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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证法的科学前提批判(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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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证法的科学前提批判

辩证法对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不仅是指向形式逻辑和经验常识的,而且是指向科学的。它在对科学的前提批判中,更为深刻地揭示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更为鲜明地表现出自己的批判本性。

(一)科学作为理论思维的前提

科学是人类的一种活动,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是理性和进步的事业。

科学作为人类的一种活动,它是人类运用理论思维能力和理论思维方法去探索自然、社会和精神的奥秘,获得关于世界的规律性认识,并用以改造世界的活动。

科学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它区别于对世界的宗教的、艺术的、伦理的、常识的和哲学的把握,是人类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科学的概念体系去构筑科学的世界图景的方式。

科学作为理性和进步的事业,它是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科学的概念系统的形成和确定、扩展和深化、更新和革命的过程。科学发展过程中所编织的科学概念和科学范畴之网,构成了愈来愈深刻的科学世界图景,也构成了人类认识世界的愈来愈坚实的阶梯和支撑点。科学的发展“代表着一条抽象思维能力迅速进步的指示线。它已导致具有最高完善性的纯粹理论结构,……它已把人类的思维训练到能够理解以前几世纪中有教养的人所不能理解的逻辑关系”[19]。

科学本身是对常识的超越。它不满足于对经验的常识性描述,而要求探寻经验对象的根据、本质和规律,并形成解释经验对象的概念、命题和原理,即有组织的和系统性的知识体。科学不仅是解释,也是预见。它依据自己关于对象的规律性认识,逻辑地推论对象的发展趋势以及新现象的产生。

科学所回答的问题,可以分为“是什么”和“怎么办”这两大方面,即陈述关于世界的各种本质性的和规律性的认识,并以这些认识成果为基础而规范人们在各个不同领域的思想方式、行为方式和行为准则。

科学作为理论思维的前提,它要求思维与存在在规律层次上的统一,因而也蕴含着更为深刻的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

科学并不是某种超出人类活动的自我存在的实体,恰恰相反,科学就是人类的科学活动及其结果即科学理论。在人类的历史性的科学活动中,科学家们总是以各种不同的概念框架、解释原则、研究方法、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等为“前提”,而形成其关于世界“是什么”的各种知识和“怎么办”的行为规范。但是,科学自身并不去反省这些“前提”,也不去追问诸如思维为何能够表达存在、思维所表达的存在是不是自在的存在、思想的客观性如何检验与证明、概念的运动怎样反映存在的运动、思维主体的知情意在反映存在的过程中如何统一、科学的发展怎样变革人类的思维方式等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科学是把这些理论思维的前提问题当作无须反省和解释的东西而隐含于科学活动和科学理论之中。

在通常的理解中,科学是一种“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建筑物”。因而,人们往往把科学看作一种纯粹“客观的”、“中性的”、“确定的”东西。似乎科学活动所使用的概念和方法不是人类历史活动的产物,似乎科学活动所凭借的观察和实验与观察和实验的主体无关,似乎科学理论所提供的世界图景具有终极存在的性质。因此,人们在对待科学的时候,在把科学理论作为推理前提的时候,往往“忘记”了科学也是人类的历史性活动,“忘记”了科学活动和科学理论中所隐含的各种不同的概念框架、解释原则、研究方法、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忘记”了科学自身的历史性。

显然,这里所使用的“忘记”一词,指的是批判意识的匮乏。辩证法对科学的前提批判,就是要揭示隐含于科学活动和科学理论之中的“前提”,凸显这些“前提”的内在矛盾,从新的视角、以新的方法、用新的理论去重新理解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从而变革人类对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实现科学以及哲学在逻辑层次上的跃迁。

(二)科学的常识批判和自我批判

科学与常识不同,它在本质上是批判的。科学批判包括两个基本层次:一是经验常识批判,二是科学自我批判。

科学形成于经验常识批判。它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以理性抽象的形式构成关于经验对象的科学解释,说明或反驳经验常识,从而以科学概念取代常识概念、以科学原理取代常识信念,把形式逻辑推理的常识前提转换为科学前提。

知识的本质是对普遍性的寻求。常识作为知识,它是从个体经验中积淀出的共同经验。这种共同经验所具有的普遍性,只是经验的普遍性或普遍性的经验,而不是关于经验对象的普遍性原理。这种共同经验所具有的普遍性,只是经验共同体的日常活动模式,而不是关于这种活动模式的理论解释。最初的科学萌芽,则在于要求超越共同经验而获得对共同经验的解释,超越日常活动模式而形成说明这种模式的根据。这种要求的产物,就是把主要的东西同次要的东西区别开来,把有关系的东西同无关系的东西区别开来,把多样性的存在归结为单一性的存在,从而形成对共同经验的“概括”。这种“概括”出来的东西,就是作为解释性原理而存在的萌芽状态的科学知识。

解释性原理作为思维“抽象”、“概括”的产物,具有不可避免的“超验性”。这种超验的解释性原理是关于经验对象的本质规定的理论表达,它表现为各种特殊的科学概念的逻辑体系,并表现为运用和操作这些特殊的概念系统的科学思维方式。

科学概念的逻辑体系,是以各种首尾一贯、秩序井然的符号系统的概念框架来理解、描述和操作研究对象,并使这些符号系统本身成为自我理解的对象。在科学概念的逻辑体系中,虽然也使用诸如上下、大小、内外、强弱、冷热、快慢、高低、因果、时空、运动、发展、价值等各种常识概念,但是,它们作为特殊的科学概念框架中的概念,已经被赋予了各种不同的特殊的规定性,与常识所理解的这些概念往往是大相径庭的。科学改造了常识,科学超越了常识。

