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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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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备政》:

「夫为政者,譬犹工匠之造屋也。广厦既成,众棁不安,则梁栋为之断折;一物不备,则千柱为之并废。善为屋者,知深棁之不可以不安,故栋梁常存;知一物之不可以不备,故众榱与之共成也。善为政者,知一事之不可阙也。故无物而不备;知一是之不可失也。故众非与之共得。其不然者,轻一事之为小,忽而阙焉,不知众物与之共多也;睹一非之为小也。轻而蹈焉,不知众是与之共失也。

夫政之相须,犹輗辖之在车,无輗辖,犹可以小进也。谓之历远而不顿踬者,未之有也。夫为政者,轻一失而不矜之,犹乘无辖之车,安其少进,而不睹其顿踬之患也。夫车之患近,故无不睹焉;国之患远,故无不忽焉。知其体者,夕惕若厉,慎其愆矣。

夫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故选托于由夷;而又威之以笃罚,欲其贪之必惩,令之必从也。而奸益多,巧弥大,何也?知清之为清,而不知所以清之,故免而无耻也。日欲其清,而薄其禄,禄薄所以不得成其清。夫饥寒切于肌肤,固人情之所难也。其甚又将使其父不父,子不子,兄不兄,弟不弟,夫不夫,妇不妇矣。贫则仁义之事狭,而怨望之心笃。从政者捐私门,而委身于公朝,荣不足以光室族,禄不足以代其身;骨肉饥寒,离怨于内;朋友离叛,衰(疑作弃。)捐于外,亏仁孝,损名誉。能守之而不易者,万无一也。不能原其所以然,又将佐其室族之不和,合门之不登也。疑其名,必将忘其实,因而下之。不移之士,虽苦身于内,冒谤于外,捐私门之患,毕死力于国;然犹未获见信之衷,不免黜放之罪。故守清者,死于沟壑,而犹有遗谤于世也。为之至难,其罚至重,谁能为之哉?人知守清之必困于终也,违清而又惧卒罚之及其身也,故不为昭昭之行,而咸思暗昧之利;奸巧机于内,而虚名逸于外。人主贵其虚名,而不知贱其所以为名也。虚名彰于世,奸实隐于身。人主眩其虚,必有以暗其实矣,故因而贵之,敬而用之,此所谓恶贪而罚于由夷,好清而赏于盗跖也。名实相违,好恶相错,此欲清而不知重其禄之故也。不知重其禄,非徒失于清也。又将使清分于私,而知周于欺。推此一失,以至于欺;茍欺之行,何事而不乱哉!故知清而不知所以重其禄者,则欺而浊;知重其禄,而不知所以少其吏者,则竭而不足;知少其吏,则不知所以尽其力者,则事繁而职阙。

凡此数事,相须而成,偏废则有者不为用矣,其余放欺无事而不若此者也。不可得一二而载之耳。故明君必须良佐而后致治。非良佐能独治也。必须善法有以用之。夫君犹医也,臣犹针也,法阴阳补泻也。针非人不入,人非针不彻于病。二者既备,而不知阴阳补泻,则无益于疾也,又况逆失之哉!今用针而不存于善术,使所针必死,夫然也。欲其疾之疗亦远。良医急于速疗,而不恃针入之无恙也;明君忽于治平,而不恃亡失之不便亡也。」

数篇文章组成《政论》,对于曹魏朝廷风气有很大影响,陆逊所说仅可视为自己的偏见。

待在武昌的太子孙登也不是自我放纵,曾写信请教于骠骑将军、都督西陵的步骘,除了把当时荆州界内情况和各官吏的品行才能一一分析报告后,更在回信鼓励规劝:「我听说君王不亲临小事,而是让各级官吏尽忠职守,所以舜帝任用九位贤人,自己不用再操心,不出庙堂而天下便行到治理。所以贤人所在之地,能抵御万里之外的敌人,他们实在是国家的杰出人才,兴哀的关键。愿使太子明晓重视,深加留意,这就是天下的大幸运了!」

