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页)
当然这只是对于上述优秀学者著作的“偷工减料”的误读,以及对这段历史浮光掠影的快餐消费。德里达在生命尽头提醒我们,幽灵般的过去会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回归,不停地挑战“现在”确定性和连续性。事实上,笔者不看重中美诗学交流的连续,不相信这种交流过程中具有某种支配性规律或者受到某种宏观理论的左右。笔者甚至连“交流”这个词都用得相当勉强,因为“交流”的前提是有两个或者数个清晰明确的实体发生一接一受的动作。笔者选择用相当部分的注意力去关注汉诗以及汉字作为事物,在美国诗学平台上的出现和存活,并试图提供多个通道,让读者可以进入并且退出这关键的一百年。
第一种路径是,汉诗在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第一次进入美国,是异乡情调,是另一种诗学可能,是美国西进运动的终极结果。当时美国诗人即便对中国诗歌有相当喜好,但对中国仍相当陌生,并且这种文化的隔阂被有意或者无意地保持。原作者的不在场和不可知,译文和原作者的隔断间接推动了新批评。第二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禅”“道”思想在西方流行,美国诗人看见的是一种迥然有异于西方的生活方式和观世处世态度,是“冷战”东西方对立时期用来解构和挑战现代主义的利器。第三次是中国改革开放渐有成果之后。随着中国世界经济发展,两国世界人民之间交流日益频繁。通过学汉语懂中文,美国诗人看见了作为世界文学一部分的中国古诗,是全球化大背景下吸引新目光和亟待诠释的人类共同财富。未见之前皆陌生,相见之后方恨晚。“看见”触发了这一百年的巨变。
萨义德曾经说过“东方并非西方的交谈对象,而是沉默的他者”。因此第二种可能的路径是听觉渠道。庞德翻译《神州集》之时,地名和人名乃是日语。同一时代的真正汉诗以及他们的中国作者却被禁闭在美国东西海岸的离岛上,真正变成沉默的他者。威廉斯、斯蒂文斯在冥想深处听雪听水,史耐德法号听风,他的确也是如此实践的,石江山发明汉声诗学,英文和中文神奇地混杂在一起,用汉字之声表达英文之意,可以看作汉字诗学的“相变”。费诺罗萨关于汉字有些离奇的想法,在同样离奇的汉声诗学中果然获得最为接近自然的无尽嵌套和能量,也最为接近帕斯·奥克塔维奥(PazOctavio)设想的世界文学交响乐。
第三种路径是跟随汉诗英译的脚步,感受汉诗作为他者是如何被美国诗人的想象所建立、变造、加工以及“虐待”的。从洛威尔的腹语发声开始,美国诗人一直试图来到异国时空,变为不可能的异国他者,将这些他者身体上产生的欲望变为自己的另一种身份存在。王红公居然把自己完成汉诗英译叫作“自我表达”,并且在晚年变成一个东方女性诗人。而费诺罗萨对于东西方**的观点揭示出现代主义对于他者的召唤挪用背后的性冲动。同时,卜弼德(PeterB)对于王维一首小诗火力全开的翻译,紧紧地抱住汉诗原文,拒绝让其退出。“他者里的缺乏”被强制扭曲成“他者里的过剩”,如此极端的翻译通过对原文的反复拷问,希望原文最终能够像译文一样拥有欢爽。
第四种路径是爱默生、费诺罗萨、庞德、史耐德和勃莱五人依次传承的美国超验主义。就在波士顿的一片小树林中,爱默生依靠零星的印度哲学知识,出人意料地接近了佛教的核心概念——空观,破除我见、我相和我执。和晚辈费诺罗萨一样,展现出美国学者采炼外来元素、建构自身思想体系的惊人消化能力。庞德晚年神游丽江,在纳西山水之间退出神州,经验清零,重拾青年时代对于万物有灵的超验倾向。史耐德则一直专注美国诗歌的地方特质,思考诗歌如何“落地”,向美国读者介绍寒山和拾得两位中国先哲,将两位中国先哲带到现代美国社会,借助寒山的存在表达美国特色的荒野理想和超验。勃莱则通过他的深层意象,在静谧的短暂瞬间和自己相遇,一直与世界保持和谐。
