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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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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私下使坏……她想起不久前的他,伏在她耳畔甜言蜜语,发誓绝不叫她吃苦,只舍得她吃……

甩掉污-言-秽-语,程芙姑且当他还算个人。

天黑前,柳余琴满载而归,但见阿芙穿戴整齐,早早开了门迎接她。

“快进屋,莫要吹了风。”她说。

“哪里就那般娇弱,我可是医女,有数着呢。”程芙领着小桃帮忙搬卸。

姨母年轻时受过伤,留下了病根,腰不能吃力,最忌搬重物和长时间劳作,这也是柳余琴拼命攒银子的缘故,这副身子五十岁之后基本就废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

不趁着还能动时攒些嚼用,到老只能喝西北风。

“姨母别动。”程芙抢走柳余琴怀里的两匹绸缎,“都跟您说了多少遍,有我呢,我给您养老,保证您衣食无忧,可不许再这般拼了,没轻没重的。”

柳余琴心里暖,嘴上揶揄道:“好好好,我不搬便是。再唠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咱家多了个小老太太。”

“姨母——”

程芙娇嗔了一句,与小桃合力搬下最后一筐橘子。

这天晚上,程芙没有告诉姨母崔令瞻登堂入室之事,倒也不是故意粉饰太平,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现在的她看问题偏重结果,思考问题偏重逻辑。

诉之姨母,除了连累她同自己担惊受怕,束手无策,铤而走险之外,改变不了当前的局面,因为姨母也是蝼蚁,她们撼动不了参天大树。

那不如让姨母轻轻松松过日子,自己去筹谋,兴许还能有转机。

夜深时分,程芙把玩着凉凉的茶刀,感受着竹片的锋利,原本她也有一把上等的匕首。

削铁如泥,刀身轻薄,握在手里有些重量,沉甸甸的,非常实在。

可惜当时碍于世俗礼节,以及一些莫须有的自持,她婉拒了凌云的馈赠,抵达京师的途中便将防身用了半路的匕首还给了他。

程芙越想越念,越念越悔,辗转反侧。

而今再去朝他索要的话,该如何开口?如何寻到机会开口?

便是寻到机会开了口,凌云就一定会给吗?

程芙无言以对。

关于凌云殷勤的小心思,她一边受用一边假作不知,等利用完了立刻划清界限,泾渭分明,唯恐引火烧身。

以凌云的城府又如何察觉不出?

怕是早就暗中鄙夷,不大可能帮她了,即使帮,也要索取点什么的。

至于索取何物,程芙心知肚明。

在一个坑里挣扎已经很痛苦了,没必要再跳去另一个,沾上凌云可不一定比沾上崔令瞻更好受。

他们都是男人。

下-流的男人!

想通此节,程芙拉上薄衾盖住脸,凶器什么的暂时放一放,毕竟她也不能明目张胆捅崔令瞻,总要细细谋划的,且先全力以赴准备后日的太医署考核。

据闻太医署的疮疡科配备特殊医刀,小是小了点,却是实打实的锋利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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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在强取豪夺这条赛道上,小崔的本质就是一条舔狗,有权有势的舔狗[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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