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 档案中的清代社会(第1页)
中篇档案中的清代社会
嘓噜:四川的异姓结拜组织
一、前言
早在1796年川楚白莲教起义爆发以前,一个名为嘓噜的组织已活跃于川东与陕楚交界的山区。他们的势力虽不曾发展到可以威胁清政权的地步,但乾隆皇帝(1711—1799)对嘓噜的活动一直非常在意,不断要求地方官员进行清剿。不过,嘓噜终究还是躲过了官方的围剿,而与天地会、哥老会等更有规模的组织持续活跃到19世纪。
有学者认为嘓噜是哥老会的源头,因为二者都使用同样的名目称呼其头目,行动方式也有类似之处。[1]二者的关系固然重要,但并非本文的重点,本文旨在探讨嘓噜本身的组成与活动方式,了解嘓噜组成分子的社会背景、组织动机,以及他们活动的地点与方式。本文论证异姓结拜的拟血缘关系提供了一个组织纽带,使得社会边缘人得以在没有传统血缘、地缘、业缘团体奥援的情况下生存下来。换言之,对没有资源的社会边缘人而言,嘓噜是一种互助组织。而这种互助功能的提供可以说明类似哥老会这样的会党组织得以在19世纪达到兴旺的原因。
本文主要利用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清代档案,尤其是乾隆四十六年(1781)被捕嘓噜成员的口供资料。这一年官方的搜捕行动极为积极,在短短的四个月里,各方奏报如潮水般涌入宫中。官员何以如此努力追捕嘓噜?主要还是来自乾隆皇帝的旨意。乾隆皇帝惊觉嘓噜犯案日趋频繁,担心最后导致叛乱,不断谕令湖南、湖北、贵州、四川等省的官员正视嘓噜问题,严缉严拿。[2]四川总督文绶(?—1784)甚至因为执行不力被革任,发伊犁效力赎罪。[3]这对其他官员显然是个警告。本文利用这些档案数据重构59个嘓噜案例,作为本文统计分析的主要依据[4];另辅以《清实录》与其他文献记载,以补充档案数据的不足,尤其是乾隆朝以后的部分。本文以下的分析因而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也是主要部分,讨论乾隆朝的嘓噜活动,第二部分则探讨活跃于19世纪以后的嘓噜。
二﹑“嘓噜”一词
根据当时人李调元(1734—1803)的说法,四川人叫“赌钱者”为嘓噜,发音如“辜奴”。[5]不过,现今的历史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庄吉发认为“嘓噜”与“哥老”只是同一词的不同发音。[6]胡珠生更具体指出,“嘓噜”是“哥老”一词的客语发音。[7]然而,张力以为“嘓噜”是“孤窭子”一词的“音转”。他引《新唐书·王义方传》“义方,泗州涟水人,客于魏。孤且窭,事母谨甚”的记载,指出“少无父为孤,贫不能为礼谓之‘窭’”。嘓噜的最初成员很多是无父无家的少年,贫困无以为生,相约袭击豪门大户,对抗官兵,遂自称“孤窭子”。后来因为官方文书写成“嘓噜”,“孤窭子”因而也就以“嘓噜子”自称。[8]这些讨论其实是嘓噜是否是哥老会源头的论辩的一部分。在没有更确切的证据以前,我们或许可以将“嘓噜”词义的讨论先放一边,暂以李调元的说法为准,而将注意力放到嘓噜本身。
三、嘓噜成员
嘓噜何时出现以及如何出现,一直是困扰史学家的问题。有数据显示,嘓噜的出现与第二次征讨金川(1771—1776)有关。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于木果木战败之后,溃散兵丁无处可去,遂藏匿市集,以偷窃抢劫维生,后与返乡应募夫役、地方无赖相结合,因而散布四川全境,四处劫掠。[9]但根据邱仰文的研究,早在乾隆三年(1738),四川重庆府已见“外省流寓恶少,名曰嘓噜,狱讼繁兴,囹圄充积”[10]。