「凡是主持国家的人,都有打算勤修德政与太平盛世相媲美。至于日后治理结果多无法实现,不是没有忠臣贤能辅佐,而是由于主上不肯克制私情、无法任用贤才的关系。人之常情向来都是畏惧艰难,趋就容易,喜好相同意见,厌恶不同意见,与治国之道正好相反。古书上说,『从善如同登山,从恶如同山崩』,就是比喻为善是多么因难的事情。君王承袭祖先累世的基业,据有至尊的自然之势,有掌握天下八种权柄的威严,喜好容易受到赞同带来的欢快,无需听取采纳别人意见,但忠义之臣提出难以采纳的方案,说出逆耳的言语,与君王不能契合,不也正当如此吗!君王与忠臣疏远就会出现裂痕,花言巧语之人借机离间,被这些所谓忠心之人搞得迷迷糊糊的君王,迷恋于私恩错爱,终使贤明和愚下杂混,奖罚任免都失去标准,这种情形由来的原因就是私情作祟。圣明的君王往往明察此情,求访贤能如饥似渴,接受规劝也不厌烦,抑制私情,损减私俗,出于大义能够割舍私恩,既然君主没有偏颇错误的任用,臣下就不会持有非分之想。」读着这封遗表的吴王,顿时感动得流出热泪。

十月,明帝改平望观为听讼观,常说:「审理案件,关系天下人的性命。」每逢审断重大案件,亲自前往听讼观审。此外他也很重视刑法的制定与完善,诏令陈羣、刘邵等「删约旧科,傍采汉律,定为魏法」。这个的基础就是根源于祖父曹操。

当初因为秦朝法律严苛繁多,百姓动不动就会犯法,导致天下人心不满,日后陈胜、吴广因为延误期限,想到如果赶到也是死罪,萌生不如一搏的想法,没想到揭竿而起导致秦朝大厦颓圮。高祖刘邦入关中与民约法三章:杀人者处死,伤害及盗取财物给予和罪行相应的刑罚,成为获取民心的一大关键。

汉朝成立之后,感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的高祖,令萧何参照秦律「取其宜于者,作律九章」。九章律是在李悝的《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加上《户律》、《兴律》、《厩律》,共九章故称《九章律》。

法律条文随着时间增加是可以想象的,仅到了汉武帝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文书判例堆满房间,连主管刑狱的人都无法全部看完,就会变成有法跟没有法是一样的,甚至同一个罪行,不管想要轻判、重判,都有判例可以找到,法律的公正性就会受到质疑。

即使如此,到了明帝时代,律有六十篇,令有三百余篇,「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两万六千两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言数益繁,览者愈难。」可见即使经由祖父曹操的努力,法条的增加仍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让明帝下定要加以改革的决心。

于是下令命陈群、刘劭等参考汉律,制定新的法律法令。这次共编成《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及《尚书官令》、《军中令》等总计一百八十余篇。以《新律》最为重要,是曹魏政权的基本法典,通称『魏律』。

《新律》共十八篇分别是:刑名、盗律、劫略、贼律、诈律、毁亡、告劾、系讯、断狱、请赇、兴擅、乏留、惊事、偿赃、户律、捕律、杂律、免坐。

魏律的特别、或者说与秦律、汉律不同在哪?贯彻明帝重视刑罚在治国理政领域的重要性,强调刑罚务必以宽大简化为要务。

其一、将《法经》中总则和序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将『总则』的性质和地位突显出来,并且使之名副其实,日后修订只能从序例下手,总则是不可更动的,举例来说如果以这个方式制《九章律》,就永远是九章,不能增加任何一章,只能修改序例。

其二、精简『旁章科令』,增加法典篇目,『于正律九篇为增,于旁章科令为省』;也将维护官僚贵族特权的『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中;进一步取消汉律的宫刑,缩小族刑的连坐范围,将法定刑罚定为死、髡、完、作、赎、罚金、杂抵罪共七种。

十一月,历经两年半终于完成的曹魏宗庙,终于在洛阳竣工了,下令迎奉曹腾、曹嵩、曹操、曹丕等四代入内祭祀。

明帝喜迎祖先入宗庙的喜悦时,西域大月氏王波调派使者来朝拜,进献珍奇礼物,大喜的明帝于是封波调为大月氏王。波调这个人,不仅文武兼通,为人英明,年少时继承大月氏国,统领大月氏继续先人的辉煌。冷眼看待汉朝末年天下大乱的群雄纷争,企图于混乱中伺机谋取最大利益,一直等到曹魏统一北方、明帝即位后,才上表臣服,可见其心思之深沈,不亚于中原群雄。

