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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七零八落
安得上类名的问题,业已完结,大家所提到的,只剩下面的三个面目各别的题了。
例一:有人自日出至午前十时行十九里一百二十五丈,自日没至午后九时,行七里一百四十丈,昼长若干?
素来不皱眉头的马先生,听到这题时却皱眉头了——这题真难吗?
似乎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一般,马先生对于他的皱眉头加以这样的解释:
“这题的数目太啰唆,什么里咧、丈咧,‘纸上谈兵’,真是有点摆布不开。我来把题目改一下吧!——有人自日出至午前十时行十里,自日落至午后九时行四里,昼长若干?
“这个题的要点,便是照习惯说‘从日出到正午,和自正午到日落,时间相等’。因此用纵线表时间,我们无妨画十八小时,从午前三时到午后九时,那么正午前后都是九小时。既然从正午到日出、日落的时间一样,我们就可以假设这人是从午前三时走到午前十时,共走十四里,所以得表示行程的OA线。”
这自然很明白了,将OA引长到B,所指示的就是,假如这人从午前三时一直走到午后九时,便是十八小时共走三十六里。他的速度,由AB线所表示的“定倍数”的关系,就可知是每小时二里了。(这是题外的文章。)
“午后九时走到三十六里,从日没到午后九时走的是四里,回到三十二里的地方,往上看,得C点。横看,得午后七时,可知日落是在午后七时,隔正午七小时,所以昼长是十四小时。”
由此也就得出了计算法:
4里÷2里=2——日落到午后九时的小时数
依样画葫芦,本题的计算如下:
9-2——从午前三时到十时的小时数
(19里125丈+7里140丈)÷(9-2)=3里145丈——每小时的速度
7里140丈÷3里145丈=2——从日落到午后九时的小时数
(9-2)小时×2=14小时——昼长
例二:有甲、乙两旅人,乘三等火车,所带行李共二百斤,除二人三等车行李无运费的重量外,甲应付加磅费一元八角,乙应付一元。若把行李属于一人,则加磅费为三元四角,三等车每人所带行李不加磅费的重量几何?
我也居然找到了这题的要点,三元四角比一元八角同着一元的和所多的,便是不加磅费的行李变成加磅费的行李,应当加上的磅费。但图还是由王有道画出来的,马先生对于这题一点儿意见不曾发表。
用横线表示钱数,三元四角(OC)去了一元八角(OA),又去了一元(AB),只剩六角(BC),将这剩的加到三元四角上去便得四元(OD)。
这就是表明若二百斤行李都加磅,便要磅费四元,因得OE线。往六角的一点向上看得F,再横看得三十斤,就是所求的重量。
(34角-18角-10角)÷[(34角+34角-18角-10角)÷200]=30——所求的斤数
例三:有一个二位数,其十位数字与个位数字交换位置后与原数的和为143,而原数减其倒转数则为27,求原数。
“用这个题来结束所谓四则问题,倒很好!”马先生在疲劳中显着兴奋,“我们且暂时丢开了本题,来观察一下二位数的性质。这也可以勉强算是一个科学方法的小演习,同时也是寻求解决问题——算学的问题自然也在内——的门槛。”说完了,他就写出下面照抄的两行。
原数1223344756
倒转数2132437465
“现在我们来观察,说是实验也无妨。”马先生说。
“原数和倒转数的和是什么?”
“33,55,77,1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