况且,次年十月三十日(1739-11-30),乾隆皇帝即谕令四川文武官员“设法严拿”嘓噜子,因为他们“结党成群,暗藏刀斧;白昼抢夺,乘夜窃劫”。[11]因此,很明显的是,乾隆初年,嘓噜已在四川活动。同时也有数据显示,大多数嘓噜成员并非溃散兵勇,而是无业游民,以及从华中、华南移入的民众。例如,乾隆四年(1739),署理四川巡抚方显(?—1742)上奏:“四川自明末兵燹,屠戮殆尽。我朝勘定后,各省移民来者多失业之民,奸顽丛集。有所谓嘓噜子,结连党羽,暗藏刀斧,昼夜盗劫。”[12]乾隆八年(1743),四川巡抚纪山(?—1751)也奏称,四川嘓噜子系来自“湖广、江西、陕西、广东等省外来无业之人”[13]。乾隆十年(1745),川陕总督庆复(?—1749)也提出了几乎一样的报告,称“四川嘓噜子多系福建、广东、湖广、陕西等省流棍入川”[14],只是江西省换成了福建省。我们得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165位嘓噜成员的口供数据也与上述观察大致相合。根据表1,165人中的78人(47。3%)来自四川以外各省;其中湖南最多,贵州次之,湖北又次之,江西最少。表2显示,这批嘓噜成员中并无兵丁。当然,必须承认,有许多人的出身背景,我们并不清楚。在余下出身清楚的成员中,无业之人居多,超过六成,其次是占二成的雇工,其余则是水手、小贩、僧人与匠人。这些人年纪轻,好勇斗狠。就表3所见,嘓噜成员以二十来岁与三十来岁年纪的人最多。从口供中的零散数据我们判断,嘓噜成员多数未婚,原因是太穷无法成家。[15]显然,天灾、人祸或家乡地狭人稠迫使他们必须离开家园,出外讨生活。
表1嘓噜成员籍贯统计表
表2嘓噜成员身份统计表
表3嘓噜成员年龄统计表
表4嘓噜成员规模统计表
这些人之所以离乡背井,其实背后有一个清初大规模人口移动的背景。[16]在甫取得政权的清政府的鼓励下,外地人民纷纷涌入四川这个饱受明清递嬗战火**,人口被屠戮殆尽的省份。在雍正年间也就是18世纪20年代,四川的人口已达晚明的水平,而可耕地也日渐减少。然而,外来移民持续进入四川,寻找生计。许多人聚集山区,耕种玉米、荞麦,或前往煤厂、铁矿厂、盐厂、纸厂工作。他们搭棚居住,因而被称作“棚民”。[17]这些移民多为穷苦人家与无业游民。[18]同时,兴盛的采矿业也吸引许多移民前往川南矿场找工作。[19]这些矿工大多未婚,“习于流窜各省边界乡间,如有工可做,即住下”[20]。他们多“成群结党,烧香结拜,斗勇争胜,冲突不断”[21]。随着这些“不安定因素”(us)的大量涌入与可耕地的日渐减少,四川的社会紧张情势在雍、乾时期因而不断恶化。移民与本地人的冲突经常发生,盗劫与暴力相向不时可见。对许多地方官而言,这些移民成为政治与社会秩序的最大威胁,有些高官甚至起意全面禁止外来人口移入四川,但他们并未能说服乾隆皇帝。[22]日益恶化的情势无疑促成了嘓噜的出现。没有家族与社群组织的支持,这些无业年轻独身男性必须结党以求生存。正如他们在口供中常说的,“结党可免受人欺侮”。
在官员眼中,这些无业流民凶恶异常,凌虐良善,**劫掠,无所不为。在很大程度上,他们的确如此。根据口供,在成为嘓噜前,他们或曾四处游**,在乡间、市集绺窃、抢劫,或曾充当乡勇、营夫。这些流**者统称为“闲挞浪”或“光棍”,而正如时人严如熤(1759—1826)所指出的,他们“挞浪既久,便成嘓匪”[23]。这些人供称,他们之所以入伙,或是因为工资微薄无以维生,或是因为生意失败歇业,或是因为无法觅得工作。
