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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不敢问,给老杂役也拿了一套容谢买的大小碗和茶杯。

那老杂役拿在手上,掂了掂,皱眉道:“这么粗重的碗,怎么吃饭?端起来都费劲。”

店主陪笑道:“怕不是老伯您用惯了轻薄的瓷碗,拿不惯咱们这庄稼把式,这碗虽然重些,盛热汤热饭却烫手,好使的嘞!”

“哼。”老杂役勉强接受了店主的说法,继续用挑剔的眼光端详粗碗,忽然间,他恼火地把碗往柜台上一撂,“老坑货!你看看这碗是给人吃饭的吗?这边上这么粗糙,还有豁口,人家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划破了皮怎么办?”

店主头皮发麻,笑容也有些挂不住:“老伯,我们庄稼人吃饭的碗就是这样的!看您也一把年纪了,说自己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未免有些过分了吧?您若是不买,就请您边上稍稍。”

说话间,店铺后门的门帘一掀,两个壮实汉子走出来,跟店主打了个招呼,往老杂役身后一站。

“罢了,今日我还有事,不能纠缠,不跟你们一般见识。”老杂役将大小碗和茶杯端起来,掏出一块碎银,“啪”的按在柜台上,扬长而去。

店主眼神不善地盯着老杂役离去:“老东西,算你溜得快。”

“叔,这银子是真的!”两个壮汉中的一个从牙齿间取出一块碎银,递给店主看。

店主拿在手中,看了又看,忽然眉开眼笑,赞道:“没想到是个老财神!”

容谢在集市里走走停停,没有什么特别的场子要赶,遇到单子上有的就停下来选一选,碰到有趣的、漂亮的小玩意他也停下来看一看。

不知不觉间,在集市上走了很久,容谢也没感觉累,就像出来游玩一样,十分放松惬意。

这和以前去外门集市不同,涣雪山庄距离外门集市太远,每去一趟,都要盘算好要买什么,一次买齐全了再回来。

北门集市就在竹里巷三条街外,什么时候想去就可以去,今天买不完明天还可以去买。

容谢满面春风地在钱某种,并不知身后已缀上一条“尾巴”——沈冰澌假扮的老杂役就落后他两三步的距离。

容谢停下来时,老杂役也停下来,容谢在小摊上挑选小商品时,老杂役也装作在隔壁小摊上看东西,但眼睛是一点不看小摊,直往容谢这边瞟。

容谢脸上露出笑容时,老杂役的目光便黏|腻几分,容谢买下的东西,老杂役便等他走了,也上去买一套一样的。

容谢买了一路,老杂役也跟了一路。

忽然间,容谢停下来,站在路中间不动了。

老杂役也停下脚步。

沈冰澌心中一跳,望着近在咫尺的背影。

难道容谢发现他了吗?

沈冰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希望容谢发现他,还是希望容谢别发现他。

容谢转过头,目光凝向路边一家制衣店,犹豫片刻,举步向那边走去。

原来他不是发现了沈冰澌,而是在纠结要不要进那家店。

沈冰澌心中略有失望,还是跟着容谢往制衣店走去。

还没走到门口,沈冰澌就知道容谢为什么要犹豫了。

制衣店门内两侧,悬挂着两排花里胡哨的衣裳,猛一看去,眼前一片花花绿绿、蜂围蝶舞,视野里吵闹非常。

容谢最讨厌花里胡哨的款式,他能进这种店,沈冰澌也非常意外。

容谢实在是没办法了。

他已经在北门集市逛了三天,制衣店只有这一家。

除非他不买衣服,或是去盛京买衣服,只要住在蓝塬,想简单买点里衣外褂的,就绕不过这家唯一的制衣店。

“盛京流行的蝴蝶牡丹纹!宫中贵人们人手一件的款式!您真有眼光!我们花红制衣店的料子,那是十里八乡最有名的,用料扎实,织工好,贴身穿也很舒服!”

看见有新客人进来,店家果然开始卖力推销门口那两排花里胡哨的衣服,一边捧给容谢看,一边上下打量着容谢,脸上带着油腻的笑容。

“公子,您是给自己挑衣服么?”

容谢迟疑道:“是我穿,不过这里没有素净些的料子?”

“素净些的料子?有,当然有~”店家从两排花里胡哨的衣服里翻出一件大红一件大绿的,“您看看这两件,这两件是纯素的,您肤色白,穿什么都好看!”

容谢低眉看去,一度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店家为什么会管两匹大红大绿的布料叫素净?

“我是说,白色、群青、葛色,有这些颜色的布料吗?”容谢说了几个常见的颜色,普通老百姓都穿的颜色,至于像月白、水色那样更难染的颜色,容谢没指望店家能染得出来。

店家的笑容一滞:“这些都是普通的货色,我们店里当然有,不过都已经订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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