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礼治成熟阶段 东汉章帝时期(第1页)
3。礼治成熟阶段:东汉章帝时期
汉代礼治的成熟阶段,是东汉时期,尤以东汉章帝时期白虎观会议的举行,及其《白虎通义》的出现为标志。章帝少年时期就“好儒术”,登基以后,继承并光大了宣帝时期的礼治思想,以儒家思想治国,重视礼治建设。建初四年(公元79年),章帝在诏书中说:“盖三代导人,教学为本。汉承暴秦,褒显儒术,建立《五经》,为置博士。其后学者精进,虽曰承师,亦别名家。孝宣皇帝以为去圣久远,学不厌博,故遂立大、小侯《尚书》,后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复置颜氏、严氏《春秋》,大、小戴《礼记》博士。此皆所以扶进微学,尊广道艺也。中元元年诏书,《五经》章句繁多,议欲减省。至永平元年,长水校尉儵奏言: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欲使诸儒共正经义,颇令学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学之不讲,是吾忧也。’又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于戏,其勉之哉!”[171]这段话,反映了章帝自觉地继承了武帝以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路线,及其以礼治国的方略,并且巧妙地引出了进一步解决思想统一的问题。既要扶进微学、尊广道艺,又要反对和防止《五经》章句繁多、歧义纷出的弊端,故要求诸儒“正经义”,使得学者有所遵守。在这种思路下,章帝顺理成章地召开了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有名的白虎观会议。史载:(章帝)“于是下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172]白虎观会议讨论的问题,表面上是讲论《五经》同异,实际上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所谓“正经义”,即是端正关于儒学经典的意义的认识,统一观点。“正经义”是为制定《汉礼》做准备,同时其本身也是制礼的一个重要步骤。
值得注意的是,汉章帝在正经义、制汉礼的过程中,采用的是召开御前会议的方式,由各方面人物讨论《五经》经义的异同,最终由“帝亲称制临决”,即由章帝本人裁决学术思想文化的是非高下。这种仿照其先辈汉宣帝主持石渠阁会议并由宣帝“亲称制临决”的做法,无论其方式和思想实质,都如出一辙!不难看出,从武帝举贤良对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宣帝石渠阁会议“上亲称制临决”,再到章帝白虎观会议“帝亲称制临决”,显示了汉代最高统治者对于建构新型意识形态的高度重视,对于礼治模式建构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出汉代最高统治者运用行政力量干预学术思想文化,利用儒家思想为现实政治服务的特征。政治利用学术,学术被政治利用;政治家对儒学实行为我所用的方针、思想家自觉不自觉地参与现实政治的运作,以求实现自己的治世理想,是汉代学术思想文化的显著特点。当然,这也是秦汉以降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
白虎观会议的最终成果是《白虎议奏》和《白虎通义》。《白虎议奏》已经失传,《白虎通义》由班固整理编辑,流传至今。《白虎通义》以阴阳五行理论为基础,对董仲舒以后的今文经学,以及哀平以降的谶纬神学所宣扬的君权神授、天人感应等理论作了总结和发挥,并重点论述了封建社会的政治秩序和自然秩序的合理性和神圣性。该书虽仅以43条名词的汇集解释来说明问题,但其内容却十分繁杂,本质上是对封建等级制度的具体阐释和明确规定。它援谶入经,使谶纬和今古文经学融为一体,确立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为重心的“三纲六纪”的封建道德观,封建伦理纲常从此实现了系统化、绝对化和神圣化。《白虎通义》的这些观点和论说,是对宣帝石渠阁会议关于礼问题的讨论的深化。石渠阁会议讨论的礼的主要问题有丧服、谥法、祭祀、宗庙、继嗣、乡射、大射等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礼。研究礼学的专家认为,这场讨论“为汉代礼制的完备,进一步奠定了基础”[173]。其实,阴阳五行理论、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观等,早在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和《天人三策》那里,就已提出,只不过《白虎通义》进一步把它系统化、礼仪化了。特别重要的是,《白虎通义》更为明确地从礼治建设的层面,从纲常名教入手,拓展并深化了董仲舒的相关思想。这种拓展和深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借助政治力量使纬书法典化、礼典化[174],经纬合一,经学神学化、神学经学化,儒学的宗教特点和功能明确彰显出来。
