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创新1(第1页)
论《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创新[1]
唐代中叶史家杜佑(735—812年)所著《通典》200卷,是中国史学史上第一部典制体通史,即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通史。这是杜佑在历史编纂上的一个很重要的开创性工作。跟杜佑大致同时而又“颇详”《通典》“旨趣”的李翰,在《通典》序中写道:
(杜佑)采五经群史,上自黄帝,至于有唐天宝之末,每事以类相从,举其始终,历代沿革废置及当时群士论议得失,靡不条载,附之于事。如人支脉,散缀于体。凡有八门,勒成二百卷,号曰《通典》。[2]
这一段话,概括了《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总的特点。其后,学人之论《通典》编纂者,大多祖述李翰《通典》序。例如,宋人陈振孙云:“《通典》……采五经群史、历代沿革废置、群士论议,迄于天宝,凡为八门。”[3]清人纪昀等谓:“(《通典》)所载上溯黄虞,讫于唐之天宝;肃、代以后,间有沿革,亦附载注中。……其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兹编其渊海矣。”[4]
综观前人所述,《通典》在历史编纂上有三个特点,即:主会通,立分门,重论议。而《通典》对这三个方面的综合运用,则显示出其作者在历史编纂上的创新精神。现就这三个方面分述如下。
一
先说主会通。《通典》主要取材于历代正史书志,它跟后者最大的区别是:《史记》以下历代正史书志只记一代或数代典制,属于典章制度的断代史;而《通典》则将历代正史书志融会贯通,撰成一书,成为典章制度的通史。
自班彪、班固父子著《汉书》至杜佑《通典》问世以前,六七百年间,史学有了很大发展。从历史编纂上看,这个发展主要表现在断代史的著述取得了很大成就,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对此作了总结。可是,这期间的通史著作,几乎没有取得什么进展。值得提到的,只有南北朝时期梁武帝命吴均等撰《通史》600卷[5],以及北魏元晖召集史家崔鸿撰《科录》270卷[6]。刘知幾批评《通史》说:“其书自秦以上,皆以《史记》为本,而别采他说,以广异闻;至两汉以还,则全录当时纪传,而上下通达,臭味相依……大抵其体皆如《史记》,其所为异者,唯无表而已。”至于《科录》,他认为“其编次多依仿《通史》[7],而取其行事尤相似者,共为一科,故以《科录》为号”。他对这两部书的总的看法是:“芜累尤深,遂使学者宁习本书,而怠窥新录。”[8]刘知幾对《通史》和《科录》的批评是否惬当,已无据可考。但我们从他批评《史记》“为体之失”“撰录之烦”来看,他对《通史》和《科录》做出这样的评论是不足为怪的。问题在于,刘知幾虽然对通史著述在历史编纂上多所指摘,可遗憾的是他并没有提出如何撰写通史的创见。这时,关于通史著作,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历史编纂上来看,大致还停留在《史记》的水平上。
《通典》的问世,打破了通史撰述上的沉寂局面。从班固到杜佑,在关于通史撰述问题上,是沿着一条否定之否定的道路发展下来的。所谓“否定之否定”,并不是完全回到原来的道路上去,它包含着发展和前进。《通典》作为典章制度的通史,它继承了《史记》等通史之“通”的传统,而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又都有新发展,开创了中国古代史学史上通史撰述的新格局。关于这一点,章学诚是看到了的。他说:
梁武帝以迁、固而下断代为书,于是上起三皇,下讫梁代,撰为《通史》一编,欲以包罗众史。史籍标“通”,此滥觞也。嗣是而后,源流渐别:总古今之学术,而纪传一规乎史迁,郑樵《通志》作焉;统前史之书志,而撰述取法乎官礼,杜佑《通典》作焉;合纪传之互文,而编次总括乎荀、袁,司马光《资治通鉴》作焉;汇公私之述作,而铨录略仿乎孔、萧,裴潾《太和通选》[9]作焉。此四子者,或存正史之规,或正编年之的,或以典故为纪纲,或以词章存文献,史部之通,于斯为极盛也。[10]
章学诚提出的这四部通史书,唐、宋各占二部,而以《通典》为最早。他说《通典》“以典故为纪纲”,“统前史之书志,而撰述取法乎官礼”,这就指出了《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主要特点。对这一主要特点,近人梁启超又作了进一步阐述。他认为:
纪传体中有书志一门,盖导源于《尚书》,而旨趣在专纪文物制度,此又与吾侪所要求之新史较为接近者也。然兹事所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各史既断代为书,乃发生两种困难:苟不追叙前代,则源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况各史非皆有志,有志之史,其篇目亦互相出入。遇所阙遗,见斯滞矣。于是乎有统括史志之必要。其卓然成一创作以应此要求者,则唐杜佑之《通典》也。……此实史志著作之一进化也。[11]
“正史”书志源于古代礼书,梁启超说书志“导源于《尚书》”是不妥帖的。但梁启超所说的记述典章制度的史书“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的论点,无疑是中肯的。他认为《通典》恰是“统括史志”“会通古今”“卓然自成一创作”的历史撰述的看法,当然也是正确的。
《通典》“以典故为纪纲”“统前史之书志”而又“会通古今”的特点,在历史撰述上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旧唐书·杜佑传》在讲到《通典》的时候说:“其书大传于时,礼乐刑政之源,千载如指诸掌,大为士君子所称。”这里连用两个“大”字,可以使人想见,《通典》的问世,确有使人耳目一新之感。诚然,《通典》的“会通古今”,无疑是继承了司马迁的“通古今之变”的撰述思想的余绪,这是很可贵的。然而更可贵的是,《通典》“以典故为纪纲”、开创了撰述通史的新途径。这里,有继承,也有发展。唯其如此,《通典》对后来出现的通史著作才可能产生极大的影响。
二
再说立分门。这是《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又一个特点。关于这个特点的由来,《旧唐书·杜佑传》有简略的说明:“初,开元末,刘秩采经史百家之言,取《周礼》六官所职,撰分门书三十五卷,号曰《政典》,大为时贤称赏,房琯以为才过刘更生。佑得其书,寻味厥旨,以为条目未尽,因而广之,加以《开元礼乐》,书成二百卷,号曰《通典》”。所谓“分门”,亦即后人评论《通典》时常常说到的“分类序载”[12],“每事以类相从”[13],“搜讨类次”、“分门起例”[14],“撰述取法乎官礼”[15],等等。从上面的引文中可以看到,刘秩《政典》是一种“分门书”。而李翰《通典》序说《通典》“凡有八门”,后来杜佑《进〈通典〉表》自称“书凡九门”。这个事实说明,从“分门”这一特点来看,《通典》无疑是受到《政典》的启发的,两《唐书》的著者都肯定了这一点。
现在的问题是,《政典》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通典》?对这个问题,古今学人的看法尚不尽一致,甚至大相径庭。为了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也为了对《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成就做出公正的评价,我以为很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
清代考据学者王鸣盛在讲到杜佑著《通典》的问题时,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他认为:
(《通典》)九门中礼居其一,然礼共一百卷:自四十一卷起至一百五卷止,既已历叙吉、嘉、宾、军、凶五礼矣;而于一百六卷以下至一百四十卷,共三十五卷,俱撮《大唐开元礼》之文,钞誊入之,仍以吉、嘉、宾、军、凶为次,何其繁复乎!既以刘秩书为蓝本,乃自序中只字不及;复袭取官书,攘为己有。以佑之事力,撰集非难,而又取之他人者若是之多,则此书之成,亦可云易也。[16]
王鸣盛说《通典·礼典》过于繁复,这话是对的。但这也还要从社会的和历史的方面来说明,王鸣盛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至于他说《通典》以刘秩《政典》为“蓝本”,故“此书之成,亦可云易也”云云,显然与事实不符。首先,史学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发展。由于刘秩和杜佑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同,《政典》和《通典》在撰述思想上亦必然存在着差别。现在,对《政典》的撰述思想虽难以详述,但对《通典》的撰述思想则是不难认识的,这就是它的作者是针对着唐代中叶以来一系列社会变动而撰写此书的,目的是为了“将施有政”。这样的思想和旨趣,当然是《政典》的作者不可能具有的。其次,作为“分门书”来说,《政典》和《通典》确有相似之处,前者“取《周礼》六官所职”进行撰述,后者也是“撰述取法乎官礼”。但若细察起来,它们在编次上有很大的歧异。