以下利用四个案例来说明。张之松,即张老大,湖南武陵县人,年五十四岁,曾在四川射洪县开豆腐店。由于本钱不足,不能继续经营,就抛下妻子,到处乞讨。乾隆四十五年(1780)八月在涪州地方收了一位年轻人作干儿子,白日一同行乞,夜里同他奸宿。次年三月间,二人一同入伙罗和尚的嘓噜。[24]杨集荣,湖南清泉县人,四十三岁。三十一岁时到重庆府抬轿度日,在香水桥住了几年。乾隆四十五年(1780)二月,因为“穷苦难度,知道胡范年是个嘓匪,有钱使用”,于是向胡说明“自愿入伙”。[25]陈添善,湖南常宁县人,三十岁。听说四川盐场容易觅工,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月间,他到嘉定府犍为县五洞桥盐场住了一个月;又听说云南金沙厂比盐井生意更好,十二月间就转到永善县金沙厂受雇挑矿。一年多后,受瘴患病,不能挑担,便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月间,转到贵州威宁州地方,遇到同乡后,就加入他们赶场抢钱的行列。[26]最后一例是王景文,江西清江县人,三十六岁。乾隆四十一年(1776),前往投靠在四川云阳县挖煤度日的堂兄。无奈堂兄自顾不暇,他无处安身,只得各处乞讨。四年后,他遇见嘓噜同伙,就加入了他们的行列。[27]
以上四人都是自愿入伙嘓噜;虽然有些无奈,但无人受迫。然而,有些人很明显是被胁迫,甚至被绑架才加入的。[28]根据湖南巡抚刘墉(1719—1804)的奏报,“强拉入伙,视同奴仆;住则煮饭、打柴,走则背负行李,只给口食,不分钱文”[29],然而,不是所有嘓噜团体都如此对待强迫入伙之人。有些团体,无论自愿或强迫入伙,一视同仁,有些则将后者当作雇工。石添香、廖文远原本因为力弱害怕,不敢入伙胡范年的嘓噜团体。后来得知,“帮挑行李也可得钱度日”,他们才同意入伙,议定每日工钱八十文,这与18世纪10年代农业雇工的一日所得相当。[30]有些被迫入伙的人,帮挑铺盖行李是仅有的工作;虽然没有工钱,但也没有其他的限制或要求。[31]有一些被迫入伙的只是十来岁的青少年,他们通常是被年长的人“收养”,要求认作干父,服侍他们。这些青少年没有什么差别待遇,但通常会被“养父”要求晚上同宿,提供“服务”。[32]
这些嘓噜团体显然不完全是由移民组成,也不全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任何人都可以要求入伙,或受邀入伙。虽然有数据显示,有同乡关系比较容易受邀入伙,但它们的组成既不是基于血缘,也不是以地缘为基础。嘓噜其实只是一个同是来自社会底层的无业、无田的外来人口与地方无赖组成的团体。四川由于移民过饱和,情势险峻,迫使贫困无以维生的年轻人组织起来互相帮助,以求自保。
一般而言,嘓噜组织松散。成员入伙,没有行入会仪式,象征性地切断先前与外在世界的联系,以强化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仅有的象征团结动作是结拜兄弟仪式,但我们对于仪式的细节所知不多。湖南巡抚刘墉指出,川省嘓噜“结拜兄弟,有将割下之发烧灰调入酒内,共饮盟誓,期于久聚不逃,被获不攀”[33],也有只在“拜了兄弟后,对天鸣誓,日后犯案到官,不许扳扯”[34]。每伙嘓噜通常有一头人,掌控所有行动,包括分配抢得的财物;头人之下不再有任何阶层组织。头人一般由年长者或有能力者出任,称作“长年(儿)(掌年儿)”或“棚头”。然而,在成员较多的嘓噜团体中,可能分由几个棚头掌管。例如,在下文会提到的刘胡子的一伙人中,就有四个棚头,分管超过百人的团体。[35]
然而,在乾隆朝超过百人的嘓噜团体并不常见。如表4所示,半数以上的嘓噜成员不及二十人,三分之一的嘓噜成员不到五十人,成员超过五十人或一百人的嘓噜团体都不到一成。更何况,嘓噜每伙人数不能长保稳定。有头人坦承,成员来来去去,他无法记住每个人的名字。[36]下面的案例显示,嘓噜的伙众有时可以成长到百人以上,但有时又会缩减到二十人不到。嘓噜团体显然不能保有一定的成员数目。总之,嘓噜是一个组织非常松散且不稳定的团体。
