超过29843普特。
在17世纪,还没有林业管理和林业组织,而彼得大帝为了造船、开凿运河等项目,不得不开始着手将一部分森林资源管控起来。1703年开始要求编造森林清册,同时禁止砍伐木质坚硬的树木,大量私伐造船木材将被处以死刑。受国家保护的自然禁区设立了起来,以管控造船用的和向外出售的木材。1719年,海军委员会开始接管森林,设立一些森林管理区,在一些地区还设立了林务官。虽然这些命令执行情况不佳,然而功绩在于提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森林财富的任务。
总体来说,在彼得一世统治时期,俄国的农业耕作制度没有产生重大的技术革新。俄国的主要产粮区中,占统治地位的仍是三区轮作制,在林区和森林草原区,盛行的是伐林耕作制,在草原地区盛行的是休闲地制。田地收获量是耕作技术水平的标志,虽然在彼得一世时代曾经推广过经过改良的收割庄稼的方法,但有数据显示,俄国此时的收成仍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准。例如,1719年图拉县的黑麦收获量约为种子的2。2倍,燕麦收获量为种子的1。7倍,大麦为2。6倍,荞麦为1。2倍。
自然灾害和不利的气候条件,是造成歉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北方,春播作物时常遭受到夏季冷雨和晨寒的危害。在最北部的农业地带,据统计,每10年中就有3年歉收,3年中等收成,只有4年是好收成。在彼得一世统治时期,1704—1706年,农业就因受灾而令收成受到影响,1722年和1723年这两个荒年,灾情尤为严重。在歉收的1723年,粮价比20年代末高出一倍。为了解决农业歉收等问题,政府还专门在税务委员会下设立了监督耕田的专门的办事处。
随着殖民化进程的推进,黑土地带和非黑土地带之间经济上的差别越来越明显。黑土地带人们主要从事农业,其特点是劳役地租制经济有所扩大;非黑土地带以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为特点,逐渐成为农产品不能自给自足的地区,而在组织农奴制经济方面,则实行代役租制。
在这个时期,个别农业地区初步进行了专业化生产,畜牧业地区和技术作物地区得到发展。正规军和海军的建立、大规模的建筑工程、大型工业的兴起,提高了对农业原料和粮食的需求,从而加速了农业中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过程。部分地主生产农产品是为了运往市场出售,由于这个缘故,领主们不断扩大耕地,开垦新的土地。彼得一世实行人头税改革之后,进一步刺激了耕地的开垦。因为过去的税法(田亩税和户头税)往往跟田亩数量有关,这使得土地所有者不得不去尽量减少需要纳税的耕地,或者将注意力集中在合并户头上,没有人去扩大耕地面积。而实行人头税之后,减少纳税耕地的行为便没有必要,农民无论耕种2俄亩还是4俄亩,都缴纳一样的税,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土地的开垦。
另外需要提及的是,认为彼得一世执政时期国家遭到巨大破坏,许多地方变得荒无人烟的论点遭到不少学者的驳斥。这些学者指出,18世纪头10年俄国居民的确有所减少,但是在彼得一世执政的最后10年得到了弥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农业经济的缓慢恢复。
总之,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奴制的广泛存在,耕作技术和农业工具的普遍落后,田地的稳产和高产自然无从保证。在彼得一世统治时期,乃至整个18世纪上半叶,农业收成不高、歉收是常见现象,基本上中常年景和歉收年交替出现。可以说,农业在彼得一世改革时期没有取得什么明显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