所谓《周礼》六官,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此即隋唐以后所谓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所职。《政典》一书是依此进行编次的。《通典》则不然,它按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个门类进行编次。《政典》以职官为中心,《通典》以制度为中心。这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顺序安排上,二者迥然不同。最后,《通典》和《政典》在部帙上相差极为悬殊:《政典》35篇(卷),《通典》是200卷,杜佑扩大了五六倍,实际上是另行撰述[17]。总之,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王鸣盛所讲的《通典》以《政典》“为蓝本”等说法,是缺乏充分根据的。郑鹤声先生早年所撰《杜佑年谱》,在这个问题上似沿用王说,认为《通典》与《政典》“大体当无甚出入”,杜佑不过“因人成事”而已,等等[18],窃亦以为未安。对此,已有论者详为辨析[19],兹不赘述。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在唐朝初期,就盛行编纂典志书及类书,例如,李林甫的《唐六典》30卷,唐颖的《稽典》130卷,王颜(彦)威的《唐典》70卷,李延寿的《太宗政典》30卷,高士廉的《文思博要》1200卷,许敬宗的《摇(瑶)山玉彩》500卷……这些书都是杜佑《通典》的材料来源”[20]。当然,杜佑《通典》“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而对本朝人的著述也颇有征引,这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是否“在唐朝初期,就盛行编纂典志(制)书”?这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据《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唐六典》入于乙部“职官类”,原注云:“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诏集贤院修《六典》,玄宗手写六条,曰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张说知院,委徐坚,经岁无规制。乃命毋煚、余钦、咸廙业、孙季良、韦述参撰,始以令式象《周礼》六官为制。”因此,我们今天所见《唐六典》以三师、三公、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等为目,述其职司、官佐、品秩,是一部专叙职官的著作,跟作为“各种制度的总史”[21]的《通典》是不一样的。如果说《唐六典》尚可看作是专记某一种制度的典制史的话,那么《稽典》《唐典》《太宗政典》等书,就很难说是典制史著作了。史载:王彦威“纂集国初已(以)来至贞元帝代功臣,如《左氏传》体叙事,号曰《唐典》,进之”[22]。可见王彦威《唐典》应是编年体史书,而不是“典志书”。再说,王彦威是唐代后期人,活动于宪宗至武宗年间,其《唐典》成书当晚于《通典》,不可能成为《通典》的“材料来源”。《新唐书·艺文志》以《稽典》《太宗政典》跟《唐典》同入于乙部“杂史类”,而将《通典》《政典》入于丙部“类书类”,可见它们在体裁上是有区别的。应当注意的是,唐以及唐以前的史家,以“典”名其书者不乏其人,但他们所以名“典”者并不都是“典志书”的缘故。如南朝陈人何之元撰《梁典》30卷,其序曰:“记事之史,其流不一,编年之作,无若《春秋》,则鲁史之书,非帝皇之籍也。案三皇之简为《三坟》,五帝之策为《五典》,此典义所由生也……故今之所作,称为《梁典》”[23]。《梁典》是编年史,何之元谓之“典”,是取“帝皇之籍”之意,而不是指的典章制度。又如唐前期的元行冲,“以本族出于后魏,而未有编年之史,乃撰《魏典》三十卷,事详文简,为学者所称”[24],等等。故《新唐书·艺文志》乙部“编年类”著录以“典”名书者就有谢昊《梁典》39卷、刘璠《梁典》30卷、何之元《梁典》30卷等。郑樵《艺文略·史类》的“编年类”,除著录《魏典》和上述三部《梁典》外,还有一部王逸撰的《齐典》。以上这些事实说明,所谓“在唐朝初期,就盛行编纂典志书”的论点,是缺乏足够的根据的。