如果把中美诗歌相互遭遇这一百年比成一座山岳的话,以上种种只是一些可能的游览线路图,供读者参考,既方便他们领略山中风光,也提醒他们行走于某条特定路径遭遇眼前风景时不要错过“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其他风景。不同线路彼此叠加交错,对立冲突,构成一张庞大而富有攻击性的网络。如同几家彼此协作又相互竞争的旅游公司,试图让读者登上他们各自的观光车。因此从本体论上来说,笔者尽量不让写作被单一的理论模式或者认识平台所局限,对“眼前景”不追求它是什么,而用“怎么是”的句型向其发问,并提供机会,让读者自己探路,另外开辟新的观景路线。此山本不是主题公园,并没有总体设计思路或者宏大叙事动力在背后作支撑,缺乏管理和巡山工作人员,山体也不拥有平滑、连续和确定的存在。相反,山中四处或明或暗地出现许多地缝、坍塌、洞穴、激流、雾瘴、小桃源等未知、惊奇和空白。游客稍不留神,便容易跌入自我想象的幻境或者眼睁睁地看着完整齐备的主体性被山中的不可抗力撕裂。洛威尔眼中流出的大米,王红公身体里的他异性,幼年的史耐德站在西雅图博物馆看到“为之心驰神迷”的中国山水画,暮年的威廉斯将保罗·瑞普(PaulReps)的禅画诗放在自己的书架上,勃莱在美国中西部碰见中国前辈,吉福德用英文写就的汉诗给王维回信,石江山嘹亮地提醒,“曝栎思塞臆螣萼甘”。
中美诗学间多条行走路径的存在一方面暗示此项工作永远需要重访和补充,以便迎接每一个旅游季节,满足每一位游览者的观光需求。另外也对身负导游任务的研究者提出巨大挑战。为了行文方便,让论述看上去有些条理,笔者选择一种折中路线,以汉诗在英文中的存活程度和姿态为尺度,从发明式的翻译,到成为中国诗人,再到对汉诗的后现代消费,将这一百年划分成有一定年代重叠的三个区间。第一区间主要关注的诗人是庞德和洛威尔;第二区间是威廉斯、斯蒂文斯、王红公以及史耐德;第三区间集中精力写晚年庞德、勃莱以及石江山,中间时而穿插另外一些具有某种代表性的人物。笔者无意将此书写成一部大而全的字典式作品,只希望能够对于看见然后“成为”的过程,以及那些表层之下的过渡、跳跃、省略、删减、臆想、戏仿、混杂、变异和失踪的关系,提供某些理解和记录,方便将来的学者继续研究中国古诗在20世纪美国诗学建构中的作用。
本书研究的范围限定在从1900年到当代(2010年)一个多世纪以来的美国诗人,不涉及在美国用中文写诗的中国人,如纽约埃利斯岛(EllisIsland)和旧金山天使岛(AngelIsland)上华人移民的作品,也不涉及在美国用英文写诗的中国华裔诗人,如梁志英(RussellLeong)、麦芒等。唯有例外是稍微考察了姚强(JohnYau)的几首作品。
[1]Parini&Millier,1993。
[2]Beach,2003,p。7。
[3]Bryant,1889,pp。34-35。
[4]Whitman,1891。
[5]鲁迅《坟·摩罗诗力说》第一节。上下文是“始宗主裴伦,终以摩迦(匈加利)文士”。一般说来,拜伦作为浪漫主义诗歌代表的文学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但许多作品阴郁苦闷的事实也让司汤达认为拜伦“根本不是浪漫主义者的领袖”。见司汤达,2006,p。48。区鉷认为司汤达如此看待异国文学乃是法国新古典主义的本土意识使然。见区鉷,1994,p。114。
[6]Bryant,1889,p。157。
[7]Pound,1915b,p。228。
[8]Fletcher,1945,pp。150-152。
[9]Goldie,2001,p。39。
[10]赵毅衡,2003,pp。275-277。
[11]Eliot,1997,p。33。
[12]James,2010,p。4。
[13]蒋向艳,2009。
[14]Holmes,1952,p。10,22。
[15]Lucas,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