每伙嘓噜都各有辨识方式,以利于彼此照应。下文会提到的胡范年团体是在手上拴一条红绳[37]。刘胡子的伙众会在左手中指上戴一个戒子[38]。上文提到的张之松所加入的罗和尚嘓噜是各人在草帽上系一条白布带子[39]。黄胜才等人的嘓噜则是将发辫割去作为记号[40]。其实嘓噜大多割去发辫,乾隆皇帝因此怀疑他们有“背叛之意”。[41]然而,被捕的嘓噜都否认他们有背叛意图,表示割短辫子只是为了在市集人潮中易于辨认,同时也便于逃脱,不致因为被人抓住辫子而无法脱身。这些人所供应该属实,因为在乾隆朝未见嘓噜组织有何“背叛”行动。
以下利用胡范年与刘胡子的案例来说明嘓噜的活动方式。胡范年是四川大竹县人,年三十三岁。父亲曾充县役[42],母亲早故,兄弟三人,排行老大;因无恒业,平日在外游**。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间,他在大竹县杨通庙会遇见熟识的刘胡子与同伙多人,一伙人抱怨穷苦。胡表示,“些微绺窃不够吃用”,提议抢夺“过路大客商银钱”,众人都同意。三月初一日傍晚,胡一行二十四五人到巴县邓坎坡,抢了几个客商,共得钱八十一千文、银二百多两、被单几件及鞋袜等物。次日,又有二十多人加入。他们听说有公差追拿,就逃往合州。初四日傍晚,陆续到了草街子场上,分店住歇。当晚,他们并未行抢。不料,地方上有人报了官。次日一早,有人先离开,但还是有三十多人遭到官府兵役的围捕。胡打伤了一名兵丁后,与一些同伙翻山逃到林中躲藏了几天。后来他去到梁山县,遇见走散的同伙,也另邀了三人加入。十三日,在天池埧场外,他与刘胡子等抢了两个背钱的过客,得钱十七千文。十六日,他们到了垫江县,在界尺场附近抢了客人钱十六千、棉线四觔。后来因为听见各处追拿严紧,胡就要大家分散逃走。四月间,他逃到开县地方,被公差拿住,两个月的抢钱日子就此结束。[43]
然而,胡范年被捕后,他的嘓噜团体并未散去,而是由刘胡子取而代之,成为新头人。刘胡子供称,他本名刘纯高,又叫刘绣、刘老十,年三十六岁,湖广人,住在大竹县。[44]同伙罗添富的供词中有他更详细的背景资料。罗供出,刘胡子在搬到大竹县前曾在金堂县开饭店。乾隆四十三年(1778)六月间,他因为没有本钱就结束了饭店生意,与其他六人开始了抢劫的嘓噜生涯。他们先在金堂县清水堂地方抢了过客四千文钱,在段公桥抢了过路猪贩三千文钱,又在简州龙王桥抢了三千文钱;后来就随着市集场期沿路赶场,抢夺财物,夜宿空庙、岩洞。乾隆四十四年五月初二日(1779-06-15),刘胡子一行人到了内江县白木镇地方,抢了过客钱一千文;又到隆昌县双飞驿,抢了银八十两;最后他们在刘的老家清江树搭了三个棚子住下,因为当地山多人少,可做坐场。每个入伙的人都会买一个铜戒,箍戴在左手中指上作为记认。各人身上都带着蛮刀、镖枪,各处分伙赶场,抢得银钱都交由刘胡子派分。[45]
很明显,刘胡子在遇见胡范年之前已是一伙嘓噜的头人。何以他愿意屈就,由胡范年出任头人?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在两人相遇前,胡范年也已经有了自己的嘓噜组织。因此,胡、刘的合作是两个嘓噜团体而非个人的合作。[46]
乾隆四十六年(1781)五月间,刘胡子听到胡范年被捕的消息,便和同伙决定到僻静的太平县雪泡山,躲避官府差人追拿。他们沿路不断邀人入伙,人数已超过百人,因为他们以为人多势众,官兵就难以捕捉。由于山里没有吃的,且官府也查拿得紧,无法久留,刘胡子与同伙商量,打算从湖广逃到云南、贵州,好藏身于铜厂、铅厂里。不料,尚未动身,官府差役已前来捉拿。但刘胡子等一行人还是逃了出来,先到万县,再经石砫一带山林逃入湖广;于闰五月初逃到湖北利川县,十五日到贵州婺川县,次日,抢了钱八十多千文;无奈官兵、乡民追来,他们由正安州、桐梓县逃到黔江县;六月初,他们原本要从川贵交界的丁家山一带逃往云南,但大江渡口有人把守,也不见渡船,只得在川南一带山林乱窜,经过泸州、荣县、安岳、岳池、遂宁、广安等县,这一路上不时遭到官兵围捕;七月初逃回大竹时,一伙人只剩二十多人,而五月初他们到利川时还有八十多人,只好各自分散逃命。刘胡子后来在涪州山里被搜获。[47]