正经义、制汉礼,统一思想,是否就是铁板一块?当然不是!即使在章帝那里,也要表现出形式上的对于不同学术见解的某种程度的尊重。白虎观会议4年之后,建初八年(公元83年),章帝下诏曰:“《五经》剖判,去圣弥远;章句遗辞,乖疑难正;恐先师微言将遂废绝,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群儒选高才生,受学《左氏》《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以扶微学,广异义焉。”[175]用《后汉书·儒林传》的说法,就是“网罗遗逸,博存众家”。
白虎观会议数年之后,章帝命礼臣曹褒制定《汉礼》。曹褒的父亲曹充,在光武帝建武年间为博士,曾随从光武帝巡狩岱宗,定封禅礼。早在明帝即位时,曹充就上疏:“五帝不相沿乐,三王不相袭礼,大汉〔当〕自制礼,以示百世。”可见,制定汉礼是曹氏父子思考的重心,也是父子相袭的事业。当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曹充为朝廷制定汉礼的理想没有能够实现。这个理想最终由其子曹褒在章帝时代得以实现。
章帝一直以“述尧理世,平制礼乐,放唐之文”[176]为追求,而曹褒为了逢迎章帝而上疏曰:“昔者圣人受命而王,莫不制作礼乐,以著功德。功成作乐,化定制礼,所以救世俗,致祯祥,为百姓获福于皇天者也。今皇天降祉,嘉瑞并臻,制作之符,甚于言语。宜定文制,著成汉礼,丕显祖宗圣德之美。”[177]曹褒这个奏疏,十分符合章帝的心意。但是,太常巢堪等人认为制定汉礼是“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许”[178]。而章帝则坚持“朝廷礼宪,宜时刊立”,于是,元和三年(公元86年)下诏曰:“汉遭秦余,礼坏乐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观省,有知其说者,各尽所能。”[179]曹褒深刻领会到了章帝的用意,于是本着“人臣依义显君,竭忠彰主”的立场,“当仁不让”地上疏章帝:“具陈礼乐之本,制改之意。”[180]名儒班固提出,改定礼制应当广泛召集京师诸儒“共议得失”,遭到章帝拒绝。章帝认为,那样一来,会出现“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的局面。因此,他于章和元年(公元87年)召曹褒一人制定《汉礼》:“令小黄门持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敕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经。今宜依礼条正,使可施行。’”曹褒接受诏令后,“乃次序礼事,依准旧典,杂以《五经》谶记之文,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终始制度,以为百五十篇”[181]。当年十二月,曹褒将其制作的《汉礼》奏上,“帝以众论难一,故但纳之,不复令有司平奏”。章帝去世、和帝即位后,太尉张酺、尚书张敏等“奏褒擅制《汉礼》,破乱圣术,宜加刑诛”[182]。和帝虽然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但终究没有推行《汉礼》。《后汉书·曹褒传》说曹褒“博物识古,为儒者宗”。这个评价可谓极高。须知,西汉董仲舒才被史家推尊“为儒者宗”[183]。当然,即使曹褒还够不上董仲舒那样的“为儒者宗”的贡献和地位,但毫无疑问,曹褒之所以被史家给予如此高的评价,根本原因在于他为汉王朝定礼制。道理很简单,汉初叔孙通制礼,固然是采用经礼,但同时也“参酌秦法”,虽然有助于解决当时社会的某些弊端,“然先王之容典盖多阙”,以致贾谊、董仲舒、王吉、刘向之辈“愤愤叹息所不能已也”!汉章帝“专命礼臣,撰定国宪,洋洋乎盛德之事焉”。曹褒撰定的《汉礼》,就是章帝所需要的“国宪”!就是贾谊、董仲舒们想做而当时没能做成的“大业”!遗憾的是,章帝晏驾,和帝即位后在重臣的反对下,《汉礼》没能施行,“斯道竟复坠矣”[184]!虽然曹褒制定的《汉礼》没能在当时实行,但制定《汉礼》的思想趣味及其所倡导的以礼仪化为特征的礼治模式,在后来的社会政治实践中被统治者逐步实现。
总的说来,章帝一心一意制作汉礼,为了统一思想而“正经义”,召开白虎观会议,甚至“称制临决”,最终形成了《白虎通义》,并进一步制定了《汉礼》,从而基本完成了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封建价值体系的建构,表明汉代礼治已经达到了成熟的阶段。《后汉书·章帝纪》末尾的“赞”语说章帝“左右艺文,斟酌礼律”,其治道是“体之以忠恕,文之以礼乐”,正是对其礼治成就和特征的中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