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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一之七(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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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一之七

鄭,邑名,本在西都畿内咸林之地。宣王以封其弟友為采地。後為幽王司徒,而死於犬戎之難,是為桓公。其子武公掘突,定平王於東都,亦為司徒。又得虢、檜之地,乃徙其封而施舊號於新邑,是為新鄭。咸林,在今華州鄭縣。新鄭,即今之鄭州是也。其封域山川,詳見《檜風》。

【纂疏】《詩譜》:「桓公為幽王大司徒,甚得周衆與東土之人,問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懼及焉[1],其何所以逃死?』史伯曰:『其濟、洛、河、潁之間乎?是其子男之國,虢、鄶為大。虢叔恃勢,鄶仲恃險,皆有驕侈怠慢之心,加之以貪冒。君若以周難之故,寄帑與賄,不敢不許。是驕而貪,必將背君。君以成周之衆,奉辭罰罪,無不克矣。若克二邑,鄢、蔽、補、丹、依、疇、歷、華,君之土也。修典刑以守之,惟是可以少固。』桓公從之。後三年,桓公死犬戎之難,其子武公既定平王,卒取史伯所云十邑之地,右洛左濟,前華後河,食溱、洧焉。今河南新鄭是也。武公又作卿士,國人宜之,鄭之變風又作。」孔氏曰:「鄢等八國皆在四水之間,克虢、鄶則八邑可滅。對上鄶風已作,故云又作。」程子曰:「廢法失道,則王畿之內亦不能保。鄭本畿內之封,因周之衰,遂自為列國,故次之以鄶。」《前漢·地理志》鄭俗**。季札聞鄭之歌曰:「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後二十三世,為韓所滅。

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適子之館叶古玩反兮,還,予授子之粲兮。

賦也。緇,黑色。緇衣,卿大夫居私朝之服也。宜,稱。改,更。適,之。舘,舍。粲,餐也。或曰:粲,粟之精鑿者。○舊說鄭桓公、武公相繼為周司徒,善於其職,周人愛之,故作是詩。言子之服緇衣也甚宜,敝則我將為子更為之,且將適子之館,既還而又授子以粲,言好之無已也。

【纂疏】朱子《初解》:「漢有白粲之刑,給舂導之役是也。」「緇衣即《士冠禮》所云『主人玄冠朝服,緇帶素鞸』是也。諸侯與其臣服之,以日視朝,故禮通謂此服為朝服。《玉藻》云:『天子皮弁,以日視朝。』則卿士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緇衣。退適私朝,服緇衣以聽其所朝之政也。《考工記》:『鍾氏三入為纁,五入為緅,七入為緇。』注:『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則為緅,又復再染以黑則成緇矣。』」孔。館,言諸侯各有館舍。

緇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叶在早反兮。適子之舘兮,還,予授子之粲兮。

賦也。好,猶宜也。

緇衣之蓆叶祥籥反兮,敝,予又改作兮。適子之舘兮,還,予授子之粲兮。

賦也。蓆,大也。程子曰:「蓆有安舒之義。服稱其德,則安舒也。」

《緇衣》三章,章四句。

《記》曰:「好賢如《緇衣》。」又曰:「於《緇衣》見好賢之至。」

將七羊反仲子兮,無踰我里,無折之舌反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叶滿彼反。仲可懷叶胡威反,下同也,父母之言,亦可畏叶於非反也。

賦也。將,請也。仲子,男子之字也。我,女子自我也。里,二十五家所居也。杞,柳屬,生水傍,樹如柳,葉麄而白,色理微赤。蓋里之地域溝樹也。○莆田鄭氏曰:「此**奔者之辭。」

【附錄】《將仲子》如何便見得是祭仲?大雅。

【纂疏】嚴氏曰:「樹杞,猶言杞樹耳。杞、桑、檀皆美木。」愚謂作**詩訓則三章皆有所畏,而不輕身以從其所懷,亦庶幾止乎禮儀者矣。詳味三章,皆有拒之之意。

將仲子兮,無踰我墻,無折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叶虚王反。仲可懷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

賦也。墻,垣也。古者樹墻下以桑。

將仲子兮,無踰我園,無折我樹檀叶徒反。豈敢愛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賦也。園者,圃之藩,其内可種木也。檀,皮青,滑澤,材彊韌,可為車。

