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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知识产权法有关知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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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就一项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实践中,人们使用“专利”一词,通常有3种含义:

1.从法律意义上,专利是法律认定的一种独占权,即在专利法规定的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的排他性的权利。这是专利最基本的含义。

2.从技术形态上,专利是取得了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受法律保护的技术,具体说来,它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3种形式。

3.从公开形式上,专利就是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包括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表示外观设计的图形或照片等。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下列特征:

1.独占性

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该独占性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方法,以及使用、销售或进口依照该专利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的,就是侵犯了专利权。

2.地域性

是指在一个国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但是共同参加国际专利公约和协议的除外。专利权人要在其他国家使其专利得到法律保护,必须向其他国家的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

3.时间性

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独占性,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则失去效力,各项权利即行终止。该发明创造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

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

1.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我国专利法,我国专利权的主体有以下几种:

(1)职务发明创造人所在的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发明人、设计人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授予专利后,全民所有制单位取得的专利权归国家所有,由单位持有;非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依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比例给予奖励。

执行本单位任务是指:①在从事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以内作出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个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原工作人员,不是为执行本单位任务,未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一般是在本职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依据我国专利法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非职务发明创造。

(3)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共同发明创造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完成该项发明创造,对共同发明或设计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

共同发明创造分为协作共同发明创造和委托共同发明创造两种,双方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非职务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申请被批准后的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

(4)合法受让人。

依照我国《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后,受让人就受让的发明创造有权申请并获得专利权,成为专利权主体。专利权转让后,原专利权人丧失专利权人资格,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

由于合法受让人不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因而,合法受让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有权就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同时,在申请专利的说明书上注明发明人、设计人的姓名。

(5)外国的个人或单位。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据此,外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也可以向中国申请专利,成为我国专利权的主体。不过,他们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应当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2.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按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与此相适应,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专利也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专利法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1.专利法的特点

专利法是调整在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在利用该专有权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利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专利法是国内法。

各国的专利法都只能在本国地域内有效,专利法的效力受到国家领土的限制。因而,申请人无论是哪国人,也不论住在哪里,只要在某一国家申请专利,那么该国的专利法就对该专利适用。

(2)专利法是特别法。

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是,在特别法中有规定时,优先适用特别法,在特别法中没有规定时,通常适用一般法。因此,有关发明创造的归属和使用中的法律问题,首先应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为解释,若超出专利法的规定时,再依据其他一般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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