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下篇 档案与历史研究(第2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四、保甲与户口清查

上文提到,乾隆五年(1740)皇帝谕令各省督抚每年十一月必须缮写黄册,向户部汇报全省民数与谷数,从此各保甲登录簿上的丁口数就成为官方的人口数字。其实,这并非乾隆皇帝的原始构想。乾隆五年(1740)十一月,乾隆皇帝有鉴于各省督抚虽仍奉行五年编审一次丁口的规定,但仅仅是“循职式之旧”,因而谕令户部研议办法,要求各督抚“将各府州县户口减增、仓谷存用,一一详悉具折奏闻”,供其“朝夕披览,心知其数,则小民平日所以生养,及水旱凶饥,可以通计熟筹,而为之备”。[27]户部研拟的意见是:令各督抚“将各府州县人丁按户清查,及户内大小各口一并造报”[28]。可是这个“按户清查”的办法立即遭到反对。在大学士九卿会议上,御史苏霖渤奏称:

户部议行岁查民数一事,止可验生息之蕃,难据作施行之用。盖向例五年编审,只系按户定丁,其借粜散赈,皆临时清查,无从据此民数办理。且小民散处乡僻,若令赴署听点,则民不能堪;若官自下乡查验,则官不能堪,仍不过委之吏胥而已。况商旅往来莫定,流民工役聚散不常,以及番界苗疆,多未便清查之处。请降旨即行停止。……查各省户口殷繁,若每岁清查,诚多纷扰,应俟辛酉年编审后,户口业有成数,令各省督抚于每岁仲冬,除去流寓人等,及蕃苗处所,将该省户口总数与谷数,一并造报,毋庸逐户挨查。[29]

这一段文字透露出并非所有官员都认同乾隆皇帝以清查户口作为订定施政方针的根据的想法,他们有其现实的考虑。首先,五年一次的人丁编审只是按户定丁,与顺治五年(1648)初定时要求挨甲挨里逐户清点造送人丁数的办法已有相当的距离。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官员或民众都无法承担下乡查验或赴署听点所带来的负担。乾隆皇帝虽然有意掌握全国的人口数,以订定治国方针,但仍无法超越当时主客观环境的限制,而不得不同意九卿会议的建议,率由旧章,仍旧仰赖保甲来清点户口。

清代设立保甲,原则上是无论城乡,每十户立一牌头,每十牌立一甲长,每十甲立一保长;每户给一用印门牌,上面书写该户姓名、丁数、年齿、生业,如有死亡、迁移及外来人口,随时呈报。这样的保甲制度虽然与户籍登录制度有类似之处,但它毕竟还是以维持地方治安为首要考虑的一个机制[30],以它来清查户口当然有些限制,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漏报问题。探讨这个问题可以分成两个方面来看:一是制度方面,一是人为方面。就制度而言,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更定保甲之法,对顺天府五城及直省各州县所属村庄、绅衿之家、旗民杂处村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行商坐贾、盐场灶户、矿场丁户、山居棚民、沿海商渔船、苗疆寄籍内地久经编入保甲者、云南夷民杂处者、外省入川民人、甘肃番地户民、四川改土归流番寨、寺观僧道、外来流丐等保甲的编查都做了具体规范。[31]从这些规范中我们看到,清政府对于往来无定的商贾、山居垦荒的棚民、居无定所的盐矿厂工人及移民等不易编成保甲的人都责成相关的客长、地主、厂员、灶户、田主编查。其中直接与四川有关的就有两项——外省移民入川与番寨的改土归流。这些人无法直接被纳入保甲体系,而需仰赖保甲体制外人员的督查。[32]在地方行政效率低下时,这些人往往成为户口清点的盲点,因而无法被计入应有的户口数内。这就涉及我们要讨论的第二点,人为的因素。

