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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骨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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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子的到来打破了生活中脆弱的宁静,见袋子里是个出气多进气少的不成人形的人以后,张刘氏神色罕见地变得坚毅起来。

这个眼里只有丈夫孩子的女人立即回到了家中,草草收拾了行李,便要带着凌霄和孩子去找还未归家的丈夫,回到乡下老家居住。

“跟我们走吧阿霄,最近江水不太平,抓了很多外来人,咱们出去躲一阵,等能回来咱们就去官府上户。”

是最近在城里溜达被什么人盯上了吗?如果张刘氏妈妈说的是真的,那逃也没用。想得再黑暗一点,若凌霄只是个普通人的话,跟着张家逃跑只会白白连累张家。

看着担忧望着自己的张刘氏,凌霄谎称自己在城里认识大人物,要去找大人物求救,让张家人先行离去。

想了想,凌霄从荷包里掏出几个金豆子,“这个你们拿着,事情由我而起,害你们不能在家里居住,我也过意不去。”

见张刘氏瞪大了眼,一副要骂她的样子,凌霄又补了一句,“拿着,如果年底我没来找你们,明年你就带着这钱帮我收个尸。”

不待张刘氏说话,凌霄看了看天色,一脸凝重,“你们快走吧,家里的门由我来锁,你们走后我也准备拿银子去找人了,再晚就要宵禁了。”

张刘氏深深看了一眼这个每天由她打理,四肢不勤的孩子,接过金豆子,没再说什么,回屋抱起女儿和简单的行李就冲出了房门,没让大孩子看见她抑制不住的泪水。

本能地,凌霄并不希望张家人知道自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怪物,所以只好由着张氏的话头找借口让他们离开。

张刘氏的话也没全说对,还没等袋子里的人咽气,青楼的人就过来了。

凌霄才刚刚关好张家房门回到家中,就发现菜地那边多出了许多道人类气息,大抵有十几个。

简单确认了一下人数,凌霄没有像之前一样靠着身体强度把人锤杀,而是临时抱佛脚现学了一个可以毁尸灭迹的火球术,只留了一个软骨头带路去给她找事的地方。

凌霄来到那条灯红酒绿的巷子,对那里的人怎么看上她,又为什么要对她下手毫无兴趣,只要感知到恶念,二话不说就是杀。

之前的她如同一个没有方向的游魂,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需要保护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能够慢慢来,但现在隔壁的张家被她连累,所以她只能尝试使用并不怎么熟悉的修真术法尽快解决。

清理一个巷子花了凌霄不少时间,等到宰了那个巷主以后,凌霄身上强烈的杀意连她自己都有些抑制不住了。

如果麻袋中的人已经死掉还好,她平复戾气就能想办法让张家人回来,可惜,那个人竟然还活着。

说实话,前九个世界的经历,让凌霄对救人这件事很是抵触,可看着那个脸上已经有蛆虫在爬的人,浑身浴血几乎成了一个血人的凌霄还是强行压制住了嗜杀的欲望,强忍着恶心提起了麻袋。

“我只在江城里给你找医生,活不活得下来,看你自己。”

不知道在麻袋里的人是幸运还是不幸。

换了衣服的凌霄去了江城名气最大的医馆保民堂,却连门都没能进去。哪怕她掏出了金锭,双眼放光的门童,还是没放行。

就在凌霄犹豫要不要喂一颗背包里的仙界药丸试试的时候,那个一看见麻袋就脸色大变说治不了没救了赶紧走的小药童,一边大声让她别挡路一边却小声朝她说了一个地址,“西城猪狗巷,巷子最深处。”

凌霄没再纠缠,直接去了小童口中的地方。

这个脏乱差巷子深处的医馆馆主,并没有辜负小药童的好意,不仅完全没有嫌弃,甚至亲自上手给这具比尸体好不到哪儿去的躯体处理外伤。

凌霄即使杀过不少人,也被杀过不少次,但看着馆主处理伤口,却还是浑身刺挠,总有种疼在自己身上的错觉。想离开,暂时不愿回老宅的她又不知道该去哪儿。

所以当医馆主人询问自己还要不要救人的时候,凌霄选择让那个人类自己来决定自己的生死。

老实说,换做是她,在明知自己成为废人的情况下,是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的。

医馆馆主估计也这么想,所以当那个寻花巷小孩选择活下去的时候,老馆主竟然打算冒着得罪寻花巷的风险救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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