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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业建立 大国的根基(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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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说来,纺织业中靠私人资金建立起来的大型手工工场为数不多,大多数纺织手工工场的织机数量为8~12台,工人为20~30人。就技术而言,虽然出现了机械化的设备,但基本上还是手工式的,同欧洲处于同等水平。彼得一世下令密切关注新发明的机器和工具,一旦发明便予以订购,然而这种新机器当时不论俄国还是西方都很少有。

私人冶金工场在彼得一世时期也开始兴办起来。彼得一世在位期间,国内大约新建立了16座私人水力工场,它们集中在图拉和乌拉尔地区,加上17世纪就出现的纳雷什金的4座工场和梅列尔的2座工场,彼得一世时代共有22座私人工场开业。这些工场大多数既是铸铁厂,也是制铁场。在这些私人工场主中,杰米多夫家族首屈一指,拥有8座工场,规模可以和政府的工场相抗衡。特别是乌拉尔地区的涅维扬斯基工场和上塔吉尔工场,其产量已经相当惊人。18世纪20年代,在杰米多夫家的涅维扬斯基工场,有4座炼铁炉和7台锻锤,每年的炼铁量在10。58万~20。13万普特;上塔吉尔工场有2座炼铁炉,年产量在2。6万~9。6万普特之间。另外,佩列亚斯拉夫尔县的留明家族的针厂制造的针也比较有名,不仅在国内市场出售,而且还远销到波斯及其他遥远的地方。

18世纪20年代俄国私人金属工业的产量规模

但是在炼铜方面,私人资本的作用是不大的,因为铜的开采和加工在彼得一世时期刚刚开展起来,因此这一时期铜的供应几乎全靠官办企业。私人炼铜工场,全俄只有杰米多夫开设的维伊斯基工场和斯特罗甘诺夫设立的塔曼斯基工场2座。

在官办工场企业的带动下,规模较小的私人手工业也获得了发展。在圣彼得堡这个造船业中心,相继成立了“造船业行会”“帆桨大船业行会”“舰艇行会”“罗盘业行会”“船台结构、小船和舢板业行会”。虽然每个行会成员数量并不多,但这些行会的存在,说明出现了新的行业。由于城市工业制品的需求量增长,较大的手工业作坊也开始增多。例如,莫斯科有的金银绦带制造工匠能有5~7个雇佣工人,莫斯科郊区有2家玻璃“工场”,其中一家有6名工匠、1名工人和1名学徒,产品既在当地销售也销往国外。

据记载,在1695年,全俄罗斯仅有21家工场。而在这位大帝去世之际,已经开工的俄国企业已经有250家。大多数企业产生在冶金工业,占31%,纺织产业则占到18。4%。纺织行业中,就产量而言,制呢手工工场占第一位,这主要得益于国家的需求,而丝织手工工场则从一开始就为自由市场而生产。

总体看来,彼得一世时代的工场半数是靠国家资金,半数是靠私人资本兴建起来的。起初,国家在冶金和纺织工业中都占主导作用,后来国家逐渐将精力主要集中在冶金工业和军事工业上,私人产业开始在纺织工业中起主要作用。加之为吸引私人资本,大多数官办轻工业手工工场也被转移到私人手中,到彼得一世统治末期,私人工场手工业在轻工业占据了主要地位。

然而不得不说,这一时期俄国大生产的意义仍然还是有限的。广大居民的生活需求依旧像从前一样,主要靠遍及各地的小手工业和家庭作坊的产品来满足。这些手工业的发展不仅表现在它们的数量上,而且还表现在旧有行业的进一步专业化和新行业的出现上。商品货币关系对全国居民的影响越来越大,促使小手工业进一步脱离农业。然而,尽管小手工业者的人数有扩大的趋势,但这时俄国小手工业的规模还是很小的,在城市里也是如此,往往不使用雇佣劳动。根据官方计算,手工业者的年平均收入为3~5卢布,即使是莫斯科的手工业,也是本小利薄。而国家的扶植和教化也将小手工业和各式作坊囊括在内。例如,1716年俄国政府在莫斯科组织了推广新技术的“讲习所”,目的就是让工匠学会生产“新式”皮革。外地城市的工匠也被轮流派往莫斯科,学完后负责向各地推广。从1719—1720年,库尔斯克、卡尔戈波尔、索利卡姆斯克、秋明等地都逐渐采用了这种制革新方法。另外,政府还通过一些行政命令,如禁止用焦油制革的旧方法、禁止窄面麻布的生产等来指导小手工业发展。

