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状告灌县县令七大罪(第2页)
胖掌柜抬起头,一双小眼睛在林墨身上扫了扫。
当他看到林墨身上那件崭新的状元红袍时,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iv的讶异。
“不当东西?”
“那客官是来赎当的?”
林墨摇摇头。
“我也不是来赎当的。”
胖掌柜的眉头皱了起来,脸上的客气消散不少。
“客官,深夜来此,莫不是消遣我们恆通当?”
林墨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敲了敲油亮的柜檯。
“我来借钱。”
这两个字一出口,福伯在后面一个踉蹌,差点摔倒。
胖掌柜先是一愣,隨即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整个人都笑了起来,肥肉一颤一颤。
“借钱?”
“我说这位状元公,你是不是进错了门?”
“这里是当铺,不是钱庄。想借钱,得有抵押物。”
林墨收回手指,双手负於身后。
“我有抵押物。”
胖掌柜的笑声停住,他重新打量著林墨。
“哦?拿出来看看。”
“是长安城的房契,还是城外的地契?又或者是前朝的古董字画?”
林-墨缓缓吐出两个字。
“是我。”
空气凝固了。
胖掌柜脸上的笑容僵住,他掏了掏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说什么?”
“我说,抵押物,就是我,林墨。”
“我这个大唐新科状元的身份,以及我的未来。”
这一次,胖掌柜没有笑。
他只是用一种看疯子的表情看著林墨。
在当铺干了三十年,他见过当祖產的,当传家宝的,甚至见过走投无路当婆娘的。
拿自己的前程来当的,这还是开天闢地头一遭。
“状元公,你这个玩笑,可一点都不好笑。”
胖掌柜的语气冷了下来。
“我恆通当打开门做生意,讲究的是真金白银。你这虚无縹緲的前程,能值几个钱?”
林墨的身体微微前倾,隔著高高的柜檯,声音清晰地传进掌柜的耳朵。
“掌柜的,你开当铺,做的是风险生意。”
“风险越大,回报越高,这个道理,你应该比我懂。”
他伸出一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