科学形成于常识批判,而科学的发展则表现为科学的自我批判。

科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的科学理论必须具有向上的兼容性,即能够对原有的科学理论做出更为合理的理论解释;二是新的科学理论应该具有论域的超越性,即能够提出和回答原有的科学理论所没有提出或没有解决的问题。前者属于原有逻辑层次上的理论的延伸、拓宽和深化,后者则要求突破原有的思维方式,实现逻辑层次的跃迁。与此相对应,科学的自我批判也具有两个基本层次。

任何一门科学在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总是出现当代科学哲学家拉里·劳丹所说的两类问题:经验问题和概念问题。所谓经验问题,即理论与经验的不一致、理论与经验的冲突问题。所谓概念问题,一是指理论内部出现的矛盾或基本概念的含混不清即“内部概念问题”,二是指某一理论与另一理论或另一种基本信念的相互冲突即“外部概念问题”。

在发生经验问题或概念问题的时候,科学的自我批判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对于经验问题,科学或是批判地检讨和修正既有理论以适应新发现的事实,或是批判地考察和解释新的事实以适应既有的理论。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这两方面又往往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补充,从而达到既有理论的拓宽或深化。对于概念问题,科学或是通过调整和澄清原有的概念系统使之具有更强的逻辑自洽性,或是通过“科学范式”、“研究纲领”的转换而构成新的层次上的科学理论。

拓宽、深化既有理论,使既有理论增强逻辑的自洽性,这些属于科学自我批判的第一个层次。“科学范式”或“研究纲领”的转换,则属于科学自我批判的第二个层次。它所引起的是托马斯·库恩所说的“科学革命”。

在科学发展史上,科学的自我批判不仅包括在既定的理论框架内对个别或部分概念、命题和原理的修正,而且包括伊姆雷·拉卡托斯所说的对“理论硬核”的修正。拉卡托斯提出,任何一个科学研究纲领都是由方法论的规则组成的。这些方法论规则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规则是把研究所应避免的途径告诉人们,这就是所谓反面启发法;其他的规则又把研究所应遵循的途径告诉人们,这就是所谓正面启发法。纲领的反面启发法,最主要的就是关于不得摈弃或修正该纲领所依据的基本假定——“理论硬核”——的规定。所谓研究纲领的“理论硬核”,就是这个研究纲领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基本理论,由许多的辅助性假说和初始条件作为“保护带”而加以保护。比如,哥白尼的日心说的“理论硬核”是关于地球和其他行星沿着轨道环绕静止的太阳运行,牛顿物理学的“理论硬核”是他的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

借用拉卡托斯关于“研究纲领”的“理论硬核”和“保护带”的区分,我们对两个层次的科学自我批判可以做这样的界说:如果科学的自我批判只是指向作为“保护带”的“辅助性假说”,那么,就仍然是以既有的“研究纲领”去思考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还没有实现科学研究中的逻辑层次的跃迁,因而属于科学自我批判的第一个层次;如果科学的自我批判指向并修正了“理论硬核”,那么,就构成了“研究纲领”的转换,实现了科学研究中的逻辑层次的跃迁,它属于科学自我批判的第二个层次。这个层次的科学自我批判是对既有理论的逻辑前提的批判与变革,它具有科学革命的性质。

科学对既有理论逻辑前提的批判,就是对占有统治地位的或人们普遍认同的“公理”的挑战。在科学发展史上,日心说之于地心说,进化论之于创生论,非欧几何之于欧氏几何,相对论和量子物理学之于经典物理学,剩余价值学说之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之于空想社会主义,唯物史观之于唯心史观,都可以说是对“公理”的挑战,并以新的“公理”取代旧的“公理”(包括把旧公理作为新公理的特例而容含于新公理之中,如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把经典物理学视为描述宏观物体低速运动的特例)。正因如此,科学的发展不仅是知识内容的增长,而且是理论思维方式的变革。

科学对逻辑前提的自我批判,以及由此而实现的“公理”转换,是科学的划时代变革的实质内容。它要求人们变革原有的理论思维方式,变革哲学的原有理论形态。因此恩格斯提出,“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20]。

但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是,科学的自我批判和科学的划时代发展,并不能直接地从哲学层面上引起理论思维方式的变革和哲学理论形态的转换。要实现这种变革和转换,还必须经过对科学前提的辩证法批判。

科学自身的逻辑前提批判,是以新的科学逻辑前提取代旧的科学逻辑前提,而不是对逻辑前提“本身”的反省;科学在自我前提批判中,它所关注的是实现逻辑前提的转换,而不是关注实现逻辑前提转换的思维方式的变革。这就是说,科学自我批判所指向的“前提”,仍然是作为具体科学理论或具体知识内容的前提,而不是思维何以能够与存在相统一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与此相反,辩证法对科学的前提批判,则是对蕴含于科学研究、科学理论和科学批判之中的理论思维前提的反思。它特别地关注并致力于揭示科学自我批判中所隐含的概念框架、解释原则、研究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的变革与转换,从而更深刻地揭示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通过这种对科学自我批判的批判,辩证法在哲学世界观的层次上概括出自己时代的科学精神及其内蕴的理论思维方式,并从而变革人类对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

(三)辩证法对科学的前提批判

辩证法对科学的理论思维前提批判,主要是通过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来实现的:第一方面是总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第二方面是沟通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及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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