四、工业重商主义政策

俄国推行的重商主义政策对当时俄国工业发展的影响几乎是决定性的。为了尽快将战争急需的工场建立起来,彼得不惜采取“国家温室”式的培育方法,这就必然少不了国家的干预,进而使一些官办工场甚至具有了国家机关的性质。而当彼得在附加各种条件的情况下把官办工场转让给私人时,这种影响便不可避免地扩散到私人工场、企业中。当然,这种转让亦是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典型做法,后来俄国政府还允许私人自愿接收官办手工工场。

1719年,俄国政府颁布了“矿业优惠规定”和“工场手工业委员会规程”这两项法令,规定了工业政策的基本原则,这两个文件为私人企业家的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矿业优惠规定中声明,将不会从工业家及其继承人那里剥夺他们所开设的手工工场,这一声明具有重大意义。但同时,规定中也附有条件,即手工工场应当进行生产活动,而且它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否则仍可能将被没收。而在17世纪,通常只是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某种极其重要的原因或者本人无力经营的情况下才实行没收。

为了解决战争消耗的燃眉之急,矿业优惠规定破天荒地宣布了“开矿自由”原则,为非贵族出身的企业家铺平了开矿的道路。法令指出,世袭大地主的权力仅限于地面,而地下宝藏为君主所有,君主允许在“一切地方,无论是自己或是他人的土地上,寻找、熔化、冶炼和提纯任何金属……”不过世袭大地主仍有在自己领地上建筑工场的优先权,但如果他“不能或不愿”这样做,那么任何人,“不分职位和身份的高低”,都可以建设企业,这样的企业家会被划拨一定范围建设矿场。该规定还宣布,黑色冶金企业有销售产品的自由,政府只保留对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开采的优先权。

工场手工业委员会规程也令轻工业工场主处于特别优待的地位,工业家们不再受地方行政部门管辖,而由专门组织机构——矿务委员会和工场手工业委员会管理,即只接受这些部门的审判,而且还摆脱了服役和接受军队驻扎的义务。虽然这些规定具有积极意义,但在一个实行封建农奴制的君主国家里,这些企业家们受到的限制依旧不少。例如,开办企业要得到工场手工业委员会的批准,委员会将首先审查申请者的“家底和身份”,从而可能驳回出身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家底不厚的人的申请。

为了呵护国内工业的起步和发展,1724年俄国颁布了关税保护政策,为俄国工业产品同进口商品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政府还要求各部门“尽可能使用”俄国手工工场制品,并首先对供应陆海军军装的国家机构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政府对俄国新生的行业很重视,给予了新行业企业家最大的优惠。首先就是给予他们销售产品的专利权,例如,政府曾经答应工场主萨韦洛夫和托米林家族,“除他们工场所加工的布匹外,任何人、任何地方不得买卖其他布匹”。政府还给少数一些私人企业提供物质和技术上的帮助,尤其是阿普拉克辛公司。这家公司不仅得到了政府的巨额资助,还得到了政府提供的场地及昂贵的原材料。同时,政府还免除了工商业者的一些民政勤务。

在推行重商主义政策方面,彼得一世最大的贡献应当是移风易俗,破除俄国传统中上层社会对工商从业者的歧视。彼得一世在各类谕旨中不断宣传从事工业和手工业对国家的益处,一再强调任何人从事这类事业丝毫无损于名誉,是光荣的,就跟担任国家公职和求学一样是为国效力。在某种程度上,彼得一世把这些工场主的工作与为国家服役等量齐观,甚至对前者更为重视。他把官办工场以优惠条件出让给私人时,不惜带有强迫性质,就是期望贵族们在获利的同时能对开办工场产生兴趣。就是在这样的努力下,俄国贵族的态度终于发生了改变,很多高官显贵都成了工场主、工业企业家,还和普通商人开始了合作。于是,在彼得一世时代,与高官显贵并驾齐驱的不再是旧时的波雅尔世袭大贵族,而是拥有织布机和炼铁炉的新贵族了。

然而由于俄国仍是农奴制的天下,俄国的重商主义在这种体制下难免大打“折扣”,家长式作风无处不在,超经济强迫手段也屡见不鲜。强迫私人建立公司、入股等举措在起初被认为是合理的,出现了“如不愿意,强迫参加”的指令,甚至有卫戍部队押解“股东”来莫斯科入股的奇景。

五、农奴制下的工业

在国家的推动下,俄国的工业生产取得了一定的发展,18世纪20年代中期起,官铁逐渐成为出口商品,主要是运往英国。1726年,经圣彼得堡出口的铁有55100普特。虽然俄国麻布也成为出口商品,丝绸和制呢业也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就其几十年的历史而言,在质量上还不能与英法那些拥有上百年制造历史的制造业相比。