乾隆皇帝虽然对于吏治问题非常注意,但仍无法有效阻止官员的舞弊与玩忽职守。例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三月四川省叙州府雷波卫守备金王谟奉文清查保甲,卫属汉夷居民八百五十户每户领门牌一张,索银五分。其中二分作为“书办纸笔费用”,“其余三分送给参备(金王谟)作心红费”,金王谟因此收受九成市平银二十三两四分。[33]每户收贿三分,八百五十户应实收银二十五两五分,显然有七户人家未按其要求纳银。这七户人家很可能就因此未入保甲的底簿内,成了隐匿人口。此外,地方督抚的态度及胥吏的办事效率应该也是导致人口数字低报的最主要原因。否则乾隆皇帝也不会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也就是颁定以保甲清查户口谕令的十七年后,再度提醒各省督抚必须实力奉行保甲之法,“不得仍前玩视”,并要求提出各地方如何编查及考核责成的办法。[34]如果不是督抚的轻忽及胥吏的懈怠,上文所提乾隆四十年(1775)湖北孝感等十九州县卫受赈人数超过总人数的事件就不可能发生了。因此,我们可以说,清代民数册上人口数字的正确与否,实取决于地方保甲登录底簿上户口数字的正确与否,而保甲登录底簿上丁口数字的正确与否,又取决于地方官员与胥吏的行政效率。换而言之,保甲制度的限制与行政体系的惰性说明了乾隆四十年(1775)以前四川省户口数之所以偏低的原因。

如果以上的推论可以成立,则一旦环境改变,上述造成四川户口数偏低的两个因素,反而成为促成乾隆六十年(1795)人口异常增长的原因。为了能正确显示几个关键时刻,如乾隆四十一年(1776)、四十九年(1784)及六十年(1795)人口数异常增长的幅度,我们将表1中部分人口数不详的年份,如乾隆三十六年至三十九年(1771—1774)、四十九年(1784)与五十年(1785)等利用推估的方式将其补实。如表1所示,在乾隆四十年(1775),即乾隆皇帝下令严查保甲以后,四川省的人口增长有两个高峰。乾隆四十一年(1776)是其一。在短短的一年间,四川的人口从三百万左右剧增至七百七十余万,增长率高达150%。毫无疑问,如此高的增长率并非自然增长或大量移民所造成,而是朝廷整顿保甲与地方行政绩效提高的结果。在乾隆皇帝的关切与督抚的督促下,地方官员自然不敢怠慢,一些从前隐匿的人口这时自然浮现。

第二个异常高峰出现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以后[35],而于六十年(1795)达到最高点。如表4所见,乾隆五十四年(1789)以后四川省的人口增长率都超过了人口学者认可的2%,甚至有高达3。9%与4。3%的。导致这个现象产生的可能原因有二。第一个因素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保甲登录办法的改变。据光绪朝《清会典事例》卷158载:“四十九年议准,各州县编查保甲,即注明每户口数,每年造册送臬司查核。”[36]显然,在乾隆四十九年(1784)以前,虽然乾隆皇帝早已一再要求地方官员实力奉行以保甲查报户口数的政策,但地方上依然故我,遵循旧章,每户仍以丁数登录门牌。其实,有迹象显示,在当时很多人,包括政府官员,对于以丁数或口数登录保甲底簿并未十分在意。例如,直隶总督方观承(1698—1768)上奏简要叙述保甲制运行的方式时,所用的词句就是“给用印门牌,开写本户姓名口数”[37],而非户部议定的“每户由该地方官岁给门牌,书写家长姓名,附注丁男名数”[38]。口数与丁数虽仅有一字之别,但对清查户口的影响却很重大。如果地方官员在每年汇报人口数字时未能注意到这项分别,每户妇女与孩童的口数势必漏列,从而影响到全部人口数目的正确。上文提到,何炳棣认为乾隆四十四年(1779)以后的人口数比较正确,因为地方保甲需要时间调适。可是,如果从乾隆四十九年(1784)的这道谕旨来看,清代的人口数应以乾隆四十九年(1784)以后的调查所得更为正确,而乾隆五十四年(1789)以后人口的异常增长自然也可以归诸是项政策改变的结果。