胡范年与刘胡子的案例显示,嘓噜并未建立任何永久基地,或是久占任何地方作为根据地。例如,在四个月中,胡与刘的团体流窜十五个州县,跨越至少七百五十里之远。他们的团体可以扩充到超过百人,也可能萎缩到不及二十人。他们经常选择僻静之地住下,多在山区搭棚,或在岩洞躲藏。他们多到市集作案,或偷,或抢,或骗,或奸,或拐,或聚赌,也会持刀伤人。不过,他们不曾像后来的哥老会那般把持市集,他们只是劫掠而去。[48]
根据严如熤的记载,嘓噜会用数十匹青布,缝一大帐房,备齐桌凳。每当地方有人家办理婚丧红白事时,嘓噜头人就会“持帖送分,张帐于其家,号曰‘款客’”。每当贺喜或吊丧亲友坐进帐中,就会被拉进他们所设的赌局。家中稍有赀产者,即“百计诱骗或用酒灌醉”,但一旦入场,就由他们代赌。亲友所输银钱,强逼主人“作保担认”;或强抢其牛马,或逼卖其田产,无所不用其极。[49]
虽然嘓噜做出很多非法勾当,但他们不曾与官府为敌,攻打城镇,也未闻有此打算。遭到官差捉拿时,如果人数占优势,他们可能会拒捕行凶,但多数时候,他们都是分散走避。[50]
有资料指出,嘓噜会根据自身的行动方式自我归类。就目前所见,嘓噜的自我分类有三种说法。根据湖南巡抚刘墉的说法,凡白日在市集逞凶抢夺者,谓之“红线”,若黑夜行窃,谓之“黑线”。[51]湖广总督舒常也有同样的观察。[52]邱仰文指出,凡赌博、酗酒打降、勒索酒食、奸拐幼童、杀人放火、同伙自杀等皆谓“红钱”,而掏摸、掐包、剪绺、已刺面者则为“黑钱”。[53]但如果红钱被官府逮捕,且被刺面,则立即降为黑钱。[54]严如熤也指出嘓噜有“红钱客”“黑钱客”之分,前者“多以术愚人”,后者“则作会结党,持刀执枪”。[55]上述差异是否仅是个人观察分析的结果,或是区域差异的反映,并不清楚。不过,我们可以确定一点,嘓噜的确曾有自我分类的作为。有趣的是,同样的现象也发生在哥老会中。[56]
无论或偷,或抢,或骗,嘓噜犯案的地点以市集,也就是四川当地人的所谓“场”为主。[57]在施坚雅(G。WilliamSkinner)为分析传统中国市集所建构的架构中,这些“场”大多属于标准市集(standardmarkettown)或中介市集(iemarkettown)。这些乡野市集仅在集日开市。根据施坚雅的研究,在四川盆地的中心地区,也就是嘓噜最活跃的地方,市集都是三日集,也就是每旬开市三日,每月开市九日,而在成都平原,以隔日集最为普遍。在四川的其他地区,则是以五日集为主。[58]嘓噜的犯案路程通常都是跟着集日走,这也说明了何以“赶场”一词常见于他们的供词中。嘓噜都会选在场期前一日,也就是市集开市的前一日,到达目的地。[59]
四、地理分布
乾隆四十六年(1781),嘓噜犯案的市集都位于川东与川、陕、楚、贵交界的老林地区。如表5所示,其中以重庆府、忠州直隶州、夔州府、绥定府、酉阳州等地次数较多。这与当时的湖南巡抚刘墉的观察大致相符。他指出,“查得四川嘓噜随地皆有。唯重庆、夔州二府东南接连湖广、贵州,北近陕西,该处山多田少,游手好闲结党为匪者多”[60]。检视地图,我们不难看出,刘墉何以会认为重庆、夔州二府所处的地理位置,是造成嘓噜犯案多的原因。重庆、夔州、绥定三府都位于连接四川与其周边各省的陆路或水路的要道上。重庆府地处贵州到四川的大道上,而夔州、绥定二府则位于湖北到四川的两条河道上。[61]忠州位居长江流域的腹地,酉阳州则是由湖南进四川的必经之地。既然都处于进入四川的交通要道上,自然成为嘓噜行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