由于俄国实行农奴制度,在俄国的大型工场中,特别是官办工场,虽然雇佣工人、熟练工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多数工场的主要劳动力或者说数量最多的劳动力却是农奴。这是俄国工业发展在经济体制基础上与西方的主要差异。虽然17世纪就存在将大批的国有农民(实际上也是农奴,不过具有双重属性)被划拨给官办工场的做法,但在彼得一世时期更为广泛,乌拉尔一些官办工场甚至配备有25000名国有农民,由此出现了一个新的农民等级——领有农。1702—1703年,2500名农奴被划拨给了杰米多夫的涅维扬斯基工场。到1724年年底,仅拨给私营和官办冶金企业的男性农奴就有54000人。

在俄国的农奴制下,工场很难实现主要依靠自由劳动力来发展,于是一些在农奴制国家发展近代工业的特有现象逐一涌现出来。工场主们并不拥有自由雇佣工匠和工人的权力,法律禁止农民,特别是地主农民被雇佣,而当时的农民和农奴男丁占到俄国男性纳税总人数的96。9%[6]。可以想象企业工场主能够合法雇佣的城市人口规模是多么的小,加之工场的工作条件也不好,这都限制了工场规模特别是私营工场规模的扩大。更何况1715年起,彼得一世颁布了一系列诏令追索逃亡农民,其中包括在手工工场工作的公民,也要归还给地主。这些诏令不仅使私营企业损失了人手,官办工场也是如此。农奴制的压迫加剧,实行人头税进行人口登记增加农奴人口,以及对农民流动的限制都是18世纪20年代出现工人短缺现象的原因。

为此,彼得一世于1721年1月颁布了一道诏令,规定允许贵族阶级和商人为其工场购置村庄,条件是村庄永不脱离该工场。于是,在俄国又出现了一种特殊现象,即工场主只能连同工场一起出卖其所购买的农奴。因为对附带有居民的土地的占有权在18世纪已经成为贵族独享的一项特权,将工场主所购买的农奴附属于工场算是打了一个“擦边球”。更何况,1722年参政院明确规定,商人不得拥有村庄。同时,1722年政府迫于商人们的请求,还规定工场主们在沙皇远征波斯归来之前可暂不交出逃亡农奴。这种立法的左右摇摆,再次表现出贵族地主与新萌生的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与斗争。

另外,工场中国有农民和被购买的农奴是有区别的,因为农奴是企业主的私人财产,劳动可以完全用之于生产,而国有农民仍具有国有性质,是国家的农奴,在工场只干一定份额或一定期限的活,但他们之间的区别往往会被打破。工匠和工人的人头税也被免除,成为工场的附属物,这也是彼得一世时期农民农奴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即使是被雇佣的工人或工匠,其雇佣的意义也与资本主义时期不同,受雇者通常要立下特殊保证书,如此一来便几乎没有可能提前离开,一旦提前离开则会被捉回,受到惩罚。

同时,俄国此段时期制造业的发展,以及大型工业企业的初创并非建立在农业繁荣的基础上,无论是小手工业主还是工商业企业主的原始积累,依靠的都不是农业,而是商业。国家所采取的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措施,首先在于克服国家的落后性,大工业的建设就以巩固国防为主要目的,其次才是社会的需求。

无论如何,从客观的角度讲,得益于彼得一世对工商业仅次于军队的关注度,俄国在发展工商业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亦不亚于军事改革。俄国军队终于用上了本国制造的枪炮火器,穿上了自制的军装,海军也拥有了本国制造的大型船舰,彼得去世时留下的16000多门大炮(这个数目还不包括舰上大炮)见证着俄国于彼得一世时期在工业建设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需要强调的是,工商业的发展,特别是具有军工性质的工业企业的建立让俄国几乎全部的军需物资都实现了自给,这对于俄国打赢战争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整个欧洲,恐怕只有俄国能够做到。正是彼得一世在这些方面的建设和努力,让俄国的战争得以支撑20余年,终于迎来胜利的那一刻,因此可以说,这些工业企业存在的军事意义,远远大于商业意义。

[1]旧俄重量单位,1佐洛特尼克约合4。26克。

[2]旧俄容量单位,1维德罗约等于12。3升。

[3]例如,1713年政府规定,允许根据地主的申诉用鞭子惩罚农民,于是国家的警察机关就有责任执行地主的判决,实际上这种惩罚通常都由世袭领地当局自行实施。

[4]独院农民类似于小地主,是曾经保卫过国家南方边境的下级军职人员的后代,他们很久以来就享有地块的封建领地权。他们之中极少数会拥有一两个农奴,绝大多数一个农奴也没有。

[5]1俄亩约等于1。09公顷或16。35亩。

[6]根据1720年第一次男性人口普查的资料计算,乌克兰、爱斯特兰、利夫兰和不缴纳人头税的伏尔加河中下游左岸及西伯利亚的一些民族未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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