第二个影响乾隆五十四年(1789)以后人口增长率偏高的因素是当时四川省的社会情势。移民虽然为四川带来了丰沛的人力资源,但同时也引进了一批游**人口——嘓噜子或嘓噜。他们以山间竹棚或破庙为藏身处所,成群结队洗劫墟场商家或过往行旅,自乾隆初年起即对社会秩序造成很大的影响。[39]乾隆四年(1739)十月,乾隆皇帝谕令四川官员认真剿捕嘓噜。[40]由于嘓噜问题愈演愈烈,甚至聚党百余人,窜入贵州、湖北、陕西等省滋事,乾隆皇帝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连续颁下谕旨,要求湖广、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督抚实力查缉嘓噜[41],并对查拿不力的四川总督文绶(?—1784)一再申饬,后将他降为三品顶戴留任,最终将其革职,发往伊犁。[42]地方首长因为缉匪不力被革了职,其他官员自然心生警惕,努力整治治安。乾隆五十九年(1794)和琳(1753—1796)接任四川总督,乾隆皇帝除了盛赞前任总督福康安(1754—1796)认真侦缉,严拿嘓噜外,还提醒和琳到任后“惟当一体严行督饬,有犯必惩,以期地方宁谧”[43]。在这种情况下,和琳上任后,对于地方秩序的维护必定不敢大意。在传统专制政体下,一旦皇帝对某件事情关切,地方督抚何敢怠慢。乾隆四十六年(1781)以后各地有关嘓噜的奏报如雪片般涌入宫中即为明证。在当时,整顿治安的唯一办法就是整顿保甲。一旦地方官员开始整饬保甲,从前隐匿在地主、矿主、厂主名下的人,或在边区与苗民混居的汉人,或新近入川的新移民等多年遗漏的户口一时间都一一被登录进保甲底簿,每年年终奏报时都成了新增人口,因而提高了人口增长率。

所以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四川人口增长呈现异常偏高的趋势,原因之一固然可能是当时人口自然增长,或大量移民的结果,但更可能是先前各种隐匿人口的大量被发掘。而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则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保甲登录办法的改变,以及保甲工作因为社会治安的需要而持续加强。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乾隆五年(1740)至四十年(1775)的四川的官方人口数的确偏低,与施坚雅所说的并无不同。不过,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乾隆皇帝重申整顿保甲的决心以后,四川的官方人口数应与实际的人口数出入不大,而乾隆四十九年(1784)保甲门牌改以户口数登录后,官方对于地方人口数的掌握应更为精确。施坚雅虽然注意到嘉庆皇帝对人口问题的关注促使嘉庆年间保甲登录的情况得到改善,但是他显然忽略了乾隆皇帝对全国人口数的掌握更是积极,以致驰其想象建构一个模型,推翻了何炳棣对乾隆朝人口数的看法。

根据他的模型,乾隆五十八年(1793)的四川人口应是一千七百五十万人左右,而我们如根据表1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人口数一千零六十七万推算,乾隆五十八年(1793)的官方人口数可能在一千零四十万上下,二者有七百万的差距,约是原官方人口数的十分之七。换而言之,如果施坚雅的模型正确,乾隆末年四川各地的胥吏漏报了总人口数的七成。无可否认,任何一项调查户口的措施都有漏报的可能,但像施坚雅所估计的有七百万人的差距,就我们对当时保甲运作的了解而言,应该不太可能。同时,根据施坚雅自己的说明,他的模型只有两个数字是有根据的,即1813年与1953年的人口数,其余的,无论是人口数还是人口增长率,都是推估的,并没有任何真凭实据。这样建构而成的模型充其量只能说明四川人口增长的可能情况,若以此作为推断乾隆朝官方人口数字被普遍低估的证据,是不能成立的。

五、结论

本文从制作态度、户口大小、性别比、人口增长率等方面检视了史语所藏内阁大库档案中的《乾隆六十年分四川通省民数册》。就前三项而言,这本民数册的表现似乎无懈可击。最后一项人口增长率虽然有些偏高,可是,就保甲制度与社会情势两方面着眼,仍可得到合理的解释。因此,我们相信,这本乾隆六十年(1795)的民数册上的人口数字应该不是地方胥吏造假的结果。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保甲在清初户口清查作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由于保甲是以维护治安为主要考虑的地方组织,以它来清查户口,有其制度上的盲点,再加上行政官员的惰性,容易造成部分边区或山地户口未能完全登录而成为隐户。乾隆四十一年(1776)四川全省人口暴增1。5倍就是最好的例证。可是,乾隆四十一年(1776)人口暴增的例子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在适当的行政动员下,大多数的隐户仍然会被挖掘出来。不过,在中央集权政体下,行政动员往往只有在最高当局的关切下,才有可能发生。在历史的长流中,它只是偶发事件,而非常态。因此,中国历史上的人口的资料虽然不易掌握,但是若能注意几个关键时间——如前面提到的乾隆四十一年(1776)、四十九年(1784),以及六十年(1795)——也就是最高当局对保甲成效表示关切的时候,我们仍能取得比较可信的历史人口数据。

