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卖鱼(第1页)
张怀端看着碗里的鱼一脸诧然。“哪来的?”卢圣玲笑笑,“我下午去河里捕回来的。”张怀端根本不信,这个女人虽然四肢健全,可懒得跟瘫了一样。平常让她下地干活,怎么叫都叫不动,就爱瘫在床上使唤儿子。他也并不觉得,卢圣玲会因为自己腿脚受伤,而良心发现。说到底,还是在打那笔钱的主意。他放下碗。这汤,他还真是受之不起。不管这女人使用什么招数,修缮房子的钱无论如何都不能动。他答应过小宝,等钱攒够,就给屋顶修缮一下,以后不用担心刮风下雨了。卢圣玲猜到张怀端会这么想她,防她跟防贼似的。也怪,谁叫她以前混账呢。“放心,我没想要你的钱,以后家里的钱,我来挣。”卢圣玲表完态,掀开门帘出去,站在堂屋门口,看着小宝趴在桌上喝汤的背影,又红了眼眶。孩子身上的棉衣,还是四岁时候买的,捆得整个人都小了一圈,脚上一双破布鞋,也是捡邻居家不要的穿。这些年,但凡家里有点钱,都被她拿走挥霍。凡是紧着自己快活,或是接济那个白月光,根本不管丈夫和儿子的死活。瞧瞧,自己干的这叫什么事!难怪老来遭到报应!卢圣玲低着头进了东边那间卧室。自打结婚以来,她跟张怀端都是分房睡的。张怀端睡西边,两人平常打照面就跟陌生人似的。小宝的出生,纯属意外。谁叫她那天喝醉了酒,把张怀端当成了杨显明,霸王硬上弓。当然,张怀端能束手就范,也是想早点有个孩子,或许有了孩子后她能踏实过日子。哪知,真有孩子,对方只会变本加厉。卢圣玲在房间翻箱倒柜找了一捆粗棉布出来。然后去厨房把锅里剩下的鱼汤盛到一个红色带喜字的搪瓷盆里,架在炉灶上煨着,刷干净锅,准备弄点浆糊来纳鞋底。刚才特意留了点面粉,添些水,起火慢慢搅拌熬成黏稠的糊状。熄了火,用火钳把灶膛里的炭火一块块夹到烘笼里,提着烘笼和浆糊回房。“小宝,吃完把碗放厨房,一会妈来洗。”叮嘱完小宝,卢圣玲关上房门,她要连夜给儿子做一双布鞋出来。粗棉布层层粘贴,比照小宝脚的大小切底,包边粘合,再用麻绳缝制鞋底。一道道工序下来,眼睛都花了。好在卢圣玲双手灵巧,制鞋经验丰富,一个晚上不合眼,鞋子总算是做出来了。天一亮,她便轻手轻脚地走到父子俩房门口,把新布鞋摆在门口的地上,然后提着木桶就又出去。她得赶紧搞钱,给父子俩换身棉衣,还得修缮房子。这残破的土泥坯房,早就岌岌可危,要是一场大雪下来,指定要塌。想到前世父子俩被压死在这砖泥下,卢圣玲就感到心脏一阵窒息。要说农村,搞钱确实不容易,靠几亩田地发家致富,比登天还难。但是西头村有个好处就是,山水资源丰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得把这天然的资源利用起来才是。卢圣玲又去了河边。折腾一个早上,河床上的冰层都被她凿烂了,当然,收获也不少,满满一桶野生小鲫鱼,估摸着有三十来斤。拿到镇上去卖,指定能卖个好价钱。说来运气不错,回去的路上,发现一只狗獾趴在冰面上喝水。卢圣玲抱起一块石头砸向冰面,冰层断裂,扑通一声,狗獾后腿掉进了冰窟窿里。她赶紧找了根竹竿,一头栓上绳子,伸过去套住狗獾的脖子拉到岸边,捆住四肢,绑在扁担的一头,另一头担着装满鱼的水桶,挑着去了镇上。年关将至,集市上人来人往,街头巷尾堵得水泄不通。前世的卢圣玲喜欢赶集,但凡手里有点钱或者票证,就马上跑到集市挥霍。有了经验,她自然知道哪条街适合卖什么,于是目标明确地挑着东西去了农贸市场。找了个面相好说话的大姐,用两条鱼作为报酬,蹭她的摊位。蹲了半个小时,无人问津。卢圣玲倒也不着急,背着手去肉铺转了一圈,顺便找肉铺的伙计借了把刀,将狗獾皮肉分离。利索的动作,让卖肉的伙计咂舌。瞧着卢圣玲穿得体体面面的,皮肤也白白净净,不像是农村人,更不像是屠宰场工作的同志,就好奇道:“姑娘,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卢圣玲笑笑,两边梨涡格外动人,“我就一农村妇女。”肉铺伙计咋看都不觉得像,这女人气质出众,身上没有一点农村妇女的土渣子味。就连扎个头发,都跟人不同。旁人不是齐耳短发就是麻花辫,卢圣玲则是将头发高高挽起,扎成一个丸子,本来就个子小巧,这么一看更显年轻。关键,穿得也很时髦。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黑色的高领毛衣,搭配一件红色格子大衣,看上去端庄大气。也是,卢圣玲嫁给张怀端的头几年,张怀端那时还是生产队的大队长,又在研发育苗技术,每个月都有工资拿,日子过得一点不差。她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皮肤保养得白嫩水灵,身材纤细玲珑。加上又:()重生八零小俏媳,开局打猎旺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