《將仲子》三章,章八句。

愚按:諸家皆本序說。毛氏曰:「仲子,祭仲也。」曹氏曰:「祭仲足也。祭氏,仲名,而字仲足。」東萊曰:「『將仲子兮,無踰我里,無折我樹杞』,辭雖拒仲,而意則予之。如侍人僚祖告昭公以去季氏之謀,公執戈以拒之之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則於段非有所不忍也。『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則拳拳於叔,而不得已於姜氏也可見矣。『畏我諸兄』,畏人之多言,特迫於宗族國人之議論,非愛段也。具文見意,而莊公之情得矣。」嚴氏曰:「杞、桑、檀皆喻兄弟,祭仲之謀迫而淺,欲速去,其偪曰:『早為之所。』莊公之謀驕而深,故養成其惡,曰:『子姑待之。』公與祭仲皆欲致段於死地,所爭遲速之間爾,公非拒祭仲也。國人知公與祭仲有殺段之謀,乃反其意,設為公拒祭仲之辭以諷之。一章諷公縱不愛段,獨不畏父母乎?蓋譎諫也。時父亡,與母連言之爾。二章諷公縱不愛段,獨不畏公族之言乎?三章諷公縱不愛段,獨不畏國人之多言乎?」又曰:「此詩以天理感動之公論開悟之耳,如此,則不失詩人溫柔敦厚之旨也。」謾備諸說。

叔于田叶地因反,巷無居人。豈無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賦也。叔,莊公弟共叔段也。事見《春秋》。田,取禽也。巷,里塗也。洵,信。美,好也。仁,愛人也。○段不義而得衆,國人愛之,故作此詩。言叔出而田,則所居之巷若無居人矣。非實無居人也,雖有而不如叔之美且仁,是以若無人耳。或疑此亦民間男女相說之詞也。

【纂疏】鄭氏曰:「於,往也。」孔氏曰:「巷,里內之塗道。」呂氏曰:「國人稱之如是者,亦不義而得衆也。以得衆心為仁,以飲酒為好,以善服馬為武。」楊氏曰:「叔段不義而為衆所說者,亦以衰俗好惡毀譽不當其實。」嚴氏曰:「段豈真美且仁哉?其黨私之之言,猶河朔之人謂安史為聖也。」

叔于狩叶始九反,巷無飲酒。豈無飲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叶許厚反。

賦也。冬獵曰狩。

叔適野叶上與反,巷無服馬叶滿補反。豈無服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賦也。適,之也。郊外曰野。服,乘也。

【纂疏】曹氏曰:「武,言其有藝也。」

《叔于田》三章,章五句。

叔于田,乘乘下繩證反馬叶滿補反。執轡如組音祖,兩驂如舞。叔在藪素口反,叶素苦反,火烈具舉。襢音但裼素歷反暴虎,獻于公所。將七羊反叔無狃女九反,叶女古反,戒其傷女音汝。

賦也。叔,亦段也。車衡外兩馬曰驂。如舞,謂諧和中節。皆言御之善也。藪,澤也。火,焚而射也。烈,熾盛貌。具,俱也。襢裼,肉袒也。暴,空手搏虎也。公,莊公也。狃,習也。國人戒之曰:請叔無習此事,恐其或傷女也。蓋叔多材好勇,而鄭人愛之如此。

【纂疏】嚴氏曰:「乘馬,四馬轡,今之韁。」錢氏曰:「組,文五采相間。手執六轡如組之文,言其齊比。」董氏曰:「五御之法有舞交衢者,蓋詩所謂舞者也。服制于衡,不得如舞,其言舞者,驂也。」孔氏曰:「澤,水所鍾,水希曰藪。鄭有圃田,此言『藪』,圃田也。」陳氏曰:「『火烈具舉』,疏以為宵田,不知《周禮》中春蒐田用火弊。」嚴氏曰:「《大司馬》注:『火弊,火止也。』春田用火,因焚萊除陳草,皆殺而火止。」曹氏曰:「《王制》云:『昆蟲未蟄,不以火田。』故《爾雅》謂火田為狩,惟冬田乃用火,。若夫刈草以為防,驅禽而納諸防中,然後焚而射焉,則四時之田皆然也。」嚴氏曰:「襢者裼衣。」

叔于田,乘乘黄。兩服上襄,兩驂鴈行户郎反。叔在藪,火烈具揚。叔善射忌音記,又良御叶魚駕反忌。抑磬苦定反控口貢反忌,抑縱送忌。

賦也。乘黄,四馬皆黄也。衡下夾轅兩馬曰服。襄,駕也。馬之上者為上駕,猶言上駟也。鴈行者,驂少次服後,如鴈行也。揚,起也。忌、抑,皆語助辭。騁馬曰磬。止馬曰控。舍拔曰縱。覆簫曰送。

【纂疏】鄭氏曰:「兩服中央夾轅者。」孔氏曰:「《小戎》云:『騏駵是中,騧驪是驂。』驂與中對文,則驂在外,外者為驂,則知內者為服,故言兩服。」嚴氏曰:「今人稱馬韁為磬控。憮言善射,遂言其能後手音絶而縱,前手擷而送,則矢去勁而有力。所以實其善射。縱,放箭;送,箭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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