本文反复讨论这些问题,目的在于探索作为典章制度通史或总史的《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真正渊源。依我的浅见,《通典》的立分门固然会受到《政典》的启发,但它在更大程度上是受到历代正史书志的启发。换言之,与其说《通典》源于《政典》,毋宁说它源于历代正史书志。章学诚说《通典》“统前史之书志,而撰述取法乎官礼”,好像是分别从内容和体裁来说的:从内容上看,“统前史之书志”;从体裁上看,“取法乎官礼”。在这个问题上,梁启超的看法要明确得多,认为《通典》是一部“统括史志”的撰述,是“史志著作之一进化”。这个论点,打破了五代以来人们关于《通典》和《政典》之间关系的传统看法,揭示了《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真正渊源。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认为:“《通典》之作,虽源于‘正史’的书、志,但矫正了‘正史’断代之不便。”[25]可惜,这些论点并未引起学术界的应有的注意,以致直到现在,仍可看到一些研究《通典》的论著在重复两《唐书》中的陈说。
《通典》源于历代“正史”书志并有所发展,这不仅表现在会通方面的“矫正了‘正史’断代之不便”,而且表现在分门方面的因革损益。指出这一点,对我们认识《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成就是有意义的。是否可以这样认为:“正史”中的书、志,从纵的方面来看,它是史学家对典章制度史的记述;从横的方面来看,它是史学家对当时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重大方面的认识和概括。这种认识和概括的广狭和深浅,往往反映了史学家的见识水平。司马迁的《史记》首创八书,包括礼、乐、律、历、天官、封禅、河渠、平准等书。其中,《平准书》主要写了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是八书中最精彩的篇章。班固《汉书》有十志,包括礼乐、律历、天文、郊祀、沟洫、食货、刑法、五行、地理、艺文等志。“十志”跟“八书”相比,在门类上合并了两项,增加了四项,内容丰富多了。我们从《汉书》十志来看汉代封建社会结构,当然比《史记》八书要显得更广泛、更清晰。从总的方面看,班固的见识远不如司马迁;但从书、志来看,“十志”是超过“八书”的。今本《后汉书》的志是司马彪撰的,它的门类比《汉书》的志少了,但增加了《百官志》和《舆服志》,还是有意义的。此后,历代史书的志目都在这个基础上有所因革,而且不断出现一些佳作,如《宋书·州郡志》,《魏书》中的《食货志》《官氏志》和《释老志》等。唐初修撰的《晋书》志和《五代史志》即《隋书》志,是对《史》《汉》以来史志撰述的一个总结;特别是《隋书》志,在史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通典》问世以前,历代“正史”书志的撰述情况,大体就是这样。
《通典》共立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若以其与“正史”书志相比较,至少有两个显著的变化。第一,《通典》不列律历、天文、五行、祥瑞、舆服等内容;第二,《通典》增加了选举、兵、边防等门类。其之所以出现这两个变化,是因为《通典》的作者更注重那些跟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有直接关系的内容所致,是他贯彻自己确定的宗旨“征诸人事”的结果。
正因为如此,《通典》较之于以往“正史”书志来说,也就更接近于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它所由产生的那个时代的社会结构。这是《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最突出的成就之一。表1为“正史”书志分目与《通典》分门对照简表,可资比较、研究。
有的研究者认为《通典》不列“艺文”或“经籍”一门,是其“缺陷”之一,而“这一缺陷在他的后人郑樵、马端临手中得到弥补”[26]。我认为,我们今天研究《通典》的历史编纂,似无必要从这个角度去找它的“缺陷”。因为杜佑撰述《通典》,刻意于“法制”,用力在“政经”[27],旨趣是“将施有政”,经世致用,而不在探究学术文化。这一点是很明确的。“艺文”“经籍”固然重要,《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也确是学术文化史上的名篇。但诚如马端临所说,“编简浩如烟埃,著述自有体要”[28],我们不能要求《通典》一定也要包含这方面的内容,否则便是存在“缺陷”。至于《通志》作为社会的通史,《文献通考》作为文献的通史,它们分别包含或论列“艺文”和“经籍”,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通典》在历史编纂上的确是有缺陷的,这一点本文在下面还会讲到。
表1“正史”书志分目与《通典》分门对照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