十二月,诸葛亮把相府、军营迁移到街亭附近南山下的平原上,在当初刘备登基的沔阳县修建汉城,在成固县修建乐城。成固距离沔阳偏西北约二千一百余里,街亭又在成固西北约九百多里之处,很显然诸葛亮希望以汉城、乐城成犄角之势,作为防御曹魏入侵的前线,自己所在成为北伐的前线。

在成都的后主,应该是对赵云最有感情的人:曾两次救出了幼年时期的刘禅。一次是长阪坡之战,刘备在逃亡过程中,丢下妻子和儿女,两个女儿都被曹操帐下虎豹骑统领曹纯掳走,刘禅及甘夫人幸亏有他的保护才得以幸免于难。第二次是孙权趁刘备入川时派遣船队迎接孙夫人回吴,想趁机带走刘禅。幸好刘备临走前任命他担任留营司马,驻守公安,当时刘备的家眷及孙夫人等都待在公安。会有此举是因为孙夫人向来骄横跋扈,刘备才让他掌管内事,获知孙夫人携带刘禅离开,他与张飞及时追赶在江面上将刘禅截回。

后主于是下《诏谥赵云》:

「云昔从先帝,功绩既着。朕以幼冲,涉途艰难。赖恃忠顺,济于危险。夫谥所以叙元勋也,外议云宜谥。」他遗有两个儿子,长子赵统继承爵位。

持续遭到迁移的雍丘王曹植,再度被明帝迁徙,这次是往前往东阿,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离家乡谯县只有南行九百多里的路程,说是返乡也不为过,或许是侄子释出的善意吧?不管怎样,都得上《转封东阿王谢表》表达谢意:

「奉诏:「太皇太后念雍丘下湿少桑,欲转东阿,当合王意!可遣人按行,知可居不?」奉诏之日,伏增悲喜!臣以无功,虚荷国恩,爵尊禄厚,用无益于时,脂车秣马,志在黜放。不图陛下天父之恩,猥宣皇太后慈母之念迁之。陛下幸为久长计,圣旨恻隐,恩过天地。臣在壅丘,劬劳五年,左右罢怠,居业向定。园果万株,枝条始茂,私情区区,实所重弃。然桑田无业,左右贫穷,食裁糊口,形有**。臣闻古之仁君,必有弃国以为百姓。况乃转居沃土,人从蒙福。江海所流,无地不润;云雨所加,无物不茂。若陛下念臣入从五年之勤,少见佐助,此枯木生华,白骨更肉,非臣之敢望也。饥者易食,寒者易衣,臣之谓矣。」

曹植在此说出虽为皇族,所过生活与乞丐、流民无异,生活之困难、处境之艰辛,如果不是当事人,恐怕很难体会、查知才是,更希望明帝能够对曹家叔伯兄弟能够有所宽限。

等到东阿之后,又写《迁都赋》:

「序曰:余初封平原,转出临淄,中命鄄城,遂徙雍丘,改邑浚仪,而末将适于东阿。号则六易,居实三迁,连遇瘠土,衣食不继。

览干元之兆域兮,本人物乎上世。纷混沌而未分,与禽兽乎无别。蠡蜊而食蔬,摭皮毛以自蔽。」

这时明帝想起叔叔曹植之前对于边事的建议,于是回《答东阿王论边事诏》:

「制诏。览省来书,至于再三。朕以不德,夙遭旻凶。圣祖皇考,复见孤弃。武宣皇后,复即玄官。重此哀茕,五内伤剥。又以眇身,暗于从政。是故二寇未诛,黔首元元各不得所,虽复兢兢坐而待旦,惧无云益。王侠辅帝室,朕深赖焉,何乃谦卑,自同三监?知吴蜀未枭,而海内虚耗为忧,又虚边将,或非其人。诸所开喻,朕敬听之,高谋良策,思闻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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