不过,有一点必须指出,以上的讨论固然显示《乾隆六十年分四川通省民数册》上的户口数据应该不是胥吏假造的,但这不表示这本民数册上所有的数据数字都无瑕疵。从前面的讨论中我们不难体会到,各地官员对人口资料的重视恐怕都不如乾隆皇帝,而各地胥吏的水平应该也是良莠不齐,因此如有学者能对这批数据做更进一步的分析,对日后清代四川人口的研究当有很大的帮助。同样的,施坚雅的论文固然证实了道光以后民数册人口资料的缺陷,但这并不表示所有19世纪以来的人口数据都完全不可信。在若干努力整饬保甲地方的志书上,应该仍可找到不少有参考价值的数据。坦白而言,我们对于清代四川的社会状况,尤其是移民数量的掌握,仍极为有限。四川于明清嬗代之际,由于天灾、战乱频仍,瘟疫流行,人口大量流失。清初顺治皇帝、康熙皇帝积极鼓励地方官员招民入川垦种。雍正皇帝虽然一度限制移民入川的数量,但是并不成功。乾隆皇帝对于移民更是采取放任的政策。因此,直到乾隆末年外来人口仍不断涌入四川,只是人数可能较前减少。目前史学家对于这样一个移民社会,除了官方的移民政策外,所能掌握的信息其实极为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于当时各项人口数字真伪的判断,许多时候必须仰赖观察其他时空而得的知识。这些知识与乾隆时期四川的实际情况有无落差却是无人能解的难题。因此,对于任何可供参考的数据,我们在做更细致的研究以前都不应轻言放弃。

本文原发表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品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世家族与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301~327页,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

附录

乾隆六十年(1795)四川省各项人口相关统计数字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1]《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133,乾隆五年十二月下,5b~6a页,台北,华联出版社影印本,1964。

[2]目前所见,最晚的一本户部汇题民数谷数清册是光绪二十四年(1898)造报的。

[3]“新收”“开除”两个项目只有户数、男丁数与妇女口数,没有男妇总数。

[4]G。WilliamSkinner,“Si’sPopulatioeeury:LessregatedData”,LateImperiala,1987,8(1):1-79。在施坚雅所获得的民数册中,其实尚有光绪二十一年(1895)、三十一年(1905)、三十二年(1906)等年份的资料,但因质量不佳而被排除。(见前引文,5页,注6。)

[5]其余的年份分别是:道光八年(1828)、道光九年(1829)、道光二十五年(1845)、道光二十七年(1847)、道光三十年(1850)、咸丰二年(1852)。

[6]G。WilliamSkinner,“Si’sPopulatioeeury:LessregatedDate”,LateImperiala,1987,8(1):14。

[7]G。WilliamSkinner,“Si’sPopulatioeeury:LessregatedDate”,LateImperiala,1987,8(1):32-47。

[8]G。WilliamSkinner,“Si’sPopulatioeeury:LessregatedDate”,LateImperiala,1987,8(1):33。不过,有数据显示,《四川通志》上的人口数字可能是嘉庆十九年(1814),而非嘉庆十六年(1811)的人口资料。例如,光绪年间刊行的《潼川府志》卷十一《户口项》中即明白写着“嘉庆十九年潼川府属”,以下接着列出三台县等全部州县的户数、男丁、妇口、男妇等数目,全数与《四川通志》上所载相同(5a~7b页)。此外,李中清也认定《四川通志》上的人口数字是嘉庆十九年的人口资料。参见李中清:《明清时期中国西南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载《清史论丛》1984年第5期,65页,表六之说明b。

[9]施坚雅认为,康熙十二年(1673)的人口应在三百万左右,见G。WilliamSkinner,“Si’sPopulatioeeury:LessregatedDate”,LateImperiala,1987,8(1):64。一百万是鄢华阳(RobertEntenmann)的估算,见RobertE。Entenmann,“MigratioinSi,1644-1796”,Ph。D。Thesis,HarvardUy,1982,p。59。不过,鄢华阳在其论文中最后将1680年前后四川的人